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麽是科學? 原載《牛頓-科學世界》2002年第七期
“我們從哪裏來?”大概從人類誕生之日起,這個問題就在困擾著我們,而在科學產生之前,人們傾向於借助超自然的事物對此進行解釋。因此幾乎所有的民族,都曾有過創生的神話。這些神話盡管有的簡單有的複雜,盡管有的已成為文化遺跡有的仍然有很多人相信,但從科學的角度看,都屬於沒有任何根據的幻想,彼此之間並無高低之分。今天之所以沒有或很少有人像古代中國人那樣相信盤古開天辟地,像古希臘人那樣相信大地和海洋是蓋婭女神形成的,像西非某部落那樣相信世界是從螞蟻的排泄物產生的,或者像印度安達曼島的土著那樣相信人的始祖是從竹子長出來的,而仍然有許多受過教育的人像野蠻人一樣相信希伯萊創生神話,並不是因為希伯萊創生神話要比其他版本的神話更可靠、更動人,而是因為在曆史上這個神話恰好成為一個強勢文化的一部分,隨之流傳、擴張,並消滅了其他的文化,包括在20世紀初滅絕了安達曼島人。但是強權並不等於真理。
神話以及與之相關的宗教訴諸超自然事物,而科學排斥任何超自然的解釋,因此在本質上,宗教和科學注定了無法調和。在彼此分開的領域它們還可能和平共處,而在那些交叉的領域,衝突無法避免。這正是進化論所麵臨的挑戰。對那些固執地相信希伯萊《聖經》(或基督教《舊約》)的“創世記”是上帝的話語,是真實的曆史記載而不是神話、寓言的原教旨基督徒來說,進化論試圖對世界萬物的由來做出完全自然的解釋,一開始就已經錯了。但是在宗教的多年打壓下,進化論卻從幾個先驅者的天才發現變成了科學界的共識。對不抱偏見的人來說,科學所擁有的理性和實證遠比盲目的信仰更有威力。原教職基督徒們也知道這一點,因此改變策略,也給自己的信仰披上科學的外衣。在20世紀60年代,一些美國原教旨基督徒發明了“科學神創論”,聲稱神創論不是宗教信仰,而是一種科學理論,最新的科學發現支持神創論而反對進化論。他們也知道,在科學界難以找到知音,對科學所知甚少的政客和大眾才是他們所訴求的對象。他們也向其他國家滲透,包括中國。反進化論的論調一時在中國知識界也成為時髦。
“科學神創論”的全部依據是《聖經·創世記》的前麵幾章,特別是第一、二章。而他們斷定這些記載具有“曆史的和科學的真實”的唯一理由,是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語”。按照傳統的說法,包括《創世記》在內的《聖經》首五卷,是摩西在上帝的啟示下寫的。細心的讀者會發現摩西不可能是這五卷的作者,因為在《申命記》的最後記載了摩西之死。事實上,首五卷不是某個人的作品,而是在很長的曆史時期內集體創作的產物。最開始很可能是通過口述流傳,大約在公元前一千年間,才開始用莎草紙紀錄下來。“聖經”一詞源自Byblos,這是腓尼基一個製造和出口莎草紙的城市的名字,引申為一卷莎草紙。筆錄雖然不像口述那樣容易出現多種非常不同的版本,但是在印刷術還未發明的年代,靠傳抄的方式仍然會不時出現錯訛。而且,我們現在看到的希伯萊《聖經》,乃是由來源不同的文本綜合、編輯而成的。現代研究《聖經》的學者通過分析首五卷的語言風格以及和其他文獻相比較,認為它有四種文本來源,分別稱之為:J,E,D,P。
