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淡如是個聰明的女人,她的文章諳透世故人情。二十幾歲的女孩子不一定喜歡讀她的書,但三十多歲的女人,卻常能在她的文字裏找到共鳴,因為她的文章裏有生活。
人生走過一半後,當初從學校,師長那裏沒有學到的,生活都以它自己的方式教會我們了。雖然有時生活的教學方式未免有些殘酷,但這就是生活。
長大,成熟是一個讓人越來越謙卑的過程。你從小被教導要展望未來,但安身立命不過數十年,你就轉向了另外一種人生哲學,活在當下。
吳淡如的文字,能讓我們這些漸漸步入中年的女人,冷靜一些,理智一些。甚至可以顛覆以往的一些根深蒂固的愚念,換一種角度來看問題。畢竟,活在當下也是需要技巧的。
你心“幹”情“怨”過一生嗎?
有一種人像釣勾上的蚯蚓,
專門以痛苦換取愛情,
內心深處總覺得,
談戀愛要痛才會爽。
女人有一種罪惡感的本能。
“順水推舟地結了婚,糊裏糊塗地失去了自由——以前高興和死黨聊到多晚就到多晚,現在好不容易和老友約出去吃頓晚飯,讓老公帶孩子吃麥當勞,不知怎的心裏就充滿罪惡感……”不少女人抱怨,婚姻使她們失去自由。家庭主婦和職業婦女皆然。
隻要稍稍讓自己喘一口氣,罪惡感便乘虛而入。偶爾和朋友約吃晚飯暢快敘舊時,沒來由地想到家中幾口都在“嗷嗷待哺”;許久才買一件穿得上台麵的衣服,也因感覺自己糟蹋了數日家用而內疚不已。我也曾在回台灣的飛機上聽到隔壁的中年婦女如此感歎:“出國開開眼界,好玩是好玩啦,可是想到孩子一連幾天都要吃外頭,心裏好難過,覺得好對不起他們。”
結了婚的女人,常常動不動就有罪惡感,而這種罪惡感未必來自公婆、另一半或孩子,而是來自自己過分擴張的“責任感”——在婚姻中稍稍感到一點自由和快樂,就覺得自己沒有盡到責任,非得兢兢業業、夙夜匪懈、鞠躬盡瘁而後已。
責任感是有建設性的,但過度擴張的責任感也有破壞性。美國知名作家EriceJong曾說:“罪惡感,是女人最大的敵人。”確實是至理名言。想百分之百盡到責任所產生的罪惡感,使已婚(甚至是才有男朋友)的女人誠惶誠恐,自動剝奪屬於自己的正當社交,娛樂的時間與機會,久而久之,婚姻當然成為自由的墳墓。事實上,你的另一半或家人未必因而享受到利益,反而因為必須麵對一張“失去自由,充滿煩躁”的苦瓜臉而倍感壓力。
有一位朋友的母親,五十歲的退休女教師抱怨,她原想在退休後享受自由自在的生活,但公公和先生日日要她煮每日三餐,使她的生活更加不自由。但後來我發現,她的公公和先生。孩子也一樣在抱怨:“我以為她退休之後可以放輕鬆點,自己學會怎麽過日子,可是她卻天天在家板著臉煮三餐,煮飯的技術沒有進步就算了,嘮叨還越來越多,我們的日子越來越難過……”好意協調,並無結果,因為這位母親仍義正辭嚴地堅持,“我退休後沒事做,如果每日不煮三餐來彌補從前當職業婦女時他們都損失,我會覺得有罪惡感”。同時,家人們也因有“責任”回家吃三餐,若與朋友有約,也免不了有“罪惡感”。
你的責任感有沒有建設性?你的罪惡感是否隻是無益的人生枷鎖?可千萬不要毫不理性地壯大了這個最大的敵人,讓它為自己宣判無期徒刑,心“幹”又情“怨”地過一生。 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
這一句話,不知使多少人變成“苦頭陀”,不過,它可不是放諸四海皆準的。有些苦,還真沒建設性,徒然叫人活得心也幹、情也怨而已。 在工作上,肯吃苦,固然是步上通往成功的階梯,但真正能成功的人,多半都已達到“雖苦猶樂”的境界,絕不會在勤奮工作時擺出一張線條下垂的臉。 現代的上班族,到底還有很多人每天擺苦瓜臉?連沒事看報紙時也裝得很苦,做再輕鬆的事也麵有難色,在老板麵前尤其愛把自己弄得像一隻累個半死的狗,以求得“人上人”的位置。不裝得很苦,好像就不努力,他們看不起笑臉上班,開開心心做事,說“這個容易,我一下子就做好了”的人。偏偏老板多半很吃苦瓜臉的那一套,因為他們不一定曉得員工的做事效率如何,隻知道他很“努力”,想提拔中級主管時,常會想到“服務多年,沒出什麽差錯,雖然沒有功勞,倒也有苦勞”的人。
