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打電話叫車行的人把車拖走了.
正是打折的最後一個星期, 星期天商店也破例營業, 我們決定去逛街.
難得的好天氣, 馬路上人很多, 有點兒在中國的感覺.
在一家店裏, 我與SEM走失, 看見前麵一個背影是他, 伸手搭上去, 那人轉過頭, 不是SEM! 我窘在那裏, 不停地道歉.
“告訴你多少次了, 不要看見帥哥就上去摸人家.” 我身後傳來SAM的笑聲.
“以為是你呢.” 我嘟囔著.
“看, 每一次都用這個借口.” SEM笑眯眯地瞧著我.
那人看了我幾眼, 好象真的信了.
我有點兒生氣, 對那人又說了句:”SORRY”, 轉身走了. SEM追上來, 把我的手
放在自己的手中, 握住:”這樣就不會再丟了.”
我的心微微一顫, 其實他對於我, 和陌生人又有多大區別呢, 我知道他多少呢, 我甚至認不出他的背影, 即使我們做了通常是關係很親密的人才做的事.
“下個周末再見?”離開之前, 他問我.
我說:”好.”
很多女孩在十幾歲的時候就知道如何利用女性的身份同男人打交道, 如何拋媚眼, 如何欲迎還就, 這門技術我一直沒掌握.
接下來的兩個周末, 我們繼續學習中文和荷蘭語, 當然也有一些”NORMAL ACTION”.我不知道應該如何定義我們的關係, 學習語言可稱為語言交換, 那麽性呢? 叫性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