按照被《聖經》學術界普遍接受的看法,J文本是最古老的,大約在公元前10到9世紀出現於猶太國。當時所羅門王剛死不久,以色列分裂成在北邊的以色列和南邊的猶太兩個國家。J文本的特征是將上帝叫做耶和華(德語寫作Jahweh,因此被稱為J文本。最早提出這個看法的是德國學者)。大約在公元前8世紀,在北邊的以色列國出現了E文本,其特征是把上帝叫做伊洛希姆(Elohim),中文譯做“神”。Elohim是一個複數名詞,所以更恰當的翻譯是“諸神”。這表明其起源其實是來自多神論的文獻,做為一神論者的《聖經》作者們雖然盡量剔除了其多神論的內容,但像Elohim這種當時已被普遍使用的名詞卻無法改動,因此殘留了多神論的痕跡(類似的痕跡還包括《創世記》所引用的上帝說的話,像“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我們下去,在那裏變亂他們的口音”)。在公元前8世紀末,以色列國滅亡。公元前7世紀中葉,猶太國的祭司們將E文本與J文本糅合在一起,使他們祖先的故事更完整,但也因此有了重複,同一個故事有時會在《聖經》中出現兩次。在公元前6世紀中葉,《申命記》(Deuteronomy)被加了進去,稱為D文本。在公元前586年,新巴比倫國王尼布甲尼撒二世攻占耶路撒冷,將幾萬名猶太人擄往巴比倫,直到公元前538年波斯攻陷巴比倫,才把他們放回。這段曆史時期,在猶太曆史上稱為“巴比倫囚虜”。在此期間或其前後,猶太祭司們受巴比倫神話影響創作了P版本(P指祭司Priestly,其特征也是將上帝稱為Elohim)。最後,大約在公元前450到400年間,有人把所有這些版本做了編輯、加工,合在一起形成了和我們今天看到的差不多的版本,有時也稱為R文本(R指redactor,即編輯)。
希伯萊《聖經》的其他章節是何時被合在一起成為一本完整的書的,我們並不知道。希伯萊《聖經》的原始文本當然是希伯萊語,但是最早的版本並沒有保留下來。現存最古老的希伯萊《聖經》是950年抄寫的。1008年的另一種版本成為今天希伯萊《聖經》標準版本的基礎。這些版本彼此之間都有所差異。1947年在死海附近出土的“死海古經”中包括了一些希伯萊《聖經》的章節,大約抄寫於公元前250年和公元135年間,與現在通行的希伯萊《聖經》版本相比,雖然差別很小,但差異還是存在的。“死海古經”中還包括最早的《聖經》希臘文譯本的抄本,抄寫時間大約在公元前2世紀。希臘文《聖經》相傳是在公元前三世紀由72位猶太學者於亞曆山大用72天譯成的,被講希臘語的猶太人普遍使用,包括大多數早期基督徒。它根據的是一個已不存在的希伯萊版本,包括了一些希伯萊《聖經》標準版本所沒有內容。不同的希伯萊版本和譯本,內容、語句有很多不同,甚至重大的不同。例如,希臘文譯本《聖經·以賽亞書》預言道:“必有處女懷孕生子。”以希臘文譯本為依據的早期基督徒據此編造了處女瑪利亞生耶穌的神話。這真是個天大的誤會,因為在希伯萊語版本中,說的實際上是“必有年輕婦女懷孕生子”。早在公元三世紀,一個叫奧利金的基督教神學家已意識到了《聖經》不同版本的重大差異問題,收集了六個希伯萊語和希臘語版本,將它們排列對照。在公元400年左右,另一個神學家哲羅姆根據希伯萊語、希臘語和阿拉姆語(古代西南亞的通用語)版本將《聖經》重譯成拉丁語(在此之前已有被認為謬誤很多的拉丁語譯本)。在麵對不同版本的差異時,他隻能根據自己的判斷做取舍,這種取舍當然往往是主觀的。這個拉丁語版本後來在講拉丁語的基督徒中變得很流行,稱為“通俗拉丁文本聖經”。但在輾轉傳抄中又出現了許多錯訛,直到1450-1452年,才由古騰堡首次將之印刷發行。在16世紀中葉,這個文本被天主教會確定為法定本。
可見,今天我們看到的《聖經》,已經過了漫長的演變過程。在編輯、傳抄、印刷、翻譯過程中,積累了無數的錯訛和自以為是的修改,出現了多種互不相同的版本。印刷術的出現大大減少了版本的差異,但也意味著隻有某些版本被主觀地選擇為善本而大量印刷,其他的版本都被忽視。雖然有許多學者努力想恢複《聖經》原始版本的本來麵目,但是這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就算哪一天,《聖經》原始版本奇跡般地出土,要破譯它也相當困難。早在公元前,古希伯萊語做為猶太通用語的地位已被阿拉姆語取代。