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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維社論:台灣敢查陳水扁,大陸能查誰?

(2006-11-07 14:58:14) 下一個
多維社論:台灣敢查陳水扁,大陸能查誰?
DWNEWS.COM-- 2006年11月6日22:39:44(京港台時間) --多維新聞



陳水扁夫人吳淑珍涉嫌貪汙、偽證被提起司法公訴,是台灣司法獨立最無可爭議的例證,是人民不斷爭取民主、媒體勇敢監督政府的回報,檢察官陳瑞仁為台灣建立了一個值得長久敬重的司法經典,同時可以垂範於正以“反貪為首要任務”的中國大陸執政者。()

台灣民主化由於奠基於民粹主義,雖然幫助李登輝迅速從國民黨元老中取得了權力,也幫助民進黨連續兩度取得政權,但權力的羸家卻始終未能完成角色的轉換,沒有努力去尋求全民和解反而加深族群對立,沒有努力去改善百姓民生反而逼走商界精英,沒有努力去改革體製反而急於瓜分利益,如此之下,經濟低謎,權爭惡劣,社會分裂,百姓沮喪,陳水扁親信、家人甚至他本人卷入貪汙腐敗案也就不足為奇。()

正是民粹主義,“民主”在台灣異化為爭權的利器和權力的保護神,使李登輝可以胡言亂語胡作非為,台灣社會毒化、兩岸關係惡化卻無須承擔任何責任,任上權傾一時,下台後也能老神在在,一係列弊案都是不了了之。作為李登輝的權力繼承者、行為模仿者,陳水扁這個曾經為民主打拚的“台灣之子”,很明顯背叛了他的理想,權力不是為民服務的工具而成了他的終極目標,且為此不擇手段。他在不清不白中坐上第二屆總統寶座後,並沒有修正他的心理,政治暴發戶心態比前任表現得更急促卻很笨拙,以致於鬧出低劣的“小貪總統”的故事。()

從陳瑞仁檢察官的起訴書裏,已經很清楚地呈現了吳淑珍“涉貪”和陳水扁“共犯”的事實。未經司法的審定,陳水扁的自我辯護當然是其權力,但即使“陳律師”為“陳總統”雄辯滔滔,也未能昭信於天下,人們聽到的是一個堅定的信息:“我不下台!”()

然而,政治家之所以是政治家,他不僅僅與民同法,而且他要有相適應的政治責任。陳水扁總結說:“清廉名譽比生命重要,個人去留微不足道”。其實,對於政治家來說,比個人名譽更重要的是:國家福祉。司法程序或可成就陳水扁的拖延術,但一個沒有誠信、沒有權威的總統,一個成為社會亂源的總統,憑什麽再領導台灣?可見陳水扁仍將個人“名譽”“個人去留”置於“國家福祉”之上,留給曆史的是活脫脫一個對權力貪得無厭、貪得無恥的“政治小癟三”形象。()

對陳水扁涉貪的追究,尤其是陳水扁下台與否,民進黨扮演最後決定性的角色。但從與陳水扁有關的弊案發生以來,作為新生的執政黨,民進黨的表現不配它聲稱追求“民主進步”的黨名,為了一黨之私,居然在立法院為了“全體一致保衛總統權位”,全體缺席相關議會,一如大陸人很熟悉的“一致通過”的沒有倫理的政治把戲。結果呢,一黨受累於一人,長久撕裂的社會,積壓了更強烈的民憤,最終反彈給了民進黨,折損了它在台灣政治舞台的競爭力,傷害了台灣民主的品質。()

台灣人民有幸,仍有人不甘墮落,而這些不與濫權者共舞的人,使本已步入邪門的台灣“民主之輪”還有機會轉入正道。陳瑞仁、李子春這幾位檢察官,不止為台灣,為中國大陸,甚至為世界各國,建立了一個司法經典。即使是民主較成熟的西方國家,亦有鮮有檢察官成功調查“第一家庭”的案例。這也顯示出台灣民主化卓有成效的一麵,隻要檢察官具有勇氣和智慧,還有可能避開政治幹預,讓真相和正義浮出水麵,也使人們重新燃起對民主的信心、對台灣的希望。()

陳瑞仁建立的這個案例,給中國大陸亦有很大的啟示。經濟高速騰飛的大陸,正“被貪汙腐敗”從各個角度侵蝕,官場商場已混為一場,幾已到了無官不貪的境地,以致國家主席胡錦濤將反貪定為“首要之務”。()

但大陸這些年大小老虎打了不少,腐敗之風並未遏製,反而更普遍更深刻。陳水扁貴為總統,妻子涉貪40多萬美元就鬧得天翻地覆,一個大陸鎮長兩年賭掉公款一千多萬美元卻很久不為不知。原因還不在於大陸大,而在於大陸沒有最基本的輿論監督,司法也隻是紀委是白手套。()

不少地方的紀委隻是排除異已的“東廠”,“雙規”則保護了更多、更高級別的貪官。沒有政治的需要,沒有最高領導層的批準,司法不可能啟動對高官的調查。一個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貪汙腐敗傳聞並非今年才有,卻拖到場麵不可收拾才來個“雙規”。而政協主席賈慶林、副總理黃菊明顯涉嫌經濟大案,卻至今沒有一個檢察官敢查他們!()

假如陳水扁的弊案由民進黨的“紀委”調查,會查到陳水扁頭上嗎,人們斷沒有希望看到“真相”!相比台灣,使我們沒有多少理由樂觀中國大陸的反貪結果。假如胡錦濤真的有心建立一個廉潔的政府,首先就必須拋棄已被證明不能治本的反貪體製,學習台灣,學習他國,建立起獨立於既得利益集團之外的監督體係。()

貪汙腐敗是對中國老百姓利益最大的侵犯,使摩天大樓之下的百姓上不起學看不起病;貪汙腐敗是對中國複興最大的破壞,使人們對公平對正義對未來喪失信心,甚至使中國社會陷入無界的黑洞之中。台灣的反貪例證告訴我們,擁有沒有恐懼的媒體,獨立的司法體係,才可能讓“最大的老虎”也不能免於被監督。這也是所有反貪國家的經驗。中國如果不能如此,“中國特色”的“反貪”便隻是一陣風的運動。不止的腐敗,最終定會將執政者腐蝕為烏有,也將最一次毀滅中國複興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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