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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頭談酒係列--3

(2007-01-29 18:23:19) 下一個

木頭談酒(14)-伏特加

看著像水,聞著像水,喝著像水,到了肚子裏不像水,像火,讓五髒六腑,七經八脈都燃燒的火――這就是伏特加。

伏特加是俄國的“國酒”,是俄國的上帝,俄國號稱是泡在酒桶裏的國家, 俄國人號稱是酒汁滋潤的民族,平均每年消耗15公升酒,一半是Vodka.而如果隻算成年男子,這個數就成了120公升!900萬粉絲,300萬酒鬼,他們對伏特加的頂禮膜拜,難解難分,達到嗜酒如命,把它當成“第一妻子”的地步。從凡夫俗子芸芸眾生到大文豪藝術家,無不是貪杯之人,好酒之徒。按理說偏冷的地方人活的長,可是俄國人的壽命排在世界136位,肯定與酗酒有關。

伏特加應該說和威士忌是親兄弟,都是從穀物釀造蒸餾的,大麥,小麥,燕麥,黑麥,特別是玉米,隻是它的原料有時還有土豆。這是不怎末產葡萄卻有大量穀物的蘇格蘭和俄羅斯的共同選擇。在麥芽的存在下,加熱把穀物的澱粉變成糖,其發酵變成酒精,蒸餾(往往兩次或更多)使之純化,達到96%,但再往後沒有橡木桶的陳化,而是通過樺木炭的過濾,除去一切色素和雜質。每十升的蒸餾酒液用1.5公斤的木炭,連續過濾不得少於8小時,每四十小時換掉10%的木炭,得到一個無色無嗅無味的液體,對蒸餾水稀釋到40-50%後,即可裝瓶銷售。質量上土豆不如小麥,小麥不如黑麥。個別的情況下,會加一些香料,果汁,顏色。

威士忌值得炫耀的口感,白蘭地令人心醉的芳香,伏特加一概沒有。什麽“一看,二聞,三品”那套程序,對它根本不靈,用不著。喝伏特加的方法是:倒在一個厚壁的直筒的小酒杯裏,一般是50克(一兩),“一口悶”(oneshot)。喝這種酒追求的隻有一個:進肚子以後的效果。胸口發燒,渾身發熱,腦袋發暈,眼睛發直,舌頭發澀。一句話,那種似醉未醉,微醉小醉的感覺。當然也有人要喝個大醉,傻笑,發瘋,撒野,亂吐,死睡。令人不可思議的是,醉酒的人心情愉快,觀看的人處之坦然。不過有一點俄國人是對的,他們把酒當酒喝,直奔主題,抓住根本。

木頭其實一直有一個疑惑,歐洲人,美國人,喝酒隻注意酒以外的東西。香味,甜度,酸度,丹寧,或者營養,都是些遠遠小於1%的成分。其實酒的主要成分是酒(廢話!)可是那些品酒專家們雲山霧罩說了一大堆,就是對它的作用一字不提!如此本末倒置,他們到底對酒懂不懂?俄國人說,全世界的人都是用嘴喝酒,隻有他們用胃喝酒。別的人在喝酒中的雜質,而他們才隻喝酒的本身。

當然,俄羅斯人喝酒入口即煙一飲而盡,也還因為伏特加有點嗆人,辣嗓子,特別是質量不太高的。為了減輕這個刺激,喝酒之前他們把酒瓶子放在冷凍室裏,外麵凍出一層白霜。連小酒杯也要跟著凍得冰涼。他們還有一個習慣,喝酒時一定在喉嚨弄出呼嚕呼嚕的聲音。杯一端,不能停,瓶一開,不能剩。

俄國人怎麽樣能喝許多伏特加盡量保持不醉?當然他們久經沙場練就了好酒量,當然從基因上白種人就比黃種人能喝,但是也有一些小竅門,木頭透露一二,不過決不指望你們有一天會用上它們。喝酒前,吃兩個煮土豆,喝一到兩個生雞蛋,喝一到兩勺橄欖油。喝酒時,隻喝伏特加,連水,果汁都不喝。一口悶,不要嘬。馬上吃兩片檸檬,接著大口的酸黃瓜,醃西紅柿,以及多油的食品。酒後,第二天早晨5點,從冰箱拿一罐啤酒,喝完接著睡。如果不管用,醒來後喝一杯鹽水。

伏特加起源於詞voda,就是water,變成愛稱,vodka,有“可愛的水”的意思。伏特加的確看著可愛,晶瑩,純潔,像個天使,可是喝到肚子裏,就成了唆人作惡的魔鬼。它的名聲不像威士忌,白蘭地那麽好,經常使人聯想到酗酒,醉鬼,甚至犯罪。

從15世紀克裏姆林宮的楚多夫(Chudov)修道院造出第一桶伏特加,當時作為止疼藥,它整有五百年的曆史了。俄國傳統上隻為領導人和英雄立碑,現在也要為Vodka立碑了,上麵刻滿它的名牌。在伏特加的發展史中,有一個大名鼎鼎的人物:門捷列夫。如果你說不知此公何人,你的中學化學老師就該打你屁股了。他是元素周期表的發明人,現代化學的奠基者。他的博士論文《論酒和水的結合》研究了一年半,證明當酒和水混合時,總體積不是兩者之和,而是小一點,確定伏特加的最佳濃度是38%,要用重量算而不能用體積,再高讓人燒心,再低淡而無味,伏特加的名字都是他起的。後來因為酒上稅時都是四舍五入,就成了40度,1894年列入國家標準,而且規定伏特加是以重量賣而不是以體積賣。現在世界上所有的烈酒基本上都是40%,連中國的白酒也要向世界看齊,發展38度低度酒。所以門老先生也是烈酒的祖師爺,比中國傳說中的杜康貢獻大得多。

