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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談對科學、美和人性作為社會規範的一些想法

(2011-05-27 10:04:12) 下一個

 

網友-悟空孫-提出用現代的科學、人性和法製來替代古老的“真善美”(附後,來源:http://bbs.wenxuecity.com/teatime/327775.html)。我覺得很有見識、也很有意義。就附和也談談我對科學、美和人性作為社會規範的一些想法:

關於科學:

提到“科學”這個詞,許多人的直接反應就是:“哦,就是那些數理化生天之類的東東。。。”。有些人甚至覺得那些隻是學校裏的學習科目,是拿來折磨學生的。畢業到了社會上,該掙錢的掙錢、該泡妞的泡妞,很多人的生活好像跟科學沒什麽關係。

科學是建基於數理化生天沒錯。但科學其實代表了一個更寬廣更深刻的含義。那就是人類對於自然、社會和人本身的理性思考、鑽研以及其所本的實事求是的做法。歸結起來可以稱作是“科學精神”。這個精神要求我們在考慮和處理事情的時候所應該采取的理性做法,同時要直麵事實,既要探求事實的真相,也要在這個過程中做到處處真實---使用真實的證據、采取真實的推理結果、反映真實的情況等等。

這個可以很簡潔的歸納為一個“真”字。在弱條件(隻看表麵字義)下,這個“真”字隻代表上述的對待事實的做法---追求真實,不一定包括理性思維的那部分。但在強條件下,也就是在整個過程中都處處嚴格做到真實的話,理性思維是不可或缺的。所以這個“真”也暗示了對於理性思維的要求。

但不幸的是,許多人本身就沒能做到這麽理性的去理解這個“真”字,所以他們對於這個“真”字的理解常常是很不完全的,也常常不知道如何才能做到處處真實。所以這個本來很優美的、高度概括的“真”字就常常失去其在普羅大眾教育中的意義。而且常常被某些人有意或無意的歪曲了。

如此看來,“科學”是個更好的表達。不過“科學”一詞還是會引起上麵講到的對科學的模糊認知---把科學簡化成數理化生天等一些隻有專家們從事的工作和在學校裏拿來折磨學生的東東。

所以我覺得,“科學精神”才是最好的表達。這個說法既反映了這種理性和追求事實的精神,也不至於為科學的具體研究科目所混淆。


關於美

“美”是一個更抽象、更高深和更讓人摸不著邊際的東西。而且每個人對“美”的理解也不同。作為社會規範或者標準,不但很難有統一的標準,而且也無法實施:長的不夠美的就是壞蛋?甚至就該拖去斃了?還有,一個長的不夠美的人也可以做出很好、有益於社會的事情。大眾應該怎麽評價他/她?---讚美其好事的同時還要強調其相貌之平庸?

而且,以美作為一個社會規範,很容易導致各種歧視行為:不但會歧視長的不夠美的人,還會讓人按照自己的“美”的標準來判斷人甚至歧視人。

其實,“美”不但是個人的主觀判斷,而且是人對於某個人或某件事的一些片麵的、不完全的了解和描述。用這麽一個既主觀有殘缺不全的東東來作為社會規範,其繆大矣。

關於人性

人性的內涵很多。我這裏隻想指出幾點比較重要的:

-          人性所表達的人的本性(自私、貪婪、感情、欲望、同理心等)。不深入了解這些,就難以對人的許多事情和行為有深刻的理解和作出客觀的評價。

 

-          人的同理心。這個是人對人的理解的一個重要基石,也是人類社會許許多多進步的重要支撐點。幾個這種進步的例子:一夫一妻製的確立,平等、民主思想的發展,法製的量刑,許多社會福利措施(養老、保險、教育等)的實施,等等。

 

-          講究“人性”實際上所表達的對人的真實與終極關懷。這個關懷從上一點提到的人的同理心出發,走過了漫長曲折的道路,在許許多多的令人感動的好事和令人心寒的血腥壞事的幫助下,走到了現代的高度和深度。它包括了對人性的許多深刻理解和對人的關懷的許多具體做法。它還在進步中。。。

 

用這麽一個“人性”來做社會的行為準則之一,是要兼顧公眾政策和公民行為兩個方麵的。在目前來說,其“準則”的具體實施還是相當不完整和有相當的模糊性的。但作為一種指導思想,卻是很有實際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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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空孫-的原文:

科學、人性、法製和真、善、美

 

我發現很多人都喜歡用真、善、美三個字來描述社會,讚美人生,似乎達到了真善美我們就進入了有道德的理想社會。

可是,中國社會一直與真善美都相隔著一段不小的距離,今天更是每況愈下,假惡醜充斥了幾乎每一個角落。

為什麽?我感到,我們從來都沒有真正認識到真善美的確切含義,而總是用假大空的教條來曲解真善美。

什麽是“真”?

從古至今,中國人很少提倡“真”,儒家學說從來沒有涉及這個層麵。我們習慣上“畏大人,畏聖人言”,凡是大人、聖人說的就是“真”。於是,四書五經就是“真”,毛主席語錄更是真理的化身,就連人民日報上或一切鉛字印出來的東西都千真萬確,大科學家的畝產萬斤絕對假不了。到了今天,我們才發現一切都是虛幻,終於什麽都不信了,就信錢。不!連百元大鈔上的“聖人”像都要對著燈光照來照去才能相信它是真的。

“善”,儒家談的最多,《大學》裏還有“止於至善”——“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做好君臣父子大概就是“善”的極致了,所以傳統文化裏又有“百善孝為先”的說法。

這樣“善”的詮釋顯然不是今天我們應該提倡的,過去我們可以讚揚“郭巨埋子”,可是為什麽今天還在提倡大公無私,舍己為公的“英雄”和犧牲自我,孝敬長輩的“孝子”呢?

