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147)
2014 (97)
我最近一篇《虐囚是一種必要之惡嗎?》短文,還泛起了關於善惡之爭的小小漣漪。
有一種觀點認為:塵世間的善惡評判,屬於人類遊戲規則的範疇,與上帝對善惡的評判是截然不同的兩碼事。
另一種觀點認為:世上沒有絕對善惡,要看立場而定。多數人的意誌便是道德的標準。
我是個無神論者,無法就此問題進行宗教層麵的辯論。因為質疑任何宗教的神,都是極為危險的。所以,我還是拿塵世間說事比較安全。
關於人性,我隻能用我的直線思維得出這麽簡單的結論:
獸性未了,神性未臻。擺脫獸性慢,趨向神性更慢。是為人性。
換成另一句大家比較熟悉的成語,就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道”即是我們所謂的“善”,“魔”便是我們所謂的“惡”。
善惡之爭,猶如龜兔賽跑。
一個人用一秒鍾的時間就足以作惡(比如殺人),而要將一個殺人嫌疑犯繩之以法,需要警察,刑偵,檢控官,法官,陪審團,辯護律師等一眾人,經過無數司法程序,審判,定罪,判決,上訴,複核,終審判決。。。。。。為時數年甚至十年不等。
人之初,性本惡。獸性從一開始就以本來的猙獰麵目伴隨著人類曆史一路走來至今,還沒有顯露出一丁點要“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意思來。
而為善之路則是布滿荊棘與陷阱。善的化身---政府,教會,慈善團體和專業人士等,總不時有醜聞傳出:官員貪腐,神職人員性侵,紅十字會風波,移民顧問造假之類。善,總是不能善得天衣無縫,百毒不侵,因而有時候不得不善得“猶抱琵琶半遮麵”。
一個黑客的一封恐嚇信,足以把世界最強大國家---美國的若幹商業巨頭嚇得渾身發抖。
這就是“魔”的力量。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是人性永恒的魔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