因為實際酒的度數可能有1%的誤差,後來世界上還是通行比較簡單的體積濃度,40%就是溫度15度時酒精的體積比。美國則常用另一種表示,叫Proof,數值是體積濃度的兩倍,40%就是80 proof. 在英式的表達中,57%時100 proof,用得很少。

從伏特加出現以後,俄國的曆史就變成了伏特加史。18世紀,彼得大帝免費向士兵提供伏特加,每天兩杯(15-18%),那時杯子很大,不是現在的60克120克小杯。俄軍在天寒地凍中的魔鬼訓練全靠伏特加頂著。1812年的俄法戰爭可以說是Vodka對Brandy的大戰,俄國憑著充足的Vodka供應,士氣高昂,打敗了Brandy見底的法軍。可是到了1905年日俄戰爭,俄國人吃了“醉兵必敗”的虧,以至德國威廉二世總結道,“未來歐洲戰爭中,勝利永遠屬於清醒的一方。”從此沙皇停止向部隊供酒,以茶代之。

就連十月革命,也與伏特加有關。一次大戰時,沙皇把持伏特加專賣權,斷了老百姓財路,怨聲載道。布爾什維克號召不造酒,不買酒,不喝酒,與沙皇對著幹,最後革命成功。反法西斯戰爭,當時蘇聯紅軍饑寒交迫,彈藥不足,但是每人每天100克的伏特加從未間斷。血裏流著伏特加的紅軍硬是反敗為勝,把紅旗插到了柏林。

由於伏特加滲入到俄國社會的每個細胞,當權者都得麵對。500年間,伏特加六次被禁,六次解禁,比孟獲七擒七縱隻少一次。列寧時,把度數降到35以下,命名這種酒裏科夫加(當時財政部長的名字)。斯大林則廢除禁酒令,大大增加了稅收。赫魯曉夫下令研製喝不醉的伏特加,專供中央領導人,讓他們既能享受酒的美味,又不耽誤第二天的開會。戈爾巴喬夫大刀闊斧重拳出擊禁酒,查,封,關,罰,有“礦泉水總書記”之雅稱。葉立欽是個大酒鬼,但是隻喝白蘭地。他取消了國家對伏特加的專賣權,結果Vodka愈演愈烈,假酒橫行,劣酒泛濫,真正的好伏特加隻能靠進口。普京上台一個月,就把伏特加產銷大權收歸中央,他還從我做起,滴酒不沾,樹立樣板,這招還比較靈,這些年年輕的,時尚的,轉向紅酒,啤酒,伏特加的銷量每年遞減。(盡管如此,普京成了立陶宛一種伏特加的牌子)

六十年代,前蘇聯的貨架上隻供應兩種Vodka: Moscovskaya (蘇聯綠)和 Stoichnaya(蘇聯紅)。後者是高檔的,3個盧布一瓶,半升裝,12戈比壓瓶費,男女老少無人不曉。喝酒要集體行動,三個人,一人掏一盧布,酒倒出來正好是三杯。直到現在Stoichnaya也依然是俄國伏特加中最有名的。

然而,出自瑞典一個隻有萬人的小鎮奧胡斯的絕對伏特加(AbsolutVodka),有六種口味,辣椒,紅梅,柑桔,等等,靠著它成功的廣告戰,名氣已經遠遠超過了蘇聯紅。它的創始人Lars Olson Smith發明了一種連續蒸餾的方法,快速地得到純淨的伏爾加,因而獲得“伏爾加之王“的稱號。它的酒當然好,但它的宣傳更好,重金懸賞,重兵出擊。“絕對完美”的口號震耳欲聾,讓你不由不信。標簽是直接印到瓶子上的,別出心裁。每個瓶子上都有他創始人頭像的徽章,個性鮮明。波普藝術大師安迪-沃霍爾給他畫了一幅畫以後,陸續有五百個畫家為它作畫,還有一百個在排隊等著,藝術與廣告已經混為一體,大大提高了“絕對伏特加”的品位。

別看美國人20年代還不知道伏特加史怎麽回事,現在它已是世界第一大伏特加品牌斯米爾諾夫(Smirnoff)的擁有者。Smirnoff原名Smirnov,建廠於1860年沙皇時代,甚至十月革命後仍是家族企業。20年代其後人VladimirSmirnoff流亡到法國,30年輾轉移民至美,帶來秘方,建立酒廠(譯為“皇冠“),使美國人認識了伏特加,喝到了伏特加,生產了伏特加,並向世界160國家銷售了伏特加,每天46萬瓶。它有紅,藍,綠,黑不同品種,35%-50%不同濃度,2003年舊金山世界烈酒比賽獲金獎,在十大名烈酒中排行第二(第一名是一種Rum酒,第四名是威士忌的Johnnie Walker)。

節外生枝。六十年代在俄的Smirnov另一支後裔,重新恢複了酒廠Smirnov。美方的Smirnoff來個惡人先告狀,告俄方的Smirnov侵權,曠日持久的Smirnoff對Smirnov官司大戰以美方失敗告終,因為裁決下來,美方公司用的法文名,而俄方公司是俄文名,不搭界。

和俄國伏特加打官司的不止美國,還有以前對它唯唯諾諾的“小兄弟”波蘭。退出華沙條約組織後,波蘭來個翻臉不認人,宣布自己才是伏特加的原產地,正告俄國今後不準再用Vodka的名字。這不是挖了俄國人的祖墳嗎,哪能不嚴陣以待。尋找俄國是名不虛傳正經八百的“伏特加之鄉“的證據,曆史的重任就落在了曆史學家波赫列金身上。到底是學富五車,到底是才識過人,波赫列金不負億萬俄國人民的眾望,以無可辯駁的事實證明波蘭生產伏特加比俄國晚了幾十年。小兄弟從此消停了。

