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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美國:一些生活瑣事--穿衣裝也能鬧出笑話

(2006-11-12 18:51:03) 下一個
倍可親網站京港台時間11/13向您播報來自出國在線的BLOG的消息:

俗俗話說:“菩薩要金裝,人要衣裝”。這話恐怕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隻是怎麽個打扮法,卻不能不入境問俗。否則,搞不好會鬧笑話。一九八零年秋季學期開學的那一天,有兩名從北京來的留學生穿西服,係領帶,正步踏進美國某大學的某間教室。俟師生到齊之後,這兩位遠方的來客赫然發現他們是唯一衣冠楚楚之士。其餘的人,從長衣長裙,鞋襪整齊,到背心短褲,赤腳拖鞋的都有,唯獨沒有穿西服,係領帶的。當天晚上,係裏為歡迎這兩位首次從中國來的留學生舉行宴會。這兩位留學生吸取白天的教訓,雙雙便裝赴宴。豈料行至宴會場所,又赫然發現他們是唯一衣冠不整之徒。其餘的來客,包括白天赤腳拖鞋進教室的在內,無不西服筆挺,裙帶翩翩。

  八十年代初,中國的門戶初開,來美國訪問和留學者大都不諳美國人的衣著之道,出現這樣的尷尬局麵,在所難免。即使在今天,有些國內來的人已在美國勾留多年,對於美國人的服裝講究仍不甚了了。有位朋友來美國業已十年有奇,卻不相信美國大部份大公司都有所謂服飾條例 (dresscode),規定男女雇員應穿什麽樣的衣服上班。之所以會如此,其原因在於他在美國的這十年,有七年在大學讀書,剩下的年頭在加州矽穀某製造電子計算機軟件的公司搞軟件設計。美國的大學,無論東南西北,也無論州立還是私立,一概為所謂自由派(liberal)所左右。自由派的特點之一,在於強調個人生活的自由。如何穿衣正屬個人生活的細微末節,因而在美國大學裏怎麽穿衣一律聽君自便,甚至穿與不穿都好像是個可以爭議的問題。柏克萊加州大學有名男生竟然脫得一絲不掛在校園裏招搖,這才引起物議,成為全國性的新聞。加州的公司,尤其是位於矽穀一帶搞電子計算機軟件的公司,也都開放得很。穿短褲球鞋上班司空見慣等閑事,甚至披頭散發,赤腳拖鞋去應聘麵試,也不足以成為飯後茶餘的談資。但是,自加州以東,情形卻迥然不同。加州以外的公司,尤其是規模比較龐大,曆史比較長久的公司,大都傾向保守。保守派最喜歡幹預的,也恰恰在個人的生活領域。大事如人工流產,同性相戀,小事如便服上班,統統是保守派積極反對不遺餘力的目標。雲集紐約市華爾街的投資銀行是美國保守勢力的堅強堡壘,所以,華爾街的上班族,不僅是西服筆挺,而且是三件頭的西服筆挺;不僅是革履蹭亮,而且是係帶的革履蹭亮。

  