許多希伯萊古語的準確含義今天已難以理解,學者有時要與其他閃語(例如阿拉伯語)比較,才能猜測其可能的意思。而且,古希伯萊語在書寫時隻寫輔音,不寫元音,光靠字麵的記錄要猜測詞的完整拚法很困難。很顯然,這種猜測很容易出現錯誤,最可笑的一個常見錯誤是希伯萊上帝的名字“耶和華”。在希伯萊《聖經》中,上帝的名字僅記做YHWH。猶太教禁止口呼上帝的名字,讀經讀到YHWH時,改讀成adhonay(意思是“吾主”),有時也把adhonay的元音符號寫在YHWH下麵。中世紀基督教神學家誤以為這是標記YHWH的元音,於是將YHWH還原成Yehovah,即耶和華。根據近代學者的考證,正確的讀法應是Yahweh,即雅赫維。至今幾乎所有基督徒仍然不知或無視這個錯誤,這個錯誤看樣子會一直持續下去,千百年來基督徒都讀錯了上帝的名字,妄稱神之名。
在今天廣泛流傳的各種《聖經》版本中,彼此之間仍然存在很大的不同,而且這種狀況在未來也不可能有根本的改變。即使《聖經》真的是上帝的話語,曆史也已證明上帝對保存、正確地翻譯其話語漠不關心,聽任種種謬誤流傳,甚至不介意信徒亂叫他的名字。原教旨基督徒要人們相信《聖經》字字皆真理,那麽麵對如此多的不同版本,人們該相信哪一種呢?
不論是哪一個版本的《聖經》,本身都存在眾多的自相矛盾之處,其中的許多錯誤,從《聖經》成書的那一天起,就已經存在。這是因為如我們在前麵介紹的,《聖經》是根據不同的文本編輯而成的。編輯者雖然做了處理力圖讓內容保持一致,但矛盾之處仍然比比皆是。神創論者做為主要依據的《創世記》前兩章,就講了兩個很不相同的神創故事。第一章和第二章的前三句及第四句的前半部分,被認為來自P文本,上帝被稱為伊洛希姆(諸神),體裁類似於頌歌,是“巴比倫囚虜”時期前後猶太祭司參照巴比倫神話創作的,被抽象成了一周七天內創世:
第一日,神在黑暗、渾沌和水的大地創造光、晝夜。 第二日,神創造天,將上麵的水和下麵的水分開。 第三日,神分離陸地和海洋,創造出種子植物。 第四日,神創造出日、月和星星。 第五日,神創造出水生動物和飛鳥。 第六日,神創造出牲畜、昆蟲、野獸和男女。 第七日,神安息了。
從第二章第四句後半部分一直到這一章結束,是來自於更古老的J文本,其體裁類似於民間故事。它講了一個完全不同的神創故事。上帝首次被稱為雅赫維,而且沒有提到創造的天數。有些學者因此認為在這個故事中,所有的創造都是同時發生的。但是根據敘述的語氣和上下文關係,我們可以推導出如下的創造順序:
大地沒有草木,也無人耕種。 雅赫維用地上的塵土造出第一個人亞當。 雅赫維建造伊甸園,創造出植物。 雅赫維為不使亞當感到孤獨,用土創造走獸和飛鳥。 雅赫維用亞當的肋骨造出第一個女人夏娃。
在這個版本中,沒有提到創造光、水、天、陸地、日月星辰,暗示著它們已預先存在。然後,男人首先被創造出來,之後是植物、動物和女人。而在P版本中,生物被創造的順序卻是植物、水生動物和飛鳥,最後是其他動物和男女。
早期基督教神學家已意識到這個矛盾,並試圖使之調和。當時大多數神學家將七天創世采用為神創故事,而其他神學家則采用另一版本。後來,神學家們同意,既然《聖經》是上帝的話語,兩個版本都必須被無條件地接受:我們必須同時相信上帝在六天之內和同一時間內創造世界萬物。根據古羅馬神學家奧古斯丁的看法,《聖經》的權威大於人類的智力,我們覺得兩個創世故事相互矛盾是因為我們智力有限。換言之,上帝的意圖非我們能夠理解。這種態度,與科學無關。科學意味著用我們的智力去研究世界。因此,如果神創論者要把神創論打扮成科學,那就必須是人類智力所能理解的。那麽,在兩個矛盾的神創說法中,我們應該接受哪一個?它們或者都錯,或者一對一錯,而不可能同時成立。要做為科學理論,前提是必須在邏輯上是自恰的。神創論無法滿足這一要求。
