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談電影《郵報》時,網友提到電影《Spotlight》,談波士頓環球報對天主教士們性侵案件的調查報道。這兩天在油管上看到該片,還沒看完,覺得比《郵報》好,雖然沒有同樣強大的主創人員,除了Michael Keaton,幾乎不認識其他人,雖然有些熟麵孔,比如女記者,還有演律師的Stanley Tucci,跟Devil Wears Prada裏的那個時髦的角色比,這裏的Tucci化妝也很貼近那個律師。
這個案子期間我正好一直在波士頓,所以很熟悉,案前案後,一直到判決後,主犯那個神父入獄,被獄中案犯合謀殺死(監獄有監獄自己的法律)--他們找了一個無期徒刑的案犯,讓他用口香糖塞住牢門,然後進去用衣服作成絞具勒死了神父--還在電視上看了這個案犯殺死神父後在庭上的描述,也知道有一個被性侵的受害者自殺了,以及神父被殺後,葬禮上他的妹妹(或姐姐)對著圍觀的人(電視鏡頭)哭述:“You still don't understand,do you?”這個神父小時候是個不合群的男孩,人很柔弱,不愛好體育,就喜歡跟這個姐妹一起靜靜地讀書。
突然明白為什麽對《郵報》沒有共鳴而喜歡《Spotlight》,是因為前者比較幹巴巴的,而後者則有血有肉--細節,這也恰是我的這個博客所追求的,就是曆史的細節,所以跟《Spotlight》一拍即合。我不懂電影藝術那些專業性的,真的是在細節上,我覺的Spotlight更用心,比如記者采訪時,那些藍領階層住宅背後,聳立著教堂的高塔;女記者剛采訪一個有性侵男少年行為的前神父出來(被他姐妹趕出來),街上是幾個男孩騎自行車一閃而過的鏡頭;還有另一位記者通過法律手段拿到成為公眾記錄的過去案件文件後坐在出租車裏給領導打電話,車子駛過,前景是公園裏年輕父親在搖著一個坐在吊椅裏的小男孩。你看著一個一個記者從專業人士變成了有愛與恨,有正義感的個人,作為個人情緒激動起來的時候,對著決定暫時不發表揭露涉嫌神父文章的領導--這是領導的策略--吼叫的時候,你不得不跟著動情緒。跟《郵報》不同,這部片子有精氣神,因此每個細節,都活了起來。比如那個鏡頭:參與調查的記者,聖誕夜去教堂,靜靜地靠在門口聽著唱詩班的《平安夜》,一句話也沒有,但是,還需要說話嗎?
案件期間,那位代表大多數受害者的律師經常出現在電視上,總是黑著臉,看上去很憔悴,很低調,說話很平穩,不大喊大叫的,這才是真正的美國律師之一種(另一種之一是華爾街律師),聯想到近來在美國的爆料者和所謂民運人士,本來我也喜歡八卦,開始還看看,現在一看到激昂地宣講的(相信他(她)們有充分理由,不是裝的,但是)我就換頻道。記得最後教會賠了八千七百萬美元,按律師三分其一,近三千萬的律師費啊!教會被弄的差點破產,賣了不少房地產,主教也換了,換了一個苦修士--Fryer,之前庇護手下的那個主教叫Law!法律,你能想象嗎?
這部電影也觸發了我對波士頓的感情,以前沒有注意到我對波士頓會有一種第二故鄉般的感情,電影裏很多場景都是我熟悉的,走過路過的,包括波士頓環球報辦公室大樓。波士頓有很多地標上電影的頻率很高,不用說哈佛,麻省理工這些,就是一所社區學院,就是《心靈捕手》(Good Will Hunting)裏心理學家工作的地方,我曾經每天都坐地鐵經過(橙線),正在我回家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