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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媽媽治完眼病回家問金秀:“汪奇到哪兒去了。”“賣胡琴去了。”“去多久了?”“半個多月了。”“你怎麽沒陪他去呢?”“我原來是打算陪他去的,我找了村口的徐大媽給我喂豬和雞。他說有朋友一起去,我跟著不方便,我就沒去了。”“朋友是誰呀?你知道嗎?”“他說是山上的,也是做胡琴賣的。他隻告訴我也姓汪,我不認識。媽,不急,常言道:在家靠父母,出門靠朋友,沒事的,他會安全回來的。”“我這一晌晚上老做夢,隻聽到汪奇和我說話,就是看不到他。”“他說了什麽呀?”“他總是重複著一句話。”“一句什麽話呀?”“他說再也見不到媽了。”“做夢是反的,見不到就是馬上要見麵了。”“回來果然沒看見他,我的心裏慌得很。”“放心,沒事的。”
汪大媽還是放不下心來,她來到了村口徐大媽家。“徐大媽,你會排手,給我家汪奇排排手吧!”“他不是和朋友賣胡琴去了嗎?我記得那天是十四。”“你怎麽記得日子呢?”“開始是金秀說要陪他去賣胡琴,要我幫她喂豬和雞,十四的那天早晨我看到汪奇和金秀往村外走,沒給我送鑰匙,我正在懷疑是否金秀找了別人給喂豬和雞。後來金秀一個人回來了,她走到我家門前碰到我,對我說汪奇和一個山上的本家一起去賣胡琴,有伴就不用她陪了。我告訴她那天不宜出門,一般的初五十四二十三是忌諱出門的,所以我記得那天是十四。”“那你排排看,查查吉凶禍福。”徐大媽在手上排來排去,她臉上的笑容很快退去,嚴肅起來了,最後緊鎖眉梢地說:“你汪奇不妙,他是空亡日空亡時走人,人財兩空,凶多吉少啊!”“現在人到什麽地方?不,不,我是問在哪個方向?”徐大媽又在手上排來排去,弄了好一陣子,她為難地說:“奇怪,按你家方位排,他不在東,不在西,不在北,不在南,在那兒呢?”“你莫急,慢慢排。”徐大媽又從頭排了一遍,還是排不出結果。她是一個很認真的人,不草率行事。她對汪大媽說:“我看你這汪奇是沒了,在哪兒我排不倒,你去找我師傅排排吧。”“他住在哪兒?”“他住在筆架山半山腰裏,姓汪名明全。”
汪大媽雷急火急地往筆架山趕,兒子是娘身上的血和肉,一路上她的身心就像烈火煎熬著火辣辣地痛,邊走邊喃喃地念著奇兒,奇兒,......她終於找到了汪明全的家。汪明全在堂屋裏接待了她,她說是他的徒弟徐大媽介紹她來的,他很關切地問:“她又有什麽弄不好了?”汪大媽把情況說了一遍,汪明全閉上眼睛在手上排來排去,把手掐來掐去,反複多次後他睜開了眼睛說:“這事奇怪,我也排到這人沒了,但現在在什麽方向怎麽也排不出來。”汪大媽心如刀絞,流著淚說:“汪大師,說起來我們還是本家,請你再幫著排排吧。”汪明全已經八十多歲了,但身體是出奇的硬朗,白發童顏,精神很好,他又閉上了眼睛,......正在這時,她聽到了一陣熟悉的胡琴聲,她的心裏一振,等大師睜開眼睛的時候,她沒問排手的結果,卻問大師是誰在拉胡琴,大師奇怪地問:“我說你還哪來的心思關心誰在拉胡琴呀?”“大師,不是我有心思聽胡琴,而是我兒子就是說和一個山裏的本家出去賣胡琴沒有回來。”“啊,是這樣啊。拉胡琴的是我的犬子,半個多月前他是出去賣了一次胡琴。至於是不是和你兒子一起去的,我就不知道了。要不要把他喊來問問?”“要,我想向他打聽打聽他們是否是一起去的。”大師走出了堂屋,大聲地喊叫著:“胡琴兒!胡琴兒!你來一下。”胡琴兒聞聲來到了堂屋裏。“這位嬸嬸有話問你。”“嬸嬸,你有什麽話要問我呀?”“老侄,我想問問你,你認識汪奇嗎?”“認得呀,半月前我們還一起去賣過胡琴呢。”“你們賣了幾天?”“他的胡琴做得好,賣得很快,我的胡琴少,我們一個星期就回來了。”“你們在哪兒分的路?”“在蒿子港分的路,分路時已經天黑了。他要我上你家去,我回家心切,反正本鄉本土的,人熟路熟,我摸黑也回來了。”“他身上有多少錢?”“有三百多塊錢吧。他賣了十多把,賣價都在三十以上,他隻給嫂子和你各扯了一段布料。”“賣胡琴時沒發病?”“沒有。”“一直到今天還沒回家,你爸爸排手說他凶多吉少,真是急死人了。”“嬸嬸,不急,不會出問題的,也許他去同學家玩去了。他在賣胡琴時經常講起他的學生時代,看得出他很留念學生生活,他說過,賣胡琴後要去看望幾個同學。”“你知道他同學的名子嗎?”“不知道。莫急,嬸嬸你千萬莫急。”胡琴兒勸慰著汪大媽,他心裏也很不安,他回到家已經一個多星期了,汪奇到哪兒去了呢?難道走到路上發了病,栽到蒿子港裏去了。他這樣想,但不敢說。他開始有些害怕了,如果汪奇栽到蒿子港裏去了,他還脫不了幹係,因為他們就是在蒿子港分的手。汪大媽看到胡琴兒的臉色青一陣白一陣的,她開始懷疑兒子的失蹤是否與胡琴兒有關啊?她在心裏打下了一個懷疑的心結。是他幹的,我在他家排什麽手啊?請鬼看病,能有好結果嗎?
