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回講真離婚了,我個人是不同意湊合或將就的,對要離婚的人,也不讚同瞎調解。甚至我都不覺得需要"能找到更好的"一說,我們無法得到想要的,但起碼可以放棄不想要的吧,沒這點自由,活得太沒勁了。
但是呢,婚姻象花(非盒子原創哈),是需要護理打點的,腦子裏總想著分手啊之類的,估計是很難把那盆花養好的。
我覺得,人和人選擇了結婚,就是想好好一起過的,貧窮富裕,生病健康,大家一起對付,其實也是一種樂趣,也應該比較有成就感的嘛。真的不好的要離婚的程度了,那確實也沒什麽可猶豫的,這年頭誰缺誰都可以生活。
哦,那到底什麽情況下該離婚啊,我個人的寬容性比較大,我說過,結婚前眼睛爭大點,看看清楚,別讓花言巧語給灌暈,結婚後呢,盡量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從自己這邊去澆灌和滋潤你的婚姻。
那然後呢,然後到底什麽情況下應該離婚啊,我從不知哪裏看到的三個A的說法,覺得比較符合我。是不是符合別人我不知道了,這三個A就是,addiction,affair,和 abuse。我們一般碰到abuse或addiction的比較少,所以如果不是有外遇,兩人的事一般都應該可以好好處理而無需離婚的。
當然啦,其實婚姻沒那麽簡單,勸和勸離都未必對,要看具體情況的。
我等於什麽也沒說,大家周末快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