做為一個科學理論,還必須是可以被檢驗和有證據支持的。“科學神創論”者也認同這一點,所以在他們的文章、著作中也羅列了許多他們自以為確鑿的證據,用以否證進化論。且不說這些證據都是捏造的或經不起推敲的,即使它們能成立,即使進化論被推翻,也並不意味著神創論就因此成立了。除了進化論和神創論之外,關於世界的起源還有無數的“理論”,並不是非此即彼。要證明一個科學理論,不能僅靠攻擊與之競爭的其他理論,而必須提供充分的證據直接做出證明,這恰恰是神創論者所無法做到的。有時候,他們會試圖證明自然界充滿了智能設計的跡象,因此必然存在智能設計者,也就是上帝。這種證明也是早已被充分駁斥過的,即使能夠成立,也並不能證明這個智能設計者就是猶太-基督教的上帝,更不能證明世界就是如《聖經》所描述的那樣被創造出來的。
早在20世紀初期,已經有基督徒意識到,公然與有無數證據支持的進化論作對是愚蠢的。他們改變策略,試圖調和、包容進化論。在他們看來,《聖經》不僅不與進化論相衝突,反而早就預示了進化論,進化論是在證實《聖經》的預言。他們認為,《創世記》所說的“一日”,並不是通常意義上的“一日”,而是漫長的地質時期。而上帝在不同時期創造不同事物,正是進化的體現。這種說法在現在還有許多基督徒認同,但是是經不起推敲的。這不僅是因為《創世記》反複地說“有晚上,有早晨,是第N日”,表明它說的的確是通常意義上的“一日”,而且其創造的順序與科學所揭示的進化順序完全不相容。就《創世記》提到的那些事物而言,進化論認為其出現的順序應該是:
星辰 → 日、地球、月 → 魚 → 種子植物 → 昆蟲 → 獸類 → 鳥類 → 人類
這個進化順序,是被無數證據所證實了的,以後新的發現也許會在局部上有所更動,卻不可能有根本的變化,再怎麽變也不可能像《創世記》第一章所說的那樣,種子植物出現在有太陽之前,因為我們無法理解,沒有陽光,種子植物怎麽生存、繁衍?
如果要接受進化論,就不能不承認《聖經》有錯誤,《創世記》隻是神話、寓言,而不是科學、曆史記載。有些人一方麵接受進化論,一方麵又想在進化圖景中給上帝留個位置。這種所謂“有神進化論”,是當代天主教會所持的立場,也被許多自由派基督新教人士所認同。一種常見的說法是,上帝創造了進化的原則,然後生物再按這個原則進化。這種說法的錯誤在於,“上帝創造了進化的原則”是一個對科學研究不會起任何作用的多餘的假設,因此沒有必要有這一說明。而且,並不存在一條“進化的原則”。生物的進化並不像物理定律那樣有特殊的、無法從邏輯推導的形式(例如,沒人知道為什麽萬有引力與距離的平方成反比。按照宇宙大爆炸理論,物理定律是在宇宙誕生的早期產生的),而更像數學定理,是一個隻要符合了條件(遺傳、變異),就必然會發生的邏輯推論,並不需要被創造出來。生物符合遺傳、變異的條件,所以必然會進化,而不必根據什麽“進化的原則”。進化甚至並非在生物界才有,用計算機程序也可以模擬(所謂進化算法或達爾文算法)。雖然有很多人毫無根據地相信物理定律是上帝確立的,卻很少有人會認為數學定理也是上帝的手筆。“有神進化論”的另一種說法是,上帝在不被我們覺察地引導著生物的進化。但是,既然這種引導是無法被我們覺察的,那麽它的存在,對我們來說,就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因而也是一個多餘的假設,對於科學研究來說仍然是毫無必要的。
總之,神創論是一個盲目的宗教信仰,和建立於理性基礎上的科學格格不入。它在神學或哲學上也許是可以成立的,在科學上卻無法成立。如果有人非要信仰神創論,我們隻能在尊重其信仰自由的權利的同時感歎其愚昧,而如果要給神創論披上科學的外衣迷惑人,就更有揭露的必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