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我父母來美國探親時,我們經濟基礎差,那時沒有網,買東西的難度比現在高很多,而且我也不懂什麽是流行的。那年過節,我買了一件很普通的毛衣給父親,父親高高興興地收下了。爸爸很講究衣著,我知道他有很多衣服。幾年後我回國探親,那天爸爸特地穿那件毛衣,他告訴我,這是我買給他的,看到爸爸珍惜我那件小小的禮物,心裏有種說不出的感動,以後一直記得這件事。
故事在這裏:Miriam Adelson是Trump總統參選的大金主,Trump跟她夫婦的關係一直很好。前不久的一天Miriam去Trump家作客,帶去一條她已故丈夫的領帶送給Trump作為禮物。當她下次再去Trump家的那天,Trump就戴著那條她送的領帶,應該說Trump是特地選用了戴那條她送的領帶來會見她。也許Trump還會告訴她,這就是你送給我的領帶,如果Miriam知道Trump是因為她去作客,特地選用她送的領帶時,我想她一定會有跟我一樣的感受吧?
我回去,也看到老爸特意穿我在美國給他買的衣服。還有他生日,我讓閨蜜給他訂的紅色的羊絨毛衣,他說喜氣,我有些東西自己都不記得了。挺感恩閨蜜替我做了不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