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誼一般是指兩個人的一種相互間的正麵(positive)關係。在這種關係中的雙方一般具有相近/相同的喜好、品味、價值觀以及對對方的好感和尊敬等。這種關係往往導致兩人表現出相互忠誠、相互支持、甚至種種利他的行為。
從這個一般的定義看,男女之間當然是有友誼的。從網/筆友、熟人、同事、同學、師生,雇主/雇員、到紅/藍顏知己、戀人、EX-戀人、夫妻、EX-夫妻、親子等等,都可以有友誼存在。
有人會說,且慢,那些戀人、EX-戀人、夫妻、EX-夫妻等等,不是浪漫、愛情、親情等感情嗎?怎麽能算是友誼?
可是,為什麽不能算呢?友誼跟愛情、親情本來就不是一回事,雖然它們常常會混在一起出現。友誼是一種不包括愛情和親情的兩/多個朋友之間的關係,而愛情和親情又是另外的、由“愛”(很多時候還加上“性”)主導的關係。換句話說,不管有沒有愛情/親情,友誼還是可以有的。而且,也正是它們的混合出現,讓許多人常常搞不清它們之間的區別,也讓許多人爭論不休---到底男女之間有沒有友誼?等等。
如果將兩人之間的友好親密關係分成兩個部分:純粹的友誼和“愛情/親情/有性關係”,就可以清楚看到,男女之間的的確確是可以有純粹的友誼存在的,但有沒有“愛情/親情/有性關係”則因人而異。畢竟,絕大多數人都並不打算、也不可能跟所有其所熟悉的異性發生性關係的。男女之間除了愛情,難道不可以有一般的友誼存在?
舉個例子:想想我們的中學、大學時的同學,他們中的許多異性不也是跟我們有相當深的友誼嗎?可是他們中的每一個都(曾)是我們的戀人嗎?不可能吧?
所以,應該說,異性之間是可以有友誼的。同時,某些異性之間也可能會有愛情/親情和性關係的發生。把這兩者混淆了,才會有那麽多的、沒完沒了的爭論。
其實,冷靜下來想一想,許多人爭論的男女之間友誼的問題,不是在爭“有沒有友誼”的問題,而是在爭這種友誼能不能維持長久、有沒有可能轉化為愛情、和會不會被愛情或失敗的愛情所破壞或甚至摧毀,還有,更重要的,是兩個異性之間能不能有“純粹的友誼”等等。
讓我們一項一項來看:
首先應該看到,人際關係是會隨時間變化的。一般兩個同性之間的友誼會有發生、維持、發展、波折和消亡等過程發生,也不一定都會天長地久。而為什麽在兩個異性之間就不能有這些過程發生呢?兩個異性之間的友誼即使後來被別的原因(愛情、失敗的愛情等)摧毀了,也不能說他們原來沒有友誼嗬。一定要天長地久的才算友誼?發生在兩周、兩個月、或者兩年內的友誼就不算?什麽邏輯?
其次,有沒有可能轉化為愛情---準確的說,應該是,兩人的關係有沒有可能由純粹的朋友關係轉化為情人關係。
其實,兩個人之間的友誼,應該是良好的愛情和婚姻的堅實基礎。也就是說,有深厚友誼的兩個人之間的愛情和親情比較能夠維持長久和高質量。當然,我們都知道許多人的愛情是有相當大的激情衝動的成分在內的。這些成分是可以完全沒有友誼的基礎的---比如一見鍾情。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激情衝動是不能維持長久的。激情過後,要想繼續維持戀愛或婚姻的良好關係,兩人必須要發展出充分的互相了解、互相尊重、互有好感、相互忠誠、相互支持、甚至種種利他的行為,等等等等---且慢,這些不就是友誼的重要成分嗎?這不是友誼是什麽?
接著我們來看看,友誼會不會被愛情或失敗的愛情所摧毀?看看同性間的友誼,它們其實也會被很多事情/事件所破壞或甚至摧毀,或者被時間的長河慢慢的消磨掉,那為什麽異性之間的友誼就不會被某件事情---比如愛情或失敗的愛情---所破壞或甚至摧毀?
被破壞或摧毀是一回事。但如果沒有被破壞或摧毀的話,這些經曆過愛情或者失敗的愛情的洗禮的友誼,常常會變得更深刻和堅固。比如現代有不少的人在與情人分手或離婚後,仍然保持相當好的友誼。畢竟當情人和配偶是一個近距離、容易發生摩擦、產生矛盾的過程,有些人最後受不了就隻好分開了。但當朋友卻是一個可以在一定距離外保持友誼的過程,比較不容易受傷害,也比較容易讓這種關係存活下來。
(未完待續)
歡迎!謝謝支持!還在寫,希望能盡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