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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6)

(2007-06-12 07:40:08) 下一個

6.

下麵說的事, 後來跟別人講起, 沒幾個人信.

我第一次去阿姆斯特丹是和一個女朋友, 周六早晨出發, 計劃住一晚, 周日回家. 想想不是旅遊旺季, 決定到了之後隨便找一個旅店住下. 沒想到, 市中心的旅店差不多全滿, 有空床的幾家, 開口就要價200歐元, 還是那種一顆星也沒有的小店.

我和朋友非常後悔沒有提前訂房, 可是也沒辦法. 往外走了幾條街, 漸漸不那麽喧鬧, 看見幾家旅店, 上去問也沒有房間, 我和朋友商量, 實在不行, 晚上就回家, 反正隻有兩個小時的車程.

我們正說著, 一個五十歲上下的婦女停下來, 用英語問我們是不是在找旅店. 我們說是. 她說她有住的地方. 我們倆將信將疑跟著她走, 用中文嘀咕, 她可能是給熟識的旅店拉活兒的.

她帶我們走了幾十米, 來到一幢小樓前. 打開門進去, 一邊上樓一邊向我們介紹, 這一層是畫室, 這一層是她的起居室, 上到頂層, 她說, 如果願意你們可以住在這裏.

這是一間十平米左右的閣樓, 幹淨整齊, 一張雙人床, 上麵鋪著嶄新的被子.

我鬥膽問了一句:” 多少錢?”

她說:” 不要錢, 明天早晨記得把床單和被罩放進洗衣機就行了.”

我和朋友麵麵相覷, 當時我們已經到歐洲有些日子, 自認為還是能聽懂英語的. 商量了兩句, 看來我們也沒有更好的選擇, 決定住下.

於是她又領我們去衛生間看看, 末了, 給了我們一把大門鑰匙.

我和朋友在屋裏這看看, 那瞧瞧, 怎麽也不能相信會有這種天上掉餡餅的好事. 琢磨了半天也想不出為什麽她把我們領回家.

既來之則安之吧. 我們隨即出門去市中心閑逛.

晚上躺在床上還忍不住問對方, 為什麽, 為什麽呢.

提著心睡了一夜, 早晨在教堂的鍾聲中醒來. 我們出門買了一束花, 白占便宜實在是太難受. 把花送給她, 她特別高興, 拿出一個大本子讓我們留言. 我看見本子上滿是各樣的字跡, 真不知她從馬路上撿回過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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