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1)
2009 (93)
當然,我不否認共產黨的統治是個專製統治。但說這個專製是共產黨的“原罪”,則是不對的。
一個黨是否能對社會形成專製統治,原因有很多。比如它的統治權是用槍杆子打下來的,等等。但這並不是什麽“原罪”。假如當初國共兩黨能談判成功,組成民主的聯合政府,那不管共產黨在台上還是台下,它都不是專製的。那又何來的“原罪”一說?
而且,國民黨當初不也是一黨獨大的專製嗎?而且他的專製獨裁的年頭遠遠長過共產黨的專製獨裁的年頭。再說,國共內戰國民黨不也有部分責任嗎?這樣說來,這個共產黨獨裁專製的“原罪”是不是也有國民黨的一份?
所以,把獨裁專製說成是中共的“原罪”是根本錯的。
實際上,人類社會上本來就沒有“原罪”這回事。這個說法是某些人發明出來強加給某些人以達到某些(通常是壞的)目的的。因為這樣一來,負有“原罪”的人或組織就等於被戴上終身的枷鎖,永不得翻身。例如民進黨人一直鼓吹的“外省人的原罪”,就是一條要永遠壓迫外省人,並達到台獨的罪惡目的的做法。
應該說,凡是給人(別人,自己,等等)加上“原罪”的人,都是有某種不可告人的目的的。不管他打的旗號有多漂亮,口號有多動人。
警惕啊,善良的人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