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風氣之先的華僑青年
青少年時期的孫中山先生,恕我大膽的說一句,是一位不折不扣的「華僑青年」,甚至如粵人俗語所說的「金山仔」。筆者蝸居紐約四十餘年,在「窮人哈佛」的紐約市立大學從兼課到專任,教書經驗亦有三十餘年。在我課室內進進出出的華僑小青年,亦不下數百千人。我平時總歡喜舉中山先生的故事來勉勵他們。行行出狀元,如今雖做不到大總統和國父,但不斷努力之下,不做「大官」也可做點「大事」嘛。其實我的學生中,卓然有成者,亦為數頗有可觀。
相反的,我們如以中山先生比諸今日僑生,他老人家其實也是當年的華僑小青年之一而已。賤日豈殊眾,貴來方悟希,華僑小青年或金山仔有其共同的特點。這些特點也是鑄造後來革命家孫文的社會條件。
大體說來,他們底特點約有數端:一、工農家庭出身。其父祖伯叔類多貧雇農、苦力工人或小商人。胼手胝足,日常工作都在十二小時以上。他們除舊有的觀念和道德標準之外,平時沒空亦不知如何管教子女。二、小華僑們受父兄寵愛,甚至溺愛;類多豐衣足食;至少不愁衣食。佳子弟,頗可上進;惡子弟,則至為墮落。三、教育水準,下輩平均都在高中以上,遠超過長輩。——當年老輩華僑多不識字,縱識字也不過稍讀「三百千千」(「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詩」)而已,而下輩則於「三百千千」之外,有的且精通外語了。四、以說漢語的「弱勢文化」,在海外對抗西語(英語)的「強勢文化」,老輩多不諳外語,為自尊自重乃堅拒同化。因此一般老輩華僑,較之國內人民,更為保守;而講「雙語」的小輩於自卑之餘,則趨向「全盤西化」。所以他們父子之間「代溝」極其嚴重。筆者本人便不時為學生父子間之衝突,排難解紛。中山先生與他的長兄孫眉,曾一度反目,弄到互找律師的程度,吾知其衝突根源所在也。處於我輩今日,「西化」與「現代化」固截然有別,然在孫公青少年期,則二者固為同義字也。五、這老少兩代的華僑對祖國都有極深的感情,甚至流於「沙文主義」。但是他們兩代對祖國的愛法,卻截然不同——老一輩的總希望大清大皇帝多爭點氣,也好為我輩天朝棄民,出口烏氣。小一輩的則要驅除韃虜,創立以美國模式為張本的「共和國」和「合眾政府」,乃至新的社會,新的宗教,和新的道德標準了。
老實說,當年在檀香山的「興中會」和在香港的「輔仁文社」,都是這一類的華僑青年所組織的。孫中山先生(譜名孫帝象,學名孫文、孫德明,字載之,入耶教時,名孫日新,行醫時他的漢文老師區鳳墀為他作一音之轉改為孫逸仙,後來變成「美國公民」時,在美國護照上的英文名字則是Sun Yat-sen)當時便是這一類的「華僑青年」之一。他或許由於稟賦較高,幼年時確實「異於群兒」;他也確實是讀書用功,作事有恆,終能「脫穎而出」。但是他青少年期的社會背景是自有其特殊模式;這模式對他也有特殊影響的。
這兒更不妨附帶一說。中山那時代的青年華僑,與筆者班上的僑生,亦略有不同。我班上的僑生有「竹升」(或作「竹心」)、「竹節」之別。「竹升」者,美國土生也。老華僑們認為這類小華僑,「肚子內一無所有」。「竹節」者,唐山出世,幼年來美,「兩頭不通氣」也。
我們通番語的學術界,則叫前者為ABC。ABC者,American-born Chinese也。後者則CBA。CBA者,China-born Americans也。而中山那時的華僑小青年,幾乎全是CBA而絕少ABC。因為那時的旅美華僑,生存在最兇殘、最下流無恥的「排華律」(Chinese Exclusion Acts)壓榨之下,中國婦女,除少數妓女之外,旅美者可說是絕無僅有也。
而那些「挾竹節」,則由於父親是「美國公民」(母親不是)而取得美籍「出生紙」而旅美者也。