兩年以後,在莫斯科郊外波赫列金的家裏,發現了他的屍體,據悉是波蘭人所為。



木頭談酒(15)-朗姆酒

十 六世紀哥倫布兩次來到西印度群島,他的目的之一,是找一個適合種甘蔗的地方,解決歐洲糖的需求。當時在歐洲,糖是非常昂貴的奢侈品。哥倫布帶來了原產於新 幾內亞和印度的甘蔗的根莖.從此大片的甘蔗在那片這裏拔地而起,成片成林,成了甘蔗王國,造就了它的支撐產業――製糖業。糖源源不斷運到歐洲,就象現在石 油從中東運到那裏一樣。

應該說有了甘蔗製糖就有了朗姆酒(Rum)。殘剩的糖密發了酵,散發一種醇香。土著人,最早是在巴巴多斯,把酒液從 黏糊糊,黑乎乎的發酵物中用非常原始的方法蒸出來,雖然很不純,但湊合著能喝了,當興奮劑,麻醉劑,止痛劑。後來歐洲殖民者帶來了白蘭地的蒸餾技術,才有 了正式的朗姆酒,那是十八世紀的事了,朗姆酒比其他烈酒曆史都短。

所以,朗姆酒可以說是製糖的副產物。製糖時,先把甘蔗切碎碼好,擠壓出 汁,過濾後得到一種淡黃色的粘稠液體,煮沸濃縮,白糖就結晶出來,而剩下的深褐色的半固態的東西,就是糖蜜。將培養的酵母和水放入糖蜜中發酵24至48小 時,有時主發酵之後,又加一種糖丁酸菌,使殘糖轉化為酯,芳香風味更為突出。然後蒸餾,或是精餾法得到酒精含量96%,或是一次蒸餾得到86%的酒液,陳 化後熟3-5年,甚至幾十年,再對水衝稀,至45-50度,勾兌,裝瓶,出售,成了我們手中的朗姆酒。

朗姆酒的原料可以是糖蜜,也是甘蔗汁 加糖蜜。它產生於有甘蔗的熱帶,主要是加勒比海地區。Rum來自拉丁語Saccharum,意思是“糖”,朗姆酒又叫糖酒。從化學上講,白蘭地的原料是葡 萄糖和果糖(單糖),威士忌和伏特加是澱粉(多糖),而朗姆酒的原料是蔗糖(雙糖)。

朗姆酒在和其他烈酒競爭中,大打“海盜酒”的牌,“男 人不壞,女人不愛”,它們相信“酒名不壞,酒鬼不愛”,喝烈酒本身就是冒險,再加點刺激的佐料,就會更有情趣。海盜,可能沒有什麽人真正見過,可是幾乎沒 有人不知道它。加勒比海是海盜出沒的地方,那裏的許多小島據說埋著海盜的寶藏。黑旗子上陰森的骷髏,黑液中行駛的帆船,黑黝黝破衣爛衫的海盜,凶狠,神 奇,仗義,自由自在,都是電影給我們的印象。除了行船,打仗,搶劫,他們就要喝酒,邊吃邊喝,邊唱邊喝,邊打邊喝,不停地喝,沒有一天能離開――朗姆酒。

有 一款牙買加的朗姆酒“摩根上尉”(Captain Morgan),濃質色深,芳香刺鼻,回味悠長,在Rum中銷量第二。此人原本就是海盜,他從來沒有造過酒,但是非常之能喝,一次能喝三升而不醉。別看是 個海盜,他相貌堂堂,舉止文雅,和屬下的關係非常好。本來服役於英國海軍,在加勒比海與西班牙作戰,誤入歧途,成了海盜,有一個很長的故事。但是後來還是 棄暗投明改邪歸正了,1673年被牙買加國王查裏斯一世任命為總督的上尉和武士。憑著這位海盜出身的上尉的傳奇經曆,憑著“上尉在此”的一句廣告, Captain Morgan打開了美國市場,六個分支,2005年銷售了500萬箱。

朗姆酒不僅是海盜的酒,也和英國海軍有關。最早, Rum都是本地土著人喝的,一個英國海軍上將弗農在航海時發現手下的士兵患了壞血病,怎麽也治不好,就下令停止喝啤酒,改喝西印度群島的這種飲料,瞎貓碰 死耗子,碰巧病還真的治好了。從1655年起,當時最好的朗姆酒,Pusser’s Rum, 就作為英國水手的工資發給他們。酒是高濃度的,50%(一般市售的是40%),每天1/8品脫 (將近2兩),20歲以上的可以享受,歲數大的允許淨飲,年輕的必須2:1對水。這個傳統一直延續到1970年。此後Pusser’s Rum從軍隊供酒變成了市麵商品,同樣的強度,同樣的口味,一切照舊。

還有一個英國海軍上將尼爾森,在加勒比海戰亡,屍體被裝在一個木盒 裏,用朗姆酒泡著,運回英國。盒子打開後,發現裏麵的酒不翼而飛,一幹二淨。原來盒子底下被鑽了一個小孔,水手們把酒偷喝了。由於尼爾森將軍的血也跟著酒 流出去了,朗姆酒從此得了一個雅號:尼爾森的血, 現在酒店也有一款朗姆酒, 叫Admiral Nelson (尼爾森將軍)。想想這事太惡心,我是不敢喝。

