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伊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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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可言狀的“吃相”,火不起來“毛星火”現象

(2024-03-26 06:52:18) 下一個

  “毛星火”現象ーー碰瓷,莫言狀“吃相”ーー
  每個時期都都總有一批逆潮流而動,想賭一把的“聰明人”,他們總想“彎道超車”,不勞而獲,以小勞獲大利,一鳴驚人,鹹魚翻身。
  文革時有一個交白卷的“英雄”張鐵生,成批鄧契機之一的有一個張玉勤(1973年7月,河南省唐河縣馬振撫公社中學初二女生張玉勤,因為在一次英語考試中寫下“我是中國的人,何必去學外國文。不學ABCDE,也能當好革命的接班人。接好革命的班,還能埋葬帝修反”的打油詩,受到班主任楊天成和校長羅長奇的批評後,投湖自盡。她的死不久後竟驚動了中南海,成為一樁驚天大案。)
  幸好今天的“毛星火”驚動不了中南海,大樹撼不動,成
了一群蚍蜉煙消雲散。
  沒學曆不要緊,沒學力也無妨,為人不能沒有善良,靠嘩眾取寵,群起攻之來達到自己的目的,這如意算盤撥得再響也最終自行消亡。以損人的目的開始必然以害已的結果告終。
  想成為“星火”燎原一下?夫敗乃是“火燒褲子”——當然(襠燃……或“褲襠裏燒火”)。

  毛星火原名:吳萬爭,出生於湖南,苗族。小學肄業。年齡30左右,長期在外打工,業餘時間靠做自媒體為生。他連譚嗣同和梁啟超都分不清,寫文章說要向譚嗣同學習,貼出來的是梁啟超的照片,他應該都不知道譚嗣同是做什麽的。他甚至說胡適,莫言,張文宏,龍應台們民智未開……曹縣比米國更好。哈哈哈,這真是讀書越少司馬南越好,文化越少曹縣越好,知識越少蘇鵝越好。“井蛙共振”現象不禁讓人想起魯迅先生的一句名言:村口的狗叫了,於是村裏的狗也跟著一起叫,他們也不知道為什麽叫,但是跟著叫。以舉報、投訴和起訴及公訴作家莫言為能事的“毛星火”——一個自稱來自湘西鳳凰縣農村的“文學青年”苗文清,用一種莫須有的方式,將一桶桶髒水潑在中國唯一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頭上後,他也終於實現其在視頻中曾言的:“這輩子要雁過留聲、人過留名”之目的了。世無英雄,乃至跳梁小醜出位。特別無知,更是非常可笑、可憐與可悲了!如果此類炒作流量愛國之生意的跳梁小醜們,以後一旦有任何不如意,其潛藏於心的無知者無畏、無法無天之暴力思維,仍會自然而然衝破法治之堤從而暴露無遺,等到了那時,這樣的“打砸搶之餘孽”們,其暴力思維就會轉化為行動,必會反噬所有人和整個社會!

毛星火的詩----舉杯邀明月
  敬每一道傷疤
  英雄萬古愁
  把悲傷煉成鎧甲 ?
  我們愛國愛民智慧高貴文明的愛國者,居然要降低智商和那些畸形扭曲奴顏婢膝跪拜美日認賊作父為虎作倀的卑劣低賤野蠻愚惡的惡犬們辯論。惡犬們竟能如此橫行無忌。
誰能代表人民?如果我們堂堂正正愛國愛民,一直守護中華民族守護新中國的愛國人民不能代表人民。難道要讓那些數典忘祖自卑自輕自賤,奴顏婢膝跪拜美日認賊作父為虎作倀的惡犬們,代表人民?它們配麽? 它們當人都不配。
  莫言笑了
  我的眼淚逆流成河
  故事果然不出意外
  如預料般情節曲折
  但失望還是跌入瞳孔
  讓人看不清世界的顏色

  手中的正義之旗幟
  一直在艱難的舉著
  為何這光天化日之下
  還能目睹橫行逍遙之惡

  物欲橫流
  渾渾噩噩
  實事求是的真理
  如今多少人還記得

  紙醉金迷
  至死娛樂
  多少人偽裝自己
  像變色龍一樣變色

  東洋西洋盜寇
  一直勾結內奸作惡
  高高在上的縣太爺
  難道一點也不忐忑

  回想昨日
  消失的老大哥
  以史為鑒
  才不會重蹈覆轍

  莫言笑了
  我的眼淚逆流成河
  淚水將心裏的燦爛花園
  淹沒成千裏荒澤

  莫言笑了
  我的眼淚逆流成河
  是否這個扭曲膚淺的世界
  被損害的是正直和深刻

  但我
  要以淚為墨
  書寫不屈之歌
  唱徹神州萬裏山河

  但我
  要讓淚水變成火焰
  烈火燎原不熄
  燒盡世間一切醜惡

  起訴莫言鬧劇落幕!胡錫進:這是拒絕上綱上線反對構陷整人的宣示

  毛星火不隻是通過批評表達自己的觀點,而是要不停地投訴舉報,並專門到北京的法院和檢察院起訴和要求公訴,並將此全過程進行自媒體發布,引發粉絲的猛漲後,立即開通打賞和付費閱讀——其“流量愛國生意人”的本質,光速般暴露無餘!更可怕的是,毛星火數次公開發文威脅稱:“如果告不倒莫言,我會使用暴力手段”——這簡直就是一種無法無天的思維了,這與離開我們不遠的那個“人鬥人”的內鬥、內訌時代,還有何異呢?他這顯然是將整人風,重新帶回了我們的視野,且是根本不顧和無視現在法治社會、法治文明的存在。但最為可怕的,還不止於此!——因為,對於毛星火這種暴力思維,竟然還有很多的支持者——如果讓這樣的莫須有之“整人風”重新起勢,並形成“烏合之眾”,其對社會的破壞性顯然極大,而曆史也早已證明了這一點!比如,絕不能讓毛星火之流,還像過去的時代那樣,拿著所謂“政治正確”的放大鏡,去搞“文字獄”式的整人,要給作家及民眾一定的寬鬆表達空間。不能自樹一個“愛國自媒體人”的虛妄人設,就能天然地代表了“政治正確”,就可以大言不慚稱:“代表14億人起訴莫言賠償14億元”;更不能一言不和,就要威脅使用暴力,這其實,已經逾越了法治的底線!——如果沒有所謂的“政治正確”名號加身,這樣的多次暴力言論,其實,早就夠喝一壺的了!而毛星火能投訴、舉報並起訴、要求公訴莫言近兩年,卻非但沒事,還能炒作成一個小網紅本身,其實,也側麵證明了老胡的話——我們的社會,事實上,現在有著一定的寬鬆自由度,這正是我們的社會和國家進步的一大體現。但相反,毛星火卻是達不到目的時,就要不斷地威脅使用暴力,這顯然就是對社會進步環境的嚴重破壞了,當然絕不能被容許,而最終,國家機器的法院、檢察院依法對起訴和要求公訴莫言予以拒絕,也說明了這一鬧劇的落幕,同樣是我們的法治文明之勝利!畢竟,中國的法律是維持社會穩定與和諧發展為基礎,並不是給哪些或因生活不如意,或因人生上升渠道不暢而苦惱,或是對“共同致富”目標尚未達到個人要求而有情緒,卻訴諸於民粹主義的方式,當作批鬥和坑害自己同胞的一種工具。包括廣大作家在內的更多名流,似乎都被毛星火們咄咄逼人的“告不倒就使用暴力論”嚇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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