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下麵說的事, 後來跟別人講起, 沒幾個人信.
我第一次去阿姆斯特丹是和一個女朋友, 周六早晨出發, 計劃住一晚, 周日回家. 想想不是旅遊旺季, 決定到了之後隨便找一個旅店住下. 沒想到, 市中心的旅店差不多全滿, 有空床的幾家, 開口就要價200歐元, 還是那種一顆星也沒有的小店.
我和朋友非常後悔沒有提前訂房, 可是也沒辦法. 往外走了幾條街, 漸漸不那麽喧鬧, 看見幾家旅店, 上去問也沒有房間, 我和朋友商量, 實在不行, 晚上就回家, 反正隻有兩個小時的車程.
我們正說著, 一個五十歲上下的婦女停下來, 用英語問我們是不是在找旅店. 我們說是. 她說她有住的地方. 我們倆將信將疑跟著她走, 用中文嘀咕, 她可能是給熟識的旅店拉活兒的.
她帶我們走了幾十米, 來到一幢小樓前. 打開門進去, 一邊上樓一邊向我們介紹, 這一層是畫室, 這一層是她的起居室, 上到頂層, 她說, 如果願意你們可以住在這裏.
這是一間十平米左右的閣樓, 幹淨整齊, 一張雙人床, 上麵鋪著嶄新的被子.
我鬥膽問了一句:” 多少錢?”
她說:” 不要錢, 明天早晨記得把床單和被罩放進洗衣機就行了.”
我和朋友麵麵相覷, 當時我們已經到歐洲有些日子, 自認為還是能聽懂英語的. 商量了兩句, 看來我們也沒有更好的選擇, 決定住下.
於是她又領我們去衛生間看看, 末了, 給了我們一把大門鑰匙.
我和朋友在屋裏這看看, 那瞧瞧, 怎麽也不能相信會有這種天上掉餡餅的好事. 琢磨了半天也想不出為什麽她把我們領回家.
既來之則安之吧. 我們隨即出門去市中心閑逛.
晚上躺在床上還忍不住問對方, 為什麽, 為什麽呢.
提著心睡了一夜, 早晨在教堂的鍾聲中醒來. 我們出門買了一束花, 白占便宜實在是太難受. 把花送給她, 她特別高興, 拿出一個大本子讓我們留言. 我看見本子上滿是各樣的字跡, 真不知她從馬路上撿回過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