木頭本人也喝過幾瓶朗姆酒――畢竟它也叫“老姆酒”,與我“老木”同音嘛。沒感覺出怎麽樣,至少不像有人說的,喝下去渾身清涼,在南美的炎熱夏天避暑效果比喝啤酒還好。

早 期的歐洲殖民者也造朗姆酒,他們在加勒比海地區大量收購糖蜜,甘蔗,非常廉價地買,運到美國的新英格蘭,主要是羅德島,在那裏蒸餾造酒,不是為了自己喝 ――他們喝的是葡萄酒,白蘭地,威士忌――而是為了賣到非洲,收買那裏的奴隸。奴隸再販賣到南美,這樣就形成了一個曆史上有名的“三角貿易”。而朗姆酒在 奴隸買賣中扮演了一個不光彩的腳色。Rum曾以效力於海盜而得意洋洋,又以服務於皇家海軍而尊貴自豪,卻在這件事上蒙受恥辱,聲名狼藉。酒商們對此諱莫如 深,絕口不提,我也不便深揭老底。不過有一款酒,木頭還是要介紹:古巴名牌混血姑娘 (Mulata)。商標是一個大大的美女頭像,醉翁之意不在酒者可以買一瓶,在廚房擺著。如此商標獨此一家,顯然是西班牙的白的人種和非洲黑色人中生育的 姑娘。由於美國古巴交惡,這裏的酒店看不到她的芳容。西班牙人的浪漫,非洲人的粗獷,土著人的狂野,都在酒中。不過在這激情浪漫,極具古巴特色的背後,人 們不禁想起販賣奴隸那段肮髒的曆史。

在美國,朗姆酒在兩黨鬥爭總也有微妙的作用。1884年美國總統大選,克利夫蘭成了國內戰爭後第一個當 選的民主黨總統,僅有幾千票之差,和小布什那次產不多。在競選中共和黨攻擊民主黨是“3R“:Rum, Romance, Rebellion (朗姆,浪漫,浪蕩),“3R“的帽子民主黨戴了多年。然而近來,情況逆轉,朗姆酒改換門庭,投靠到共和黨名下。在共和黨參議員,古巴後裔Mel Martinez 2004年的競選中,據說接受了朗姆酒名牌百家得(Bacardi)六萬元的捐款,至今在調查中,因捐款醜聞下台的前議長Tom Delay也與Bacardi有一腿。

說起百裏得,真非等閑之輩。在它的發展史中,充滿了政治的,貿易的紛爭。.

在十九世紀 中葉以前,朗姆酒基本顏色都是非常深,喝酒的群體是社會底層窮人。西班牙的卡洛斯國王對此不滿意,重金懸賞,要求造出純潔如水的朗姆酒。Don Facundo Bacardi Masso (唐-法卡多-百家得-馬修)攻關有術,拔得頭籌。他通過改良酵母,采用木炭過濾,連續蒸餾法,以及用美國橡木桶陳化,得到了幾乎無色的朗姆酒。這在朗姆 酒的曆史上是重大的裏程碑,從此無色透明,口味清淡的Rum成了主流。身懷絕技,家有秘笈,馬修於1843年從西班牙移民古巴,1862年建立自己的公 司。

他先是買了一間錫皮屋頂的小屋,坐北朝南,潮濕閉塞,適合糖蜜發酵。房頂上還有一個蝙蝠小窩。辛苦經營,多年心血,終於打造了 Bacardi品牌。清淡滑爽,柔和綿延的口感,經營透明,純淨如水的顏色,加上他夫人設計的蝙蝠這一極具有靈性的標誌,迅速打開了國際市場,成為十大烈 酒之首,連絕對伏特加,芝華士,人頭馬都俯首稱臣,屈居其下,而它的一半,是賣在美國。現在它是全球最大的私人製酒公司,雇員六千多人,每年有2.4億瓶 酒銷售到170個國家,經營範圍擴大到威士忌,伏特加,金酒,味美思,啤酒。

早在1959年古巴革命之前,百家得就把主要的工廠搬出了古 巴。一部分到了百慕大,以利與英國做生意,一部分搬到了波多黎各,便於與美國有買賣。留在古巴那部分,被卡斯特羅收歸了國有。百利得總部設在弗洛裏達,從 此站在了與社會主義古巴鬥爭的第一線。財大氣粗,出手大方,它支持古巴在美國的難民組織,遊說政府對古巴禁運封鎖,參加暗殺卡斯特羅的計劃,甚至購買美國 B-26中型轟炸機轟炸古巴煉油廠。。。

Bacardi成了古巴人民的敵人,古巴人現在不再喝它, 他們的名牌是“哈瓦那俱樂部”,通過法國的合作夥伴Pernod Ricard把它賣到全世界,在歐洲是銷量第二的朗姆酒。早在二十年代美國禁酒時,酒蟲抓心的美國人經常跑到古巴去喝這種酒解饞,所以在美國也很有名氣。 Bacardi惡人做到底,挖它的牆角,壞他的生意,宣稱從美國的流亡者手中買到了這個商標,擁有有生產銷售權,也生產自己的Havana Club,在美國造,在美國賣。美國法庭和政府支持百家得,卻遭到歐盟和WTO的反對,官司打到現在,沒完沒了。

古巴這個擁有朗姆酒和雪茄 名片,一個香飄萬裏,一個齒頰留香的國家,幾乎就要失去了它的一張名片,如卡斯特羅說的,他們要生產可口可樂了。可是百家得的貿易戰遠未停止。近年來他們 改變了宣傳策略,在“古巴原汁原味”上做文章,認為“原產古巴”的牌對它在烈酒市場的競爭有利,在商標上意味深長地加了一句話:“公司於1862年建於古 巴聖地亞哥”。古巴人當然堅決否認,有歐盟的支持。現在在英國活躍著一個“抵製百家得”的組織,號召全球不買百家得,不喝白家得。如果你是Rum的粉絲, 還真會在選擇酒牌子上傷點腦筋,這裏有個立場問題,站隊問題。好在你我一杯子喝不了一兩瓶Rum,不必為此煩心。

 


木頭談酒(16)-金酒

十八世紀的英國工業革命造就了大批的工人,也造就了工人的酒――金酒(Gin),便宜,有勁,好喝。

金酒剛剛發明時可沒有把自己定位為工人階級的酒,或勞苦大眾的酒。荷蘭醫生,來頓大學
醫 學教授Sylvius(1614-1672)最早配置這種酒時,用穀物蒸餾酒浸泡具有香氣的杜鬆子果實,以及其他一些植物,作為利尿劑給病人。杜鬆子在醫 學上常用來作利尿劑,解熱,治療痛風,當時蒸餾的技術不太好,酒很衝,有怪味,利用杜鬆子濃重的香味可以“一香遮百醜”。 說白了,就是加了香料的伏特加,也叫杜鬆子酒。