所以這些「挾竹節」絕大多數都能使用中英「雙語」(bi-lingual)。其天資笨拙或不願用功的,往往雙語皆不通;而稟賦卓越,又肯於用功學習的,則每每兩語皆精。孫中山就是屬於後一類。而孫逸仙這位「挾竹節」之取得「美國公民權」,則通過另一管道。孫公於十三歲時(光緒五年,1879)隨母就兄,遷居檀香山。那時的夏威夷是個紅種人的獨立王國。不幸老王於一八九一年晏?#123;。兄終妹及,夏威夷乃出了個女王。三年之後,也就是中日「甲午戰爭」那一年,這女王被英美德裔的白種殖民主義者篡了位,夏威夷乃變成個傀儡共和國。一九○○年(庚子年),也就是「八國聯軍」侵華的那一年,這個小傀儡共和國就被美國兼併了。
夏威夷既變成了美國殖民地,按美國憲法,則凡是土生的夏威夷人,也通統理成「美國公民」了。我們的國父孫中山先生,並不是在夏威夷「土生」的,但是他卻說了一口夏威夷腔的英語,因而撒了個謊,自稱出生夏威夷,也就取得了美國公民權,領用美國護照了。可是當他於一九○四年在三藩市初持檀島出生紙入境時,如狼似虎的美國海關檢查員對他發生了懷疑(另說是保皇黨告密),乃把他拘留於「木屋」。所幸年前中山已入「洪幫」。有「致公堂」堂籍,乃由該堂出美金500元保釋候審;並雇請律師向華府申訴。這場官司美國移民局居然打輸了,中山乃得以美國公民身分重入國境。這個「美國公民權」對中山其後的革命活動,提供了極大的方便。
有的讀者們讀史至此,可能要批評:我們的「國父」,族之聖賢也,豈可弄虛作假,非法取得美國公民權?讀者若作如是想,就昧於史實了。須知在那人類文明中最可恥的「美國排華律」欺壓之下,我輩華裔移民在當時美國種族主義者的「法律」分類中,是比「黑人」與「印第安人」都還要低一等。印第安紅人在那時的美國法律之下,不算是「人類」的。因此「華人」(????)在當時更是非人類中的非人類了。中山先生為非作假嗎?朋友,你能和當時排華殺人的種族主義者這批野獸,談孔孟之道嗎?明乎此,你就瞭解孫中山先生何以如此做了。再者,中山的做法並不是他發明的。「美籍出生紙」在華僑社會裡,是有其公開市場和價格的。
所以近代中國最早期的革命邉櫻?閌怯猩鮮鎏蒯緄茲A僑小青年們所推動的。他們都是愛國華僑,寄跡異邦、粗通番語,因此得風氣之先,對現代西方的新觀念、新事物,接觸較早——比內地的知青如黃興、宋教仁、胡漢民、汪精衛……等,大致要早十年。由於這早晚兩期的革命骨幹底家庭、教育和一般社會背景都截然不同,它也標誌出近代中國革命邉櫻?@明的階段性:「興中會」基本上是個華僑組織;後來的「同盟會」,就帶有濃厚的士大夫氣息了。
◆ 孫文脫穎而出
筆者在許多篇拙著裡,都曾強?#123;過中國現代化邉擁摹鴿A段性」;而這些大小階段的進化,往往又是以十年為一個單元。「革命」原是我國「現代化」邉擁姆絞街?唬?虼慫?蔡硬賄^這個「十年一變」的基本公式。以楊衢雲、孫文為首的兩個革命小團體,自從一八九五年一月合併為「興中會」以後,至一九○五年八月「中國同盟會」在東京成立,也正是整整的十年。在這短短的十年之間,革命邉釉諡袊鴧s發生了極大的變化。
現在讓我們先翻翻「興中會」的老帳。看看這個最早的革命團體怎樣地從生到死;和中山本人卻又如何地脫穎而出,從初級階段進入高級階段。
興中會在革命理論上和行動上,都是有欠成熟的。要言之,他們在政治理論和形式上是完全抄襲美國。甚至連美國佬做官就職時,捧著「聖經」舉手發誓那一套洋皮毛,也照搬無訛。這原是一個「弱勢文化」在一個「強勢文化」的徽種?攏?磻?誶嗄晟砩希?笘|施效顰」的普遍現象。華僑青年如此,僑居歐美的亞非拉各國的青年,亦無不如此。可是在十九世紀這個「華僑青年」的小圈圈,實在太小了。因此在那個時代與他們有「共同語言」(common language)和「共同信仰」(common faith)的海內外華人究竟太少了。他們沒有代表性,也就搞不出什麼氣候來。