  鄙人一向傾向便裝,倒不是像某些美國人那樣出於意識形態的動機,隻是在中國便裝穿慣了,覺得西服製肘,革履蹩腳,領帶卡脖子,穿在身上從頭到腳沒有一處舒適的地方。不幸的是,鄙人供職的所在,不僅不在加州,而且屬於最保守的一群,穿什麽衣上班由不得自己做主。更不幸的是,有家有室,不比孑然一身,保住飯碗遠比爭取衣著自由更為重要。雖說對於不能衣裝自由,不免戚戚於懷,卻隻有從“小不忍則亂大謀”中去尋求自我安慰。美國各大公司不僅積極於管人如何穿衣,也大都積極於勸人行善。美國人的行善,自然不同於雷鋒的做好事,而是指向大大小小名目繁多的慈善機構捐錢。有些公司除去動用上班時間三番五次召開動員大會之外,還對雇員威脅利誘兼施並下,其積極的程度遠遠超越對公司正常業務的關心,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鄙人所在的公司正是這類莫明其妙的公司之一。據說以前該公司甚至有不捐一定數額的錢休想加薪的做法,後來由於出了個敢於不為五鬥米折腰的雇員,忿然辭職,並以公司侵犯其個人自由的罪名把公司告上法院,這才使公司不得不停止這種作法。等到鄙人任職於該公司之時,其手法已改為贖買。具體的方法是,叫雇員捐款換取便裝上班的自由。也像做生意一般,零售與批發代價有差:零售一天一塊兩毛五分,批發每周五塊整。破費二十,換得一月衣著輕鬆,有些人覺得也還劃算,因為可以省卻把西服送出去乾洗的開銷,所以這手法在公司裏不知沿用了凡幾年一直相安無事。兩年前公司上層領導發生大地震,結果抖出個自由派色彩的主管。新官上任伊始,就發下文件,聲稱穿什麽衣服上班同捐錢風馬牛不相及,贖買的手法必須立即停止。文件同時指出:凡是不同外界打交道者,從今以後一律無須穿西服,穿正式便裝 (businesscasual)就可以了。至於什麽樣的便裝堪稱“正式便裝”,這位大人說他相信廣大雇員的認識水平,不打算下定義。此令一經傳達,大多數工作人員皆大歡喜。其中一小撮大概是歡喜過了頭,竟然把認識水平下降到加州矽穀的水平線,結果激怒公司上層的保守勢力,迫使這位開明的新主管為衣著問題再發文件,承認自己過高地估計了一部份人的認識水平,不得不對什麽是“正式便服”稍作界說。被剔除於“正式便服”之外者,包括背心,短褲,牛仔褲,球鞋等。從不下定義到稍作界說,不能不說是一種後退,但觀其界說內容,並不算過份。原以為這場服裝風波可以就此平息,卻不料還有一段餘波。就在第二份文件下達後不久,某位女同事據說衣裝有違“正式便裝”的界說,其頂頭上司勒令她回家換衣,遭彼拒絕,結果被公司的保安人員押解出辦公樓,予以停職停薪一天的處份,釀成一幕人要衣裝的鬧劇。

  一位同事前不久往加州矽穀某公司跑了趟公差,回來之後告訴我這樣一段趣話。在他動身之前,該公司某負責人在電話裏同他開玩笑,說是出差加州沒什麽別的好處,隻是不用穿西服。其實,出差而不用穿西服,這好處不能算小。否則,少不得要提一個專為懸掛西服而設計的旅行袋。這種袋子尺寸不小,提在手中頗不便於邁步。上飛機時如果不能捷足先登,在容量有限的衣櫃中搶到一席位置,如何處置手中的這種大號衣袋就會成為棘手的問題。這位同事出差時適逢盛夏,矽穀雖然北距舊金山不過六十多公裏,卻遠不及舊金山涼快,背心,短褲,涼鞋都派得上用場。矽穀上班族衣著隨便之名聲既已遠播,加之有該公司的負責人不用穿西服的電話在先,這位同事遂短衣短褲啟程。熟料抵達矽穀次日一早,卻在旅館大廳裏見到三位西服筆挺的人走上前來迎接他。寒寒暄過後,同事問:貴處不是不興穿西服的麽?三人曰:前一天上司特別吩咐,客人從東部來,去接時一定要衣冠整齊。再問之下,這位作如此吩咐的上司,原來不是別人,正是在電話中說來矽穀不用穿西服的那一位。於是,四人不禁相視捧腹。可見,人要衣裝有時也會產生喜劇效果。