這酒一開始隻是藥店賣,沒想到味道不錯,荷蘭人把它當做了飲料,跟治病不搭界,撒尿很順的人 也跟著喝,不是藥店也跟著賣。由一個發明人一種酒,這事獨一無二,沒有什麽“集體智慧”,“群策群力”。一個叫盧卡斯-博斯 (Lucus Bols)的人更高,看出了商機,辦了一個酒廠,配方裏加點糖,香氣和諧,醇厚溫雅,口味協調,辣中帶甜,照杜鬆子(Juniper)的發音稱之 Jenever,於是產生了一種全新的酒――荷式金酒。

博斯是荷蘭金酒的先驅,現在也是它的名牌。Jenever度數低,杜鬆子味重,還有 麥芽的芳香,用大鍋蒸,不陳化或很短陳化,一般用石頭壇子出售,成了所謂“大學生酒”,喝啤酒不過癮的年輕人鍾情於它。由於味重,隻適合純飲,不宜作雞尾 酒基酒。歐盟規定隻有在尼德蘭和弗蘭德兩個地方產的酒才能叫Jenever。喝這種酒時要把酒瓶子和酒杯先放在冰凍室裏凍透,有時先用苦精 (bitter) 洗洗杯子,有的人一小口Jenever,再一大口冰啤酒,痛快淋漓,舒坦過癮。海員們出海帶著這種酒,它含有豐富的維生素C.荷蘭人打仗臨行前也喝它壯 膽,稱之“荷蘭人的膽”,你可以想象李玉和“臨行喝媽一碗酒,渾身是單雄赳赳”的樣子。

Jenever的另一個分支,或者說它的主流,移到 了英國,簡稱Gin。1688年,在荷蘭擔任執政親王的英國王室後裔威廉三世時來運轉,大任天降,被英國國會請回國登基為王,取代逃亡的詹姆斯二世,就是 曆史上的“光榮革命”。威廉三世和他的屬下在荷蘭早已經習慣了Jenever,不僅成箱地帶著榮歸故裏,而且懷揣著配方,暗藏玄機。

當時英 法交惡,英國政府恨屋及烏,把氣撒在白蘭地和葡萄酒身上,法國進口酒的稅收大大提高,另一方麵扶植Gin,稱它為“玉米白蘭地”.不僅免稅,造酒的人也不 需要執照,隻要通過郵局向政府寄一份申請,十天之內就會得到批準,甚至允許用質量比較差的玉米和穀物造金酒,雖然啤酒必須用高質量的原料。這些政策給的夠 邪乎了,比鄧總設計師膽還大,不管黑貓白貓,趕走法國酒就是好貓。

於是乎,金酒遍地開花風靡英倫,全民造酒全民喝酒,大概就象我們當年人人 抱著紅茶菌的杯子。原料便宜,生產簡單,無需儲存,生產後十分鍾就可以入口。有些工廠幹脆就拿金酒當工資發給工人。人們就象喝水一樣喝金酒,當然那時英國 人不大喝水,因為水汙染很厲害。光是倫敦,每年就消費幾百萬加侖金酒。到1740年,金酒在英國的產量增長比啤酒快六倍,全倫敦有一萬五千家酒店,大部分 經營金酒,金酒比咖啡,啤酒都便宜,有一家酒店的招牌上竟赫然寫著:“一分錢喝個飽,二分錢喝個倒,窮小子喝,一分錢不要”。工業革命中剛剛壯大起來的工 人隊伍,掙的錢足夠每天喝個“倒”的,但是喝著喝著,最後都變成“一分錢不要”的窮小子了。

有的酒店靠牆擺一個形狀象貓的酒桶,叫它“Old Tom”。饞酒的過路人在貓的嘴裏放入一分錢,然後嘴對著貓抓子之間的小孔,從裏麵就會放出一口酒。直到現在英國有些店還供應這樣的“Old Tom”。老湯姆也是英國金酒的一個名牌,是在金酒裏加些糖漿使之發甜的酒。

倫 敦很快就發現自己淹沒在了金酒帶來的社會問題裏,失去了控製。酗酒,貧窮,搶劫,賣淫,五分之一的孩子活不到5歲。以至於有一天,竟然出現了這樣一件事: 一個婦女扒掉了她懷抱嬰兒的衣服,去換金酒喝!金酒一下成了犯罪,醜惡的同義詞,當時的諷刺性風俗畫家荷加斯 (William Hogarth)1751年畫了兩幅畫 “啤酒大街”和“金酒小路”,深刻地反映了這一問題。在他看來,啤酒,葡萄酒是釀造的,是自然過程,“上帝”造酒,高雅。而人工蒸餾金酒,是非自然過程, 帶來罪惡。因此在啤酒街上,歌舞升平,人們相親相愛,和諧社會,而在金酒街,充斥著混亂,罪惡,死亡。枯瘦如柴的歌手死在了路邊,手裏還抓著酒瓶子。醉得 不省人事的婦女,身上充滿奇怪的血斑,孩子正從她懷裏頭朝下摔到地上。一個人和狗搶骨頭吃。人們爭著到當鋪賣東西換酒。在酒店前,一個人正在自殺,而熟視 無睹的老板還在忙著給小孩灌酒喝。隻有當鋪,棺材鋪,酒鋪大發其財。