她哭著回到了家,把她排手的經過一五一十的告訴了金秀。金秀說:“媽,我們能不能報個案,讓法院去查,汪奇這次出去得太久,我的心裏也不安起來。悔不該讓他和什麽胡琴兒二胡的去賣胡琴,都怪我怕豬掉膘,地裏長草,因小失大,要是有個三長兩短,我一輩子都悔不轉來了。”金秀說著也傷心地哭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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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倆去縣城的法院報了案後,婆婆說要去給汪奇舅舅家報個信,要金秀一個人回家,金秀繞道去了凡的家,凡剛從深圳轉回家,看見金秀很高興,他一把抱住金秀說:“真是想死我了。”“幾時回來的?”“已經回來三天了,你不來,我還打算去找你唉。”“找我有事嗎?”“沒事就不能找你了?你離婚的事辦得怎麽樣了?”“別說了,汪奇不見了。”“一個大活人怎麽會不見呢?”“真的不見了,我和婆婆去法院報了案,可能破案時我不能到你這裏來。”“為什麽呀?”“怕把你牽涉到是是非非中去。”“身正不怕影子歪。現在是能堂堂正正地做人了。”“你還記得有一篇小說‘六月雪’嗎?反正注意點有益無害。”“聽你的,你說的總是有道理。”二人纏綿了一番,金秀就回家了。
三天後胡琴兒被拘留了,他到看守所後心裏很著急,覺得汪奇的失蹤,他有些說不清楚。有文化看了很多書,想到中外古今的好多冤案,他心裏很害怕。他很想馬上向政府說清楚,好回去,家裏父母老婆孩子,那是多麽的溫馨啊。但把他往牢房裏一塞,竟一個星期不提審他,他的精神幾乎都被折磨得要崩潰了。好不容易盼到提審,他的全身竟害怕得發抖。回答問題都結結巴巴的了。他向法官哭訴著與汪奇賣胡琴的經過,一再申明汪奇的失蹤與他沒有關係。對於汪奇的失蹤,他心裏也很難過。可是他越想說清楚,越說不清楚,法官問他與汪奇賣了幾次胡琴,他說他們經常在一起賣胡琴,關係是很好的,是很不一般的。“我們從小學就一起上學,一直同到讀完了高中。我喜歡他的溫柔,他喜歡我的體貼,我們是特別要好的朋友。”法官好像聽出了他在說什麽,進一步追問:“你越說越糊塗,我怎麽聽出你們好像是同性戀。”汪胡琴的臉霎時紅到了耳根,不好意思地說:“我很喜歡他,他也很喜歡我,不知道是不是的,但我們沒有同性戀的那種性行為,我已經是兩個孩子的爸爸了,也許是屬於同性的那種最好的朋友,也許有一點同性戀的傾向,說不清楚。他媽那天告訴我他失蹤了,我的心裏就一直很難過。我真的希望他沒事,活蹦亂跳地回來。”說了這些,汪胡琴好像沒那麽發抖了。法官問:“你那樣發抖,怕什麽呀?”“怕汪奇真的出了事,回不來了。”“你怎麽知道他回不來呢?”“我並不知道他回不來,我是怕他回不來。”“為什麽?”“我們相處那麽多年,他的為人我是知道的。他對媽媽、妻子都很內疚,他還從沒有這麽久的時間不回家。”“他內疚什麽呢?”“他常說,媽媽希望抱個孫子,妻子希望男歡女愛,連這些起碼的人倫要求都不能給她們,他枉為男兒身。”
經過了幾天的審訊,法官對汪胡琴排除了嫌疑,把他放回家了,汪奇的失蹤,暫時成了迷,生不見人,死不見屍,家人和破案的人都很焦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