  聽說美國話劇《推銷員之死》曾在北京上演,不知舞台上的推銷員作何打扮。在美國現實生活中的推銷員總是衣冠楚楚,連加州矽穀的推銷員都不例外。據說如此這般打扮倒不是出於自尊,而是為了對客人表示敬意。言下之意,是無論顧客怎樣穿著,推銷員總不會因為衣著正式而冒犯客人。此說似乎言之成理,因為大凡衣著隨便者,對於其他人如何打扮都視而不見;而衣著考究之流,大都對不修邊幅的人印象不良。推銷員打扮得整整齊齊,遂能左右逢圓,立於不敗之地。但也有人說,西服革履已經成了推銷員的工作服,與正式或禮節已經不再有瓜葛。這一說也似乎言之成理,因為如今的美國人講究舒適,講究實用,不再視西服革履為文明衣著的標準。要是在過去,男人不係領帶,女人不著裙,都可能被餐廳飯館拒之於門外。如今類似的要求在某些保守的私人俱樂部還可能存在,在任何公開場所都是不合潮流,甚至是不合法的了。我隻在加州某些餐館門口看到過“無鞋恕不接待”的牌子,因為有些加州人衣著委實過於簡略,赤腳上街的也不乏其人。因為衣著不合標準而遭餐廳擋駕的事,我隻碰到過一次,卻不是在美國,而是在中國。一九八五年夏回國探親,邀二三舊雨去建國飯店吃晚飯,卻因其中一人穿了短褲,中西兩餐廳均不得其門而入,掃興之極。想起一九六六年掃四舊時,有人因穿西服而遭紅衛兵當街剪破示眾。從如此不許講究穿,到如此講究穿,這變化委實堪稱天翻地複。

  在美國做生意,推銷比質量更重要。有錢做廣告,再差的東西也照樣能賣得出去;反之,如果化不起廣告費,東西再好也難有人問津。替服裝業做廣告,想當然是時裝模特兒的差事。如今當紅的時裝模特兒雖然無不身價百萬,在服裝廣告上出盡風頭的,卻不是時裝模特兒,而是體育明星。在各行運動之中,又尤以籃球和網球名星的風頭最勁。與時裝模特兒不同,球星替服裝做廣告,用不著上天橋扭腰擺臀,也用不著去海灘袒裼裸呈。做廣告的球星隻消同意同某某服裝公司簽一紙合同,答應穿該公司的運動服或球鞋上場,就可以眼見綠油油的美鈔滾滾而來。這些球星在球場上的收入固然動輒以百萬計,靠服裝廣告合同掙來的錢往往更出其上,像國內有第二產業的人一樣,副業倒成了正業。不過,商業合同不是簽著玩的,合同一經簽字就非得執行不可。一九九二年夏季奧運會,美國為了奪回男子籃球冠軍,派出以頭號職業籃球明星麥可ܭ喬丹為首的所謂“夢寐以求之隊”(近見有人把“dreamteam”譯為“夢幻隊”,以為球技神奇,如夢如幻,遂得此名,實屬誤解。美國男人把漂亮女人的照片掛在床頭,稱之曰“dreamgirl”,歐傑ܦ辛普遜一案的律師班子因為水平一流,也被稱之為“dreamteam”,都是“難得成為現實,夢裏才會成真”的意思。)。同美國男子籃球隊簽定服裝廣告合同的公司,不巧的是同喬丹個人簽有服裝廣告合同的公司在服裝商場上的死敵。一些體育記者紛紛預料到時候少不了麻煩。在美國隊上台領獎之時,果然見喬丹躲躲閃閃,並用一麵美國國旗罩住肩頭,為了不讓一身與眾不同的服裝完全展現出來。除去簽這類合同,雇用體壇明星上電視替服裝公司賣廣告也極為流行。在喬丹激流勇退之前以及再做馮父之後,不管扭開哪一電視頻道,都難逃喬丹推銷以他的綽號“飛人喬丹”命名的球鞋。這些廣告不僅填滿了球星的腰包,也把球鞋的生意搞得轟轟烈烈。如今美國舉國上下不分男女老幼穿球鞋已蔚然成風。腳穿球鞋,手提高跟鞋,臨進辦公室換鞋,業已成為成千上萬上班女士的日常作業。幾年前,某女明星上台領取(也許是頒發,記不大清了)奧斯卡金獎時,身披一襲玲瓏剔透的夜禮服,足登一雙傻大苯粗的球鞋,全場頓時為之轟動。居然有些老實人以為伊人一時疏忽,臨上台時忘了換上高跟鞋,把球鞋廣告商的傑作好端端給糟蹋了。