金酒聲名狼藉,惡貫滿盈,英國政府不得不設法把自己從潘多拉魔瓶裏放出 的魔鬼收回去了。他們一次又一次采取“金酒行動”,征收50英鎊的執照費,加大酒的稅收,每加侖收一英鎊。荷加斯的畫大批印刷,賣一個先令一張,配合政府 做宣傳。這曾經引起了市民的騷亂,酒廠也轉入地下,改換酒名,變更配方,六年裏隻有兩家申請了執照,而酒的產量增加了50%。――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特 別是隨著世界經濟的衰退,“金酒潮”終於過去了,市場逐漸規範化了,著名的金酒一條街Giles變成了鐵路線。

金酒的壞名聲至今還出現在酒場的的一些俗語中。便宜的酒吧叫“Gin Mill”,喝醉了酒叫“Ginned”,在酒鬼的鼻子上用紅字寫著“金酒開花”。

1832 年,柱式蒸餾釜發明,代替原來的鍋式蒸餾釜,使酒的質量大大提高,於是出現了一個新品種――London Dry (倫敦幹金酒)。一般以75%玉米,15%大麥芽,10%其他穀物為原料,有時也用甘蔗汁和糖蜜,釀酒後蒸餾,在蒸餾出口處放有香料,包括杜鬆子,檸檬 皮,甜桔皮,苦杏仁,桂皮,白芷,當歸,茴香籽等,酒氣通過時,帶走香氣成分,冷凝後取中間餾分,加水衝稀,就得金酒,約40度。清澈透明,具有光澤,完 全不含糖,杜鬆子香味突出,伴有其他香料香氣,口感清新,爽適滑潤。配的香料少則4種,多則15種,一般為5-10,都是各廠家祖傳秘方,束之高閣,重金 不賣。

也有的酒廠用上述植物香料榨出的汁加到蒸餾酒裏,還有的把香料泡在酒裏一段時間。這些方法的酒會便宜些,口味也差。

實 際上倫敦幹金酒不是按地區劃定的酒,而是一種酒的類型,Beefeater(必發達)是唯一現在仍在倫敦生產的London Dry,以檸檬味為特色,創立於1820年。它的創辦人選擇了Beefeater作他的酒名,Beefeater是倫敦塔的儀仗隊衛士的綽號,據說這些人 很能吃牛肉,其商標就畫著一個全副武裝的衛兵。他們是倫敦的一道風景線,是倫敦的代表,酒名也譯作英國衛兵。這個名字給酒帶來了好運,在London Dry中名氣最大。

Gordon’s Gin (哥頓金酒)是第一個London Dry, 1769年創立於蘇格蘭,1925年獲皇家特許狀,現仍在英國Diageo旗下,但蒸餾廠遷址到新西蘭。采用有名的三次蒸餾,口感滑潤,酒體芳香,其配方 200餘年沒有改變,隻有12個人掌握。以便宜取勝,出口量為英式金酒之首,每秒就有4瓶。

1898年哥頓公司由於添加利公司合作,推出新 品牌添加利(Tanqueray),為金酒中之新秀,價錢也上去了。London Dry的另一個名牌是孟買藍寶石 (Bombay Sapphire),有特征的藍瓶子,配方中整十種植物來自八個國家,其中包括中國的幹草。.

以地址命名的金酒是普利茅斯金酒 (Plymouth Gin),在英國西南海岸港口普利茅斯生產。這是當初荷蘭金酒登陸英國時的第一站,所以它擁有自己特殊風味的金酒。它隻使用有甜味的植物素材,和倫敦金酒 比,杜鬆子味道不明顯,芳香味突出。除了這個城市生產的誰也不能冠以此名。

金酒重振雄威,名聲再起,還與19世紀下半期,瘧疾在歐洲流行有 關。當時人們要喝一種通寧水(Tonic Water)來預防,它的成分是奎寧,又叫金雞納霜,很苦,難以下咽。兌上金酒,可以壓住苦味。於是金酒經過一個否定之否定,又回到原來醫療功能,也為它 掙了令人尊敬的聲譽,至今金酒加通寧水仍然是一種非常流行的喝法,甚至是一種高雅飲品,中國人譯為金湯尼,隻是與藥無關了。

美國現在是喝金 酒的大戶,按人口平均,西班牙人喝得最多,但是按總量,美國第一。美國第一任總統華盛頓就愛喝金酒。基督教裏的貴格會還有在葬禮後喝金酒的習俗。主要是進 口London Dry, 但比英國本土的度數低些 (40度),口味淡些。美國人自己也造金酒,起始於1920-1933全國禁酒時期。人們弄來(有時自己家裏蒸)質量低劣口味很差的蒸餾酒,在家裏的浴盆 裏泡上杜鬆子,使味道好一點,偷偷地喝。美國人就這麽習慣了金酒,現在也還是這麽作金酒,隻不過不在澡盆裏,但是“澡盆金酒”(Bathtub Gin)的雅號摘不掉了。這種酒一般在橡木桶裏陳化幾年以改善質量,色澤金黃。美式金酒也有蒸餾的,這時瓶底都印有一個D字 (Distillation)。

金酒除了淨飲,更多的是做雞尾酒的基酒.無色,味淡是它的優勢,配出的酒有上千種之多,稱為“雞尾酒的心髒““雞尾酒之王”,有名的除了馬提尼,還有杜鬆子螺絲鑽,修道院,百慕大,以及紅粉佳人。

金 酒在它的發展曆史上經曆了大起大落,滄海桑田,太多的陳年往事,太多的曆史積澱。“五味”的大佬們近日都在寫懷舊文章,我們金老如果也寫,肯定連篇累牘, 一發不可收拾。不過它可能顧不上,因為今天它的日子不大太平,難題一堆,甚至前途未卜,煩心事太多。從六七十年代起,伏特加在雞尾酒中竄紅,一塊一塊地蠶 食著它的地盤,就連拿手絕活馬提尼也快成了伏特加的天下。年輕的,新潮的,都不知金酒何味,拜倒在伏特加石榴裙下。雪上加霜的是,伏特加和朗姆酒也都在發 展加香加味產品,你到店裏看看,成排成行。過去金酒作為加香烈酒獨此一家別無分店,那日子已經結束。嗚呼,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金酒是被同行們擠兌的 夠嗆了。我們看到雪利,波爾多都從盛極一時變成昔日黃花,金酒會不會蹈其覆轍步其後塵?――看我這隻烏鴉嘴,shut up!



