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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公司就是一個團隊,需要每個人都步調一致,同心協力。任何一個性格古怪的人,或者難以相處的人在公司裏都會對其他員工造成困擾,也會影響工作效率。因此,美國公司在雇人的時候,常常要考察應聘者的與人相處能力。他們認為,一個人能否在公司裏和所有的人都和諧相處,比出色的工作能力更重要。那些與公司裏其他員工格格不入的人,是不受歡迎的,被稱作“怪蛋”(Odd Egg)。在美國公司裏還有這樣一句俚語“每個公司都有一顆怪蛋”,意思是說每個公司裏都會有一個行為古怪的人。
在我曾經工作過的公司裏,就碰到過這樣的人。我的上海同事蕾就是這樣一顆“怪蛋”。剛來公司時,蕾逢人便說,她家在中國如何有錢,地位高。她一直把自己當作世界的中心,所有的人都要圍著她轉。她在公司裏負責維護自動加樣機。市場上像她這樣的人材比較缺,因而她開始還真的很得寵。問題就是從她和生物資訊部的副總裁合作一個項目開始的。因為公司小,再大的人物也要下來幹活,而副總裁的這個項目恰恰需要她的幫忙,這在小公司裏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了。可是蕾不這麽看,她認為副總裁選中她是因為她高人一等。項目做完以後,她覺得自己是副總裁的心腹了,便侍寵而驕,經常到一小時車程以外的地方吃午飯,一出去就是四、五個小時,公司裏需要她解決問題,可是根本找不到她人影。她還在上班時間出去購物,喝咖啡,而交給她的任務她總是完不成。漸漸的,公司裏的許多人開始有意見,在年終評定時,她老板隻給了她一分,並且給了她三個月的改進時間,而她卻滿不在乎,她認為她和高層關係很好,她怎樣做都不會有事。三個月到了,那些高層人物沒有一個人出來替她講話,那個副總裁更是怕沾上她,刻意疏遠她。大家就這樣眼睜睜地看著她被公司趕走。
聽到這個消息,我的心情是夏雜的。誠然,每個公司都有一顆怪蛋,但是我無論如何不希望這顆怪蛋是我的同胞。尤其是在以老美為主的公司裏,亞洲人本來就占少數,如果不能融入主流文化,一定會在公司裏混不下去的。究竟蕾是這樣變成一個“怪蛋”的呢?分析起來,大概有這樣幾個原因:
一是對自己的定位不夠正確。雖然公司裏的人職位有高低,在工作麵前,還是人人平等的。每個人都應該做好本職工作。老板雇一個人,是為了完成工作。和老板關係再好,你還是一名雇員,如果不能完成工作,損害了公司的利益,老板也會不高興的。而且,無論出身如何,在美國,大家是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沒人會因為你的家事怎樣就會對你另眼相看。自己更不能以此作為驕傲的資本,更不能認為自己高人一等而耍特權,尤其是在不確定自己是否真的擁有特權的情況下。
二是對公司的情況不夠清楚。小公司通常是一個蘿卜一個坑,和高層領導一起幹活,稀鬆平常。小公司裏因為人太少,大家低頭不見抬頭見的,更要和每個人都處好關係,千萬不能隻和上層相處好,而對下層不重視。固然每個人的職位都不可替代,但是得罪了下邊的人,影響了團隊的合作,就會對公司不利,任何領導都不會容忍這樣的事。作為老板,公司的利益高於一切,任何私下的親密關係也比不上。能夠得到領導青睞的人,一定是那些既能想領導所想,為領導排憂解難,又能和下麵的人打成一片,兩頭都叫好的人。
由此可見,在職場中,要想如魚得水,一定要和上下級關係都處好,千萬不要做這樣一顆“怪蛋”,總是顯得很個別,在眾人中鶴立雞群,這樣下去,即使和上級領導關係好,也不能成為保護傘。做一個受大家歡迎的人,做一個領導喜歡,群眾也喜歡的人,這樣的人才能成為職場高手。
謝謝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