  除去動用這批索價以百萬計的名流,美國服裝業也頗會利用分文不取的義務推銷員。記得小時候在中國每逢買件新衣,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找把剪刀把衣服上的商標給剪掉。那些商標也往往草草地縫在極不起眼的地方,仿佛有被剪掉的自知之明。美國服裝業想必是聘請了心理學家做高參,把人的好虛榮之心琢磨得透亮。凡是名牌貨,或是把商標做得奇大,縫得奇密實,或是用彩線繡在最顯眼的地方,而那些舍得化大錢買名牌的顧客,也個個巴不得有機會掛著這些名牌商標招搖過市,心甘情願充當服裝商的義務推銷員。

  平心而論,名牌貨的質量的確比較好,是否物有所值就難說了。幾年前我在一家廉價百貨公司買過一件夾克,隻化了十五塊美金。差不多在同一個時候,某朋友趁大減價之機,在一家高檔百貨公司買了件胸前繡著個打馬球圖案的名牌夾克,破費一百元。兩件夾克的料子都是純棉的,顏色和款式雷同,遠看可以魚目混珠,近看之下,名牌夾克的料子更細密,手工也更出色。三年之後,我的那件雜牌貨領袖磨損,裏子魚爛;朋友的那件名牌大體無損,袖口卻也不免破敗。美國人不提倡艱苦樸素,既不興破,也不興補(不破而補是另一回事,詳見下文。)。於是,雜牌名牌一道當垃圾開丟。八十五元差額所買到的隻有那繡在胸前供人滿足虛榮心的商標。

  美國的成衣買賣大概可分為三個層次。廉價百貨公司堤售便宜貨。便宜貨之所以能便宜,原因有三。其一,貨源來自勞動力便宜的中國,東南亞或南美洲諸國。其二,沒有名牌商標,用不著支付高昂的設計費。其三,廉價百貨公司本身的開銷低。高檔百貨公司和普通成衣專賣店做中上層次的生意。這一層次的衣服價格相去甚遠。比如,一件純棉的男襯衫可以從二、三十元到一、二百元。女服的差價更能出人意表,比如,一件絲綢女襯衫可以從七、八十元到七、八千元。高檔成衣店則專做上層的買賣。一般來說,在這類商店出售的款式,不大可能在其他商店找得到。這並非偶然的巧合,在競爭激烈的美國市場,各類商品都須尋找自我的市場位置。高檔成衣店的服務對象,或者說搖錢樹,自然是極為重視款式這一流的人物。

  在中國鞋帽是一種有別於其他服裝的專賣行業。記得北京前門外的大柵欄有一家頗有名氣的盛錫福鞋帽店,不知仍在否。戴帽子的習慣曾經在西方風行過不止一百年,如今卻成為陳跡了。女帽在鋪子裏倒還看得到,隻是街上難得看到戴帽子的女人。男式禮帽在社會上近乎絕跡。如今美國男人似乎隻會戴一種帽子:印著某某職業棒球隊隊徽的棒球便帽,既不美觀,亦乏實用之處。同帽子的命運不同,鞋子的生意一枝獨秀,在各大商場中鞋店總是以多取勝。同衣服買賣一樣,鞋子買賣也分三個層次。廉價百貨公司和廉價鞋店賣便宜貨,貨源大都來自中國。高檔百貨公司賣價格中等的鞋,貨源大都來自美國或巴西。高檔鞋店往往隻賣某一種歐洲名牌。比如,想要買意大利名牌“沽奇”(“Cucci”),則非去“沽奇”專賣店不可。意大利名牌皮鞋價錢昂貴不比尋常,不過物有所值。男鞋底薄而耐磨,鞋幫看上去錚然筆挺,穿起來卻溫柔體貼。女式高跟鞋的製作更有不可企及之奧妙。不少初次見到意大利高跟鞋的女士不信邪,以為看上去一樣的高跟鞋,穿在腳上不可能產生兩樣不同的感覺。但是,一經試穿意大利高跟鞋,沒有不愛不釋“手”的。