木頭談酒(17)-龍舌蘭酒

在墨西哥中西部廣漠的高山地帶,陽光充足,氣候炎熱,有一種叫做龍舌蘭 (Agave)的植物,漫山遍野,排排行行,星羅棋布,鬱鬱蔥蔥。它的樣子像蘆薈,屬於百合科,莖節短小,葉長多肉,層層向外,攤開成片,邊緣有硬而尖的 鉤刺。世界第六大烈酒墨西哥的國酒龍舌蘭酒就是從它煉成的。那是墨西哥的國寶,靈魂和驕傲,因為它是隻此一家,別無分號。

Agave盡情地 伸展著自己的葉片,張牙舞爪,異常高大,可以有15英尺。它的葉子折斷後不會象蘆薈那樣流出粘性汁液,卻有細線狀的筋,自古以來,墨西哥人就把它晾幹了搓 成繩,編成網,甚至織成布,作成紙。最奇特的是它那橢圓的果實,長在它的莖芯,象鬆果,象菠蘿,一個有六尺高,一般的也有一二百磅重,最大的竟有500 磅,味道微甜,雖然不能吃,卻是土著人製糖的原料。

能做糖就能發酵,能發酵就能成酒,最早用龍舌蘭釀的酒叫普奎( Pulque),濃度差不多象啤酒,主要用於宗教活動,因為飲後可以產生幻覺,便於與神明溝通. 墨西哥的曆史很長,也是文明古國,可惜蔡倫造紙沒有傳過去,所以這些事的過程都沒記載下來,隻憑後人瞎猜了。

到了17世紀,西班牙殖民者到了墨西哥,帶來了蒸餾技術,從Pulque蒸出了龍舌蘭的白蘭地,地球上又多了一種新酒。由於原料充足,小酒廠競相建立。廠家賺了錢,當地人喝了好酒,政府收了稅,龍舌蘭身價倍增――從一個鄉村野姑,農家小妮,變成了大家閨秀,華貴名媛。

最 早拿到政府正式頒發的造酒執照的是何塞-奎沃 (Jose Cuervo),龍舌蘭酒的祖師爺。那時,西班牙國王卡洛斯四世收到別人給他的龍舌蘭酒,感覺很好,就物色人生產。1758年他相中了這個西班牙商人,賜 給了他的一片地,讓他作龍舌蘭第一個專業戶。次年,Cuervo收到造酒執照,令箭在手,雷厲風行,馬上建立了第一個蒸餾酒廠,種,釀,賣一條龍,屬於沾 政策的光,先富起來的那一類。這個酒在1893年芝加哥世界博覽會上獲獎,1906年首次售出瓶裝,而當時其他廠家的龍舌蘭酒都是以桶出售的。現在 Cuervo依然是龍舌蘭酒的第一名牌,相當於茅台之於中國。索查(Sauza)則是另一款知名度極高的好酒,它是第一個用自己的酒桶敲開美國大門的。

日 轉星移,時光流逝,龍這蘭酒的生產越來越進步,越來越成熟,越來越規範。現在,136種龍舌蘭中,有一種藍的龍舌蘭脫穎而出,成為製酒首選,而在一個小鎮 Tequila及其附近特定地區(哈裏斯克州,Jalisco)用它生產的酒,又受到政府的特別保護,冠以Tequila(特吉拉)的大名,這是墨西哥的 金招牌,鎮山寶,重要性要在Taco Bell快餐,Corona啤酒之上。其中100%用Blue Agave, 可以向一個專門的委員會提出申報,檢查確認後,會專門把100%Agave寫在在商標上,這是一種高檔次的酒,它的每一滴液體,都來自正宗的龍舌蘭。這種 產品,已經越來越難看到,不到20%。如果沒有注明,就意味著Blue Agave占51%以上,剩餘部分是別的龍舌蘭,或者是在釀造中加了別的糖,比如甘蔗糖。 其他地方生產的舌蘭酒,通稱梅斯卡爾酒(Mezcal),可以用Blue以外的5種Agave。Mezcal雖與Tequila是親表兄弟,卻沒有能力與 之分庭抗禮平起平坐,漸漸已不為人知,Tequila和龍舌蘭酒一般可以劃等號。

按照墨西哥人的傳說,很古的時候有一天,在Tequila 的農人正在地裏幹活,突然天空烏雲翻滾,狂風大作,一個霹靂震天響,劈向大地。隨後雲開霧散,日出天晴,人們看見一顆碩大的龍舌蘭從正中間被劈開,裂開的 球莖裏翻滾著汁液,熱氣騰騰,酒香飄飄。一個膽大的,過去用手沾了一些,放在舌頭上舔舔,滿口生香,沁人心脾,從此開始了Agave釀酒的曆史。特吉拉這 個五萬多人的小鎮,80%以上的人與釀酒有關,酒香飄萬裏,聲譽滿世界。龍舌蘭酒是神賜之物,上天的偏愛,有有至高無上的地位。離鎮很遠的地方,就看到高 大的廣告牌,都做成酒瓶的樣子。在鎮口有一個描述造酒的巨型雕塑,一位農民在奮力揚斧,劈砍藍色龍舌蘭球莖,清醇的“酒液”從球莖向酒桶中涓涓流淌,日夜 不停。基座上刻著“愛情,友誼,歡樂,釀酒,土地”十個大字,都是他們永遠的生活主題。

Tequila選取的龍舌蘭一般是長在海拔7500 英尺高的死火山的山坡上,最好是朝東,以貧瘠的紅土為好。現在已經不是野生,而是人工栽培,4-6歲時從母株上取下幼枝,移栽到地裏,每畝可種1000- 2000株,有時和玉米,大豆混種,不用灌溉,靠天吃飯。在特吉拉整個地區,有5萬畝土地種植龍舌蘭,計有一億株,作為幾十個酒廠的原料。