再者,他們所採取的革命行動,卻又是百分之百的傳統「造反」方式;有時甚至是「恐怖主義」(Terrorism)。例如孫中山在他所策劃的「十大起義」中第一次的「廣州起義」(1895年10月26日),中山自己的計劃,便是在武裝攻打督署之外,「四處放火」、「施放炸彈、以壯聲勢」。而他們那時的革命群眾則全靠「會黨」。會黨雖是從反清復明開始的,但發展至清末已經變了質;甚至變成橫行「地下」的黑社會,為正當人士所不取,而興中會諸公卻以他們為主力,因此就沒有真正的革命群眾和「倚靠階級」了(恕我借用一個共產黨名詞)。事隔五年,當清廷為「八國聯軍」所困之時,興中會諸公再來個「惠州起義」,結果損兵折將,一敗塗地。經過兩次武裝起義的失敗,興中會和它底會黨朋友們也就洩氣了。——最後興中會竟消沉到隻剩孫逸仙一個獨人班了。
可是就在興中會這個革命汽球逐漸洩氣之時,孫中山本人的聲望、理論、經驗和時機卻扶搖直上,終使他成為近代中國史上,首屈一指的革命領袖。
原來楊、孫二人自一八九五年十月在廣州(第一次)起義失敗之後,清廷發出通緝,香港英國當局也迫令二人離港,五年之內不許入境。楊衢雲乃潛往新加坡,轉赴南非避難。孫中山則於十一月初旬避往日本。當他於十一月十二日在神戶登陸時,閱報才發現自己已成為支那的「革命黨」。經日本報紙這一宣傳,不特「孫文」已躋身為國際人物,中國近代史上也多出了「革命黨」這一辭彙。
中山在日本略事勾留,便剪掉辮子、改穿西服。於翌年一月東渡檀香山。這時中山除母兄之外,他的妻子盧氏,長子孫科(5歲)、長女金琰(1歲),均已避難在檀。所以這位年方三十的孫逸仙,實在是個不折不扣的「華僑青年」。他雖然是個職業醫生,卻不事家人生產。老婆孩子還要靠一度與他反目的長兄孫眉來養活。他兄弟二人此時如何相處?我們就不能輕信官書上的描述了。
可是孫中山是個最有毅力、最倔強的人。他在檀香山住了幾個月之後,便拋妻撇子,跑到美國去了。這時美國的排華邉右訓攪睡偪竦某潭取V猩街??閱馨駁執籜懀??玫淖C件,顯然就是他底「夏威夷出生紙」。中山遊美的目的,自然是想籌款和組織興中會。但是在這方麵他卻完全失望。因為此時革命風氣未開,而僑社中的主宰團體的「致公堂」又十分「頑錮」(這是中山自己的話)。至於中山在美何以為生?我想他那時也和我們後來的留學生一樣:「手舞銀盤去復回,老子今朝作企枱」。他在餐館或衣館「打工」。——我們已查到中山當年在美國打工的人證。
一八九六年夏秋之間,孫公在美國待了幾個月。九月下旬他就從紐約搭船到英國去了。他去英國的目的,顯然是繞道歐洲回遠東去。因為他的根據地畢竟還是在香港、日本一帶。那兒有他大批的夥伴和同誌。他有推翻滿清底堅定的決心。在那兒他可再次組織暴動和起義。可是他絕未想到在倫敦卻突然被清廷駐英使館所綁架。這一出歷時兩周(10月11日至23日),發生在倫敦的「西安事變」卻幫了中山一個大忙——孫文在國際上原無籍籍之名,可是這次聞名世界的「綁架案」,卻使他從一個大清帝國的逋逃犯,一躍而為世界一級的革命家和政治家。自此以後,中國革命陣營中再沒有第二個領袖,享有與中山相埒的聲譽和地位。
◆ 「三民主義」的根源
再者,他環繞地球的不斷旅行、觀察和閱讀書報,也使他對發生在中國的問題,有更深入、更廣闊的理解。他掌握了加富爾(Count Di Cavour, 1810-1861)、加裏波的(Giuseppe Garibaldi, 1807-1882)和俾斯麥(Ottovon Bismarck, 1815-1898)的現代「民族主義」(有別於我國傳統的華夷之辨);寄居英倫,他也更深的體驗了英語民族三權分立、司法獨立的「代議政府」的咦鰨桓?靼琢速Y本主義社會異化分裂的毛病,而嚮往於當時正在美國風起雲湧的「國民邉印梗≒opulist Movement),尤其是這一邉擁睦碚搶?熀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