  


  在美國住了不下十五年,大小城市跑過不下四,五十座,住過半年以上的地方也不下十處,裁縫鋪卻隻看見過一家。那是在舊金山灣區一個小鎮上,一個極小的門麵,幾個東倒西歪的中文寫著“香港裁縫專家”,連塊英文招牌也沒有。可見,這家裁縫鋪雖然地處美國,卻並不屬於美國社會,真正的美國裁縫鋪其實是一家也沒見過。據說在美國量體裁衣不是中產階級所能支付得起的事,所以,裁縫鋪作為一個行當乾脆就從社會上絕跡了。不過,改衣的生意倒是比比皆是。凡是高檔百貨公司和成衣店都會雇用裁縫替顧客修改衣服。竊以為改衣這一行之所以興旺不衰,同美國服裝買賣的方式不無關係。在香港,凡是上下裝成套的衣服,一律上裝和下裝分兩邊懸掛,任顧客自行選擇搭配。美國人卻不然,一律把上下身事先配套,不容顧客拆散和重新組合,仿佛凡是上身穿幾號幾碼衣者,下身一定穿幾號幾碼褲或裙。而實際情形卻是如此這般標準身材者踏破鐵鞋無覓處。結果是但凡買套裝,不在腰袖領襠做番修改,難以中身。有些中國人盛讚美國人的這種配套出售方式為科學管理,依我看是不折不扣的“其愚不可及也”。不過,令改衣生意興隆旺盛的更為重要的原因,恐怕還是美國人的減肥。凡是有過減肥經驗的人想必都會知道,減肥不難,難在保持減肥的效果。對於大多數減肥者來說,往往重複忽胖忽瘦的過程。人胖了,衣服不改不成;人瘦了,衣服不改也不成。改衣業因而總是有得賺。

  有人說服式的翻新其實不過是炒剩飯,無非是從高領到低領,再從低領到高領,從窄袖到寬袖,再從寬袖到窄袖,從裸背到袒胸,再從袒胸到裸背。這話不為無理,卻也不盡然。有些樣式,比如男裝的燕尾服,女裝的傘式百折裙,終於一去不複返。前幾年懷舊感強烈的美國總統裏根戀戀不忘燕尾服,居然有些趨炎附勢之徒特意定做燕尾服去參加裏根的就職典禮,真是所謂上有所好,下必有所阿。結果燕尾服還是不成氣候,隻落得曇花一現的下場。究其原因,在於衣服畢竟不是純粹供欣賞的藝術品,不能同現實的生活方式脫節。如今的美國人要開車,下廚,剪草,上下自動扶梯,出入飛機,不再能著燕尾服和傘式百折裙過悠哉由哉的紳士小姐太太的日子。