上班族們意識到這個好處,久而久之就加人“摸魚也裝苦臉,事越少越好”的族群。再簡單的事也要用程序。手續或其他形式把它弄得很難,否則就會找麻煩。 表相的吃苦耐勞,對公司是無益的。在我當上班族時,就看過這種“朝九晚九”,但擔當的事比工讀生還少的人。
在婚姻關係中,吃得苦中苦,也未必有益。你有沒有發現,婚結得越久,相見時兩個人的臉越苦。就以“男主外、女主內”的傳統家庭來說吧!通常,男人在開車回家途中,嘴裏可能還隨收音機哼著歌曲,車一開進車庫裏,嘴角就不知不覺拉了下來,為什麽?為了要讓他的老婆覺得他很累,為了養一家子,辛苦地工作,請老婆不要嚕蘇;原來聚精會神炒菜的妻子,聽到丈夫開門的聲音,也不自覺地拉下嘴角,為什麽?她要讓丈夫覺得,她在家做牛做馬一整天,可沒閑著,苦得很呢。於是,婚姻釀成了一缸苦茶油。
這是一位學心理學的朋友所提供的對他自家父母的觀察。“人一想到責任,就想到責怪。”他說。 婚姻愛情,是越能“相見歡”越好,工作亦然。不然,我們什麽時候才能理直氣壯地輕鬆過日子? 有些人,則習慣以叫苦連天來獲益。自覺或不自覺地做了感情的乞丐。
“最近我心髒好痛,氣都喘不過來,我想我大概活不久了,啊,人活到老,孤孤單單一身病,真是沒有用……”我一位朋友的母親,每一個星期五下午都會打電話給女兒訴說病情。結果,她那以為可以靠婚姻爭取離家自由的獨生女兒,每周六還是得從台北回到台中探望自己的母親。新婚初期,夫婿還樂於和她一起貢獻孝心,犧牲休閑生活,但久而久之,夫妻之間就因而起了衝突。她的丈夫抱怨:“每次回去,她的病就好了,我看她是裝的嘛!” 久而久之,女兒也知道母親是裝的,但她能對可憐兮兮的母親說不嗎?
在心理學上,這位母親演的戲叫做“poormedrama”(可憐人的乞憐戲)。不善於理性溝通的人們,用來操控別人以取得自己所需要的慣用方式有兩種:一種是積極命令式的,直接強迫別人屈從他;一種是消極乞憐式的,利用別人的同情心以爭取注意。這個時代裏,人人吃軟不吃硬,命令式通常會遭致反感,但“乞憐式”似乎還能達到相當效果。
“乞憐”在兩性愛情關係中也常被運用。校園戀情結束後,自覺受了委屈的女孩或男孩,常會特意讓自己變得非常憔悴,讓全班同學“同仇敵愾”,譴責那個“不知好歹”的人。家庭主婦煮好了晚餐之際,卻接到丈夫告知有事不能回家吃飯的電話,常常以“不等到你就不吃飯”來作消極抗議,為的是讓丈夫回家愧疚萬分。男女朋友在吵架非常激烈時,其中居弱勢的一方有時會以頭撞牆,甚或拿出刀片來指著自己的手腕威脅,或在外頭下大雨之際還故意淋成落湯雞,這種“損己不利人”的犧牲方式,都是“可憐人的乞憐戲”,它和強迫別人屈從的方式其實有異曲同工的效果,為的就是爭取注意及達成目的。前者是“豪奪”,後者是“巧取”。
但“乞憐者”常因自作自受而變成真正的可憐人。久而久之,他們會以眉頭深鎖和到處訴苦為爭取一切“心之所欲”的手段,乞憐的“邊際效益”卻越來越低,因為沒有人能歡歡喜喜地跟一個“可憐蟲”相處,心甘情願地關愛他們。
利用自己的可憐與悲傷來吸引別人同情,其實沒有辦法稱心如意很久。人人或多或少曾利用“乞憐戲”達到某種目的,但在自己心裏出現“可憐可憐我”的呼聲時,不妨正視內心,問自己:“你到底想要求什麽?”能夠正麵溝通就正麵溝通。
因為同情畢竟不是愛,不需委屈自己做感情的乞丐。
選自吳淡如 《真愛非常頑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