看來,我們對善的理解還有不少盲區。

“美”,儒家對美這個概念也缺少專門的論述,傳統文化中又常常把“美”和“色”連在一起……其實我們不應該給美定任何框框。古羅馬曾以裸體為美,而中國人則把身體包裹的嚴嚴實實;我們不久前還把喇叭褲長頭發列為資產階級的醜惡行為,今天袒胸露背奇裝異服都是“酷”了。一堆廢物垃圾有人覺得又亂又醜,有人則認為是一件藝術品……。

看來把真善美作為人生的製高點還真有不少問題要弄明白。

我覺得,與其在概念上翻來覆去,不如從現代文明的普世價值裏尋找“真善美”的替代品。

比如,我們可以用科學、人性和法製取代“真善美”。

什麽是“真”?不要看某一句話是誰說的,也不看某件事是誰做的,而是用科學和真理來檢驗每一句話,每一種現象,讓觀察、實驗和數據說話,真假就不難辨別了。

所以,不管某個觀點出自哪個“大師”的著作,隻要與事實不符,經不起客觀的檢驗,我們就有理由質疑;不管某句話出自誰的“喉舌”,隻要違背基本科學常識,就一文不值;也不管某一“奇跡”是否是你親眼所見,隻要一經科學理論或實踐推翻,再神奇的東西,都是魔術。

當然,科學不能解決一切,所以“真”並不是我們追求的“至善”。有的時候,“虛”和“假”也是生活中的必備——善意的謊言和自欺而不欺人的阿Q也有存在的必要,這也是正常人性的一部分。至少,隻要“假”不傷害欺騙他人,就無傷大雅。比如那些古玩贗品,有的工藝精製到爐火純青,隻要標明是仿品為何不能作為普通藝術品存在呢?

人性是什麽?這是千古難題,不過我們可以化繁為簡。

儒家認為人性本善,可誰都不知道正確答案在哪兒。

我比較讚同基督教的理念:人都有原罪,這原罪不一定就是“本惡”,而是說每一個人的本性都有缺陷。在治理社會的層麵,隻有把抑惡置於揚善之上,才會有實效,隻要抑製了惡,善就得到彰顯。抑惡遠遠比揚善實用有效——機場一視同仁的安檢就比人手發一本《聖經》或《弟子規》有效千萬倍。

不過,我又覺得,人性應該定義為:大多數人身與俱來的特性,這特性在絕大多數人身上顯示的是“善”——即對於弱小的同情和憐憫(惻隱之心)。“惡”是對他人生命的無視和殘酷,這是人和獸的分水嶺。

一個心智正常的人,是不會無故殘害他人生命的,哪怕你再貪婪再自私。隻有心智殘缺,身心“返祖”的人才會做出慘絕人寰的惡行來。

一般意義上的貪婪自私不會導致惡行,相反,如果我們的社會文化能正確認識人性並加以誘導,貪婪和自私都可以轉化為社會進步的動力。

人類正是因為貪婪才不斷的有所發明,有所創造。這,是原動力所在。西方社會發明了專利法,本質上是保護,鼓勵人們“貪”。

如果一味宣揚“大公無私”,凡有新的發明創造都要無償拿出來分享,誰還會有動力?前一陣有海歸博士私造專利抗癌藥被判刑,許多人為其喊冤:此博士的行為是善舉,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可是法律無情,你今天放過他,明天就少了更多的特效藥物,對現有的發明人也不公平。這就是為什麽忽視人性而片麵強調“至善”的民族沒有創造發明。 

自私,是人的本性,也並不是一件壞事。人類把自己的家庭,財產,配偶都視為私有,不允許他人共享。自私也是自我的獨立意識生成的源頭。於是,基督教文化有了以父母子女為基本單位的家庭,有了一夫一妻,有了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理念,有了個人獨立的自我意識,有了自由的思想和言行。我常常感歎《簡愛》在1847年,當我們還在四肢伏地,磕頭高呼“謝主隆恩”的時候,一個既不漂亮又不富有的女孩能對主人說:“It is my spirit that addresses your spirit”。

反觀我們,在“大公無私”的理念下,個人的價值都要建立在至少二人(仁者人也)之上,個人的存在取決於他人和某個社團的意誌,於是本因具備獨立思想的作家要依附一個“協會”生存,全中國除了一個不是作家的最高領袖都由“公家”發工資而無法領取稿費,演員也隸屬某個“單位”沒有片酬,農民都在一個“公社”吃大鍋飯……。我們還用“公理”也就是“天理”來製約壓抑個性,於是就要存天理滅人性。這樣一來,家庭的權威在於最年長的男性,社會的權威在於“君”;直至今日,我們的社會還等級分明,我們還缺乏獨立的人格和自由的思想,我們對私有財產的保護意識還很薄弱,侵權事件時有發生,三妻四妾死灰複燃……。

當然,自私和貪婪必須受到限製,無止境的發揮將演化成“惡”的導火線。於是,法製就成了一個社會必不可少的衛士。

隻要貪婪和自私在法律的框架下運作,我們就不能一味的把它們歸納成罪惡。所謂“恬,淡,虛,無”——淡化名利,清心寡欲的農耕社會的生活哲學並不為現代人所欣賞,也不能促進社會的進步和發展。

“美”,是無法準確定義也沒有必要,不可能用任何東西來替代。我隻想指出,一個倡導科學,弘揚人性的社會難道不美嗎?至於藝術之美,則見仁見智,哪怕你認為裸體做愛也是藝術,隻要你是在自家的臥室而不是公共場合,你盡管陶醉於自己的“藝術”,否則,法律是要來幹涉的。

所以,我提倡用現代的科學、人性和法製替代古老的“真善美”,你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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