  其實,真正變不出花樣的,還不是衣服的式樣,而是做衣的料子。除去人造纖維這唯一的創新之外,幾千年來衣服的原料無非是棉麻絲革。不言而喻,皮毛是一切衣料的鼻祖,在今天也是最貴的衣料。近年來反對以皮毛為衣料的運動在美國頗為活躍。不過,反對的不是奢侈,而是著眼於仁慈,以為獵取野獸的皮毛殘酷無情。這話聽來不為無理,但是,看到這些反對穿皮衣的人上街示威時個個足登皮鞋,腰係皮帶,就忍不住要發笑。難到隻有獵取灰鼠,銀狐,紫貂,金錢豹之屬才算殘酷無情,屠宰牛類卻無礙於成為大慈大悲的救世主?無獨有偶,類似顧此而失彼的笑話,在中國也有過,而且也恰恰與衣服有關。文化大革命時,西服上身被視為西方資產階級衣服的典型一掃而空,西服褲卻無人過問。不僅無人過問,甚至連最“左”的紅衛兵也照穿不誤。說起有關衣服的笑話,還不禁想起小說《圍城》。《圍城》中有一段笑話上海裁縫的文字,大意是說洋人的上衣胳膊肘處破了,用塊皮子打上補丁,上海的裁縫看見了,居然當作新式樣而予以模仿,在新衣服的胳膊肘處縫塊皮子當時髦的款式賣。多年前在北京看到這段文字時並不覺得可笑,竊以為未雨綢繆,在易破的地方預先加固未始不是個好主意。來美國之後才發現那段文字委實可笑得很。不過,可笑的不是上海裁縫,而是刻意挖苦上海裁縫的小說作者。在美國的成衣鋪裏,這種胳膊肘上縫塊皮子的新衣比比皆是。打聽之下,方知這種做法由來已久,並非當今無奇不有的世界的創新。當時是為所謂上流社會的男人進行戶外運動,諸如旅行,散步,走馬,打獵等等而設計的,因此如今仍沿稱之為運動裝。《圍城》的作者不是沒有出過洋,當年出洋時看走了眼並不可笑,可笑的是回國後以一付儼然行家的口吻去笑話真正的行家。

  如今運動裝在美國極為流行,不過,流行的不是這種老古董,而是正經的職業運動服。正是這種好尚使得以生產運動裝為主的耐克(Nike)成為美國當前最大的服裝公司。一九九四年耐克的利潤高達三億二千三百萬美元,耐克的主要競爭對手銳步(Reebok)同年獲利兩億五千四百萬美元,居服裝業的第三席。耐克和銳步在美國的名字名副其實家喻戶曉,美國人腳下穿的球鞋十之八九不是耐克就是銳步的產品。這兩家公司也是使“中國製造”這四個字深入美國人心的有功之臣,因為兩家公司都在中國大規模生產球鞋,致使今天美國市場上的球鞋有一半來自中國。據報導,銳步已同中華體育協會簽定合同,該協會屬下六百名運動員和裁判都將足蹬銳步上陣。由此觀之,耐克和銳步在中國成為家喻戶曉的名字的日子也不會太遠了。

  美國的服裝業集中在紐約市。紐約有二十五萬人受雇於製衣這一行,居各行各業之首。由於製衣工廠用不著多大的資本就能開張,紐約有不少小規模,作坊式的製衣公司。這些地方的工作條件極差且不說,工資更是低得出奇。美國有防止過份剝削的最低工資法,規定每小時工資不得低於一定數字。可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製衣業大都采取計件不計時的方式支付工資,遂得以逍遙於最低工資法之外。有位國內來的朋友曾經在紐約一家中國人開的製衣作坊做過幾天,一天八小時掙得的工資僅夠供三餐。這位朋友本不是幹這一行的,手頭不夠熟練。熟練工人當不會淒慘以至於斯,但好得也有限。待遇如此菲薄,如果不是走投無路,誰也不會願意在這種地方幹下去。在走投無路者之中,有不少是非法移民,找不到合法的工作,隻得忍受這格外的剝削。有一回,某電視台記者闖入紐約市華人區某製衣廠,企圖采訪工人,揭發製衣業的黑暗。無耐在車間裏做工的大都是非法移民,這些人唯恐被攝入鏡頭,從而招來官非,一看見記者從前門進來,立刻拔腿從後門逃走,來不及跑的,都急忙伏案埋頭。情形既然如此,記者自然是未能如願以償。