長 至8歲,龍舌蘭就已成年,可以用來釀酒,但年份越高,含糖越足,釀酒就越好,所以有的廠家象馬蹄鐵(Heradura)這樣的老廠,讓它長到12年。芯部 果實快成熟時,先把葉子砍掉,有上百根之多,這樣激發果實的熟成效應,然後把收取莖芯,這是一個技術活,世代相傳。一個200鎊的果實,可以造出五到十升 的酒,八年養育,喝的是水,擠的是酒。由於成熟的時間不一,收割的活一年四季都在進行。每年,兩億升(5千萬加倫)的酒從這個地區運出,40%出口國外, 100多個國家,其中美國是大戶,占了近90%,歐洲隻有7%,中國也有一點。絕大部分(80%以上)是整桶運到國外,在那裏分裝入瓶,100% Agave占的比例很小。

在龍舌蘭的葉子中心,隱藏著一種白蟲,味道鮮美,營養甚豐,為中部墨西哥人一直食用,已瀕於滅絕。在龍舌蘭的根 部,有一種紅蟲,也可入口。每年首場雨後,這些蟲子會從龍舌蘭上爬下來,到地上飲水,人們就開始捕捉了,經營此事,收入不菲,因為它可以裝到龍舌蘭酒的瓶 子裏,不僅為酒帶來奇異神秘的色彩,而且在一瓶美酒享用之後,又補充了一點蛋白質。此事傳得沸沸揚揚,滿城風雨,隻要知道龍舌蘭酒的人,都聽說過裏麵泡蟲 子,我本人也真在電視節目裏見過。不過特吉拉的廠家堅決否認,我們乃正宗名牌,不幹此類雕蟲小技自砸牌子之事,你如果看到,肯定是Mezcal那個酒的惡 作劇。空穴來風也好,有意炒作也好,給Tequila酒增添了幾分傳奇色彩。

再說收下來的“大菠蘿“果實,它們切成兩半或四半,運往酒廠。 先預煮除去表麵的蠟質和連帶的根葉,然後進入烘烤,小火慢煨,將植物纖維軟化,讓糖液漸漸滲出。近年來,這道工序已經進化,用蒸汽高壓釜或者壓力鍋,龍舌 蘭心的澱粉部分轉化為糖,得到的像烤白薯一樣的東西,搗碎成漿,除去渣滓,濾出清液,拿去發酵。渣滓也不浪費,作飼料,肥料,甚至製磚。據說高級的龍舌蘭 酒完全用手工,連電都不接通。

發酵大約7到12天,成為酒精5-7%的原酒液,在銅質的蒸餾鍋中蒸餾兩遍,就得到60%左右的酒。也有的廠家號稱蒸餾三次,質量更佳,但專家立刻質疑,這樣是否把好的成分也蒸走了,畫蛇添足,過猶不及。總之這是公理婆理之爭,見仁見智的事。

新 蒸出來的酒,晶瑩透明,純淨無色,可以在調節為40%後直接裝瓶出售,也可以在不鏽鋼容器中儲存一段時間,這些都是白色或銀色龍舌蘭,酒體幹冽,火辣嗆 人。或者橡木桶中陳化三年五年,甚或更長,最常用的是美國波本威士忌淘汰下來的二手貨,成為金色龍舌蘭,入口柔和,綿軟悠長。

墨西哥人喝 Tequila,有其非常獨特的風俗。用直筒的古典杯,倒上夠一口的酒。用檸檬擦一擦左手虎口的地方,在上麵撒點鹽。右手端起酒杯,左手握一塊切好的檸 檬,準備好了,開始!嘬一下虎口上的鹽,迅速把酒倒到嘴裏,仰脖一口悶,再嚼一口檸檬。醇香甘洌,滿口清爽,從舌尖到喉嚨,隱約有一絲甜意,夾雜著檸檬的 酸。肚中微溫,卻不灼熱。這個動作經常是一群人排成行,一聲令下,同時做,尤添樂趣。幾杯下肚,從裏到外,全身通暢,氣氛熱烈,興致盎然,隻覺自然清香之 美,毫無頭暈目眩之虞。

Tequila的名氣,還與由它配成的雞尾酒瑪格麗特 (Magarita)有關。不僅可以在酒吧要一份,更可以在任何賣酒的店買到預配好的成品,回去隻要加冰就行了。它的配方,是Tequila加利口酒加檸 檬汁,有時有些其他果汁。說似簡單,卻變化無窮,品牌多得很,顏色五彩繽紛,口味各具特色。這個酒的來曆,有許多不同版本,最為人們接受的,是一位墨西哥 的歌星,名叫瑪格麗塔,她對所有其他烈酒都過敏,隻能喝Tequila, 還必須兌些其他東西。有一次她到了聖地亞哥,調酒師知其大名,就給他配了這款酒。Tequila的熱烈,檸檬的溫柔,利口酒的香甜,天衣無縫地揉合在一 起,恰如其份地表現了這位高雅美麗的墨西哥女郎。另一個傳說是,洛杉磯有一個叫簡-雷沙特的調酒師,他熱戀的女友瑪格麗塔不幸在狩獵時被流彈擊中,死在他 的懷抱。為了寄托哀思,調了這款酒,火辣的情思,甜蜜的回憶,酸楚的傷感,集於酒一身。取決於你喝酒時的情緒,可以想著不同的故事。

喝瑪格麗塔的時候,也少不了鹽。先把它撒在餐巾紙上,用檸檬把雞尾酒杯的邊緣嚓一圈,倒過來往紙上沾一下,再倒酒。我喝過一次,猴鹹的,什麽別的味也嚐不出了,從此再不問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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