  美國的時裝設計業也集中在紐約市。美國的時裝設計如何?看你問誰。法國人嘲笑美國人錯把牛仔裝當時裝。言下之意,是美國的時裝設計尚未入流。美國人反唇相譏,說法國人設計的時裝不切實用,連時裝模特兒也隻會在天橋上表演時才穿。美國人樂牛仔褲不疲,的而確焉。巴黎的時裝時有奇裝異服也不是假話。究竟哪一方更可笑,那就看你如何對時裝下定義。如過牛仔裝的確如法國人所雲,不配時裝之稱,那麽,比美國人更可笑的還大有其人。牛仔裝無論美醜,畢竟是美國的土產。身非美國人而把牛仔裝當時髦,豈不是不折不扣的東施效顰?

  衣服的功能本在於禦寒和遮羞,美觀隻能算是副帶的作用。純粹為美觀而穿戴的是首飾。時下流行的首飾不外乎項鏈,耳環,手鐲,戒指。清人王應奎在其《柳南隨筆》中引鄭玄《詩箋》,臆斷戒指專屬女人,且其作用也本不在裝飾。其實,鄭玄隻是說古代君王的侍妾用戒指作為進禦的記號,並沒有說戒指因此種作用而產生。歐洲諸民族實行一夫一妻製,而歐洲男女都用戒指做為飾手之用。舉此一端,足見王說之不足據。我在中國的時候,起先是不興戴首飾,爾後首飾乾脆成了禁品。豈料如今首飾在中國大行其道,以至世界黃金價格竟因中國首飾市場的需要而猛增。真是所謂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美國人對首飾也愛得很,女孩子三四歲就去鑽耳洞,男孩子也早早地戴上項鏈。女人戴耳環者十居其九,男人戴耳環也不足為怪。不過,美國人似乎不像中國人那樣熱衷於金首飾或首飾中的金。木,石,塑料首飾的市場相當大,就是金首飾,其含金量也絕沒有二十四開的,充其量不過十八開;十開、十二開、或十四開的極為流行。不久前一位朋友的妻子從國內來,下機伊始就叫丈夫帶她去買金項鏈,說金首飾可以保值,免受通貨膨脹之害。做丈夫的對此不甚了了,帶妻子來問我。我告訴她黃金同美國貨幣之間的關係早已不複存在,所謂美金其實不過是一張紙,依靠的不再是黃金儲備的支持。黃金在今天如同其他上市的物品如白金,白銀,赤銅,蔗糖,大豆,棉花一樣,價格隨市場供求關係浮動,並不具有恒定的價值。況且,美國金首飾中的含金量低,金首飾的價格同金子的價格之間也不存在恒定的比例。一席話說完,看她仍然一付將信將疑的神情,順手扭開電視,在專門報導交易場所行情的頻道,指給她看金價正在上升,再換到電視購物頻道,讓她看金首飾百分之五十大減價的廣告。如此這般,總算是把她打發走了。可是,沒隔幾天,朋友告訴我,她還是買了金項鏈,理由是既然在大減價,為何不趁此機會撿便宜?

  美國人戴首飾大都是愛美,但也有少數人別有用心,或至少是使別人以為別有用心。比如,耳環本是成雙成對的,有人卻僅掛一隻。於是,有謠言,說凡是單掛一隻耳環的都是同性戀。有可能是如此,也可能隻是為標新立異。有人對男人戴耳環,尤其是戴一隻耳環的看不順眼。辛辛納提棒球隊的女老板就是其中之一,結果因此而惹上官司,又賠禮又道歉方才大事化小。據說,戴不戴耳環,戴單還是戴雙,是憲法賦予的人權,由不得他人指手劃腳道子曰。德克薩斯州一名男性小學生把頭發梳成個雞尾巴,被校方予以禁閉處罰。學生家長不服,一狀告到法院。法官卻拒不受理此案,理由是校有校規,法院管不著。看來,怎麽戴耳環在美國是受憲法保護的,怎麽留頭發卻不見得。
來源:http://www.backchina.com/news/2006-11-13/107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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