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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命年解密:我同胡績偉同誌的接觸(轉)

(2012-09-05 14:53:29) 下一個

本命年解密:我同胡績偉同誌的接觸(轉)

6.4以後,人民日報社開始了前所未有的大清查,人人過關,各級領導是重點,比曆史上任何一次整肅運動都洶湧澎湃。

    19905月中旬一天,報社清查領導小組負責人王澤民(具體職務不清楚,隻知道很管事)找我和幾位老同誌去報社他11號樓辦公室排隊談話。我進去坐定,王澤民先生以他那絲毫不變的河南話繞來繞去,讓我揭發胡績偉同誌。我火了,說胡績偉有什麽問題我怎麽知道?王澤民在任國內政治部主任的1981年,多次做工作,把我從評論部調到國內政治部,攬到中紀委大案活,派我報道;197910月我們又一起訪問過羅馬尼亞,關係還可以(英語alright okay  soso 河南話中 )。所以我對他說話也不客氣(英語no河南話不中)。

坐在旁邊的清查組人員趙文政(是上過戰場殺日本鬼子的老家夥,粉碎四人幫後從中央組織部調到報社,曾任國內政治部副主任,部門中共黨支部書記,也是我的老領導),見我和老王吵,幾次大聲以他那絲毫不變的河北話對我說,永安,別理他。沒想到老趙還會勸善,把王老先生沒放在眼裏。

但我想,胡老頭(社內通稱)讓我幹的那些秘事,早已不是什麽秘密,但外界隻有風聞,不知其二。時任報社副總編輯的李莊曾發牢騷:胡老頭把王永安、盧祖品(時為人民日報社國際部編輯,浪漫詩人,外號酸秀才)搞得很特殊,很多事編委會不知道。連時任報社總編輯,胡績偉的夥伴秦川也向我打聽一些事。此刻王老先生找我揭發,似不會空穴來風。

該讓領導了解真實的胡老頭。我終有機會“維基解密”了,也好澄清對我的誤判。我像講故事般地講,王老先生像聽故事般地聽。此間的他,完全放棄了往日辦公習慣,不插言,不吸煙,不喝茶,不動怒,不苟笑。講完了,聽完了,我試探地問要不要寫,他不知可否。趙文政先生送我門外,還大聲叮囑:永安,別理他。

顯然老趙話裏有話。但我知道,還是要理的。

我邁著矯健的步伐,瞬間從11號樓回到5號樓群眾工作部辦公室。兩樓相距百米,可我竟不知11號樓辦何公,去了一次才知道,原來是掌握報社人員政治生命的基地。

過了兩天,報社清查領導小組來電話,讓我寫材料。我翻箱倒櫃,開夜車,邊工作邊寫。寫了一周,想輕鬆一下,於1990522日,去北京勞動人民文化宮逛書市。偏偏那天下午,一個人的電話不尋常。我一到家,內人說下午自稱報社清查小組王同誌來了4次電話找你,你不在,對方也沒說啥事。我猜出來了。

我又辛苦了三天。526日上午,我捧萬言手寫稿《我同胡績偉同誌的接觸》,走進11號樓王澤民辦公室,老老實實、恭恭敬敬交到這位已經76歲的老人手上。我怕他上了年歲忘了我已交材料的事,特意留神室內坐個見證人,顏回後代----顏景政,清查組人員,曾是人民日報理論部資深編輯,新聞係老師。

我的材料落款是1990525日。那時我495個月,年富力強,記憶如在眼前。現我已是72歲老人,再看那封存22年的手寫稿,倍感珍貴。這裏我還要感謝年長我兩輪,同屬龍,同姓王,已是96歲的老老人王澤民,材料是他逼出來的(他背後的決策情況不清楚)。他讓我揭發的那個外姓胡人,也年長我兩輪,也屬龍。今年又是龍年,我想把這份材料在本命年曬給龍的傳人。也敬祝人民日報曆史上的四大家族吳(冷西)、胡(績偉)、陳(浚)、王(澤民)裏的胡王再長壽。

            

 王永安

農曆壬辰年  佛曆2556  西曆20129月初

                 於時而熱得難受的北京,需要上竄下跳的6

原文如下。

 

我同胡績偉同誌的接觸,從1977年下半年(即我調查天安門事件真相)到1983年下半年(即我調查樂山地下金庫案真相)這段時間。

   現將有關情況,分專題介紹如下:

 

      一,   關於天安門事件平反

 

    197610月粉碎“四人幫”後,我同廣大群眾心情一樣,在歡欣鼓舞同時多麽希望黨中央盡快為天安門事件平反,請鄧小平同誌早日複出。然而由於當時“兩個凡是”觀點的影響,這兩樁人們天天盼的願望,不僅得不到滿足,而且還受到壓製。人民日報揭批“四人幫”的鬥爭在中央工作組的領導下,進行得比較深入。觸目驚心的事實表明,當年“四人幫”控製的人民日報,利用公開報道、內參在顛倒天安門事件真相、誣陷小平同誌的問題上,說輕點是犯了大錯,說重點是有罪的。為了還曆史本來麵目,報社廣大職工做出了不懈努力。當時,我在報社個別曾受“四人幫”迫害、負責報社清查工作的老同誌支持下(注:時任報社政治部主任成坊),從社內逐步轉向社外調查天安門事件真相。為了使這一敏感問題不在社會上引起反應,不被堅持“兩個凡是”的中央領導同誌批評,我對外的身份不是記者,而是報社搞清查的外調人員,是調查人民日報197648《天安門廣場的反革命政治事件》報道中的有關問題。可以說,幹這種事冒有一定風險。盡管社內有不少同誌給予支持,但我明白,如果沒有社一級領導人的同意、支持,不僅調查工作難以順利進行,而且萬一在調查中出現預想不到的情況,給報社工作帶來被動,自己還得挨批評。那時,因我是一個普通編輯,同胡績偉同誌不可能有直接交往。“兩個凡是”觀點出來後,他對平反天安門事件到底持什麽態度,我不清楚,也曾擔心他受“兩個凡是”的影響。後來得知老胡對平反天安門事件態度很堅決,希望徹底查清內幕。這樣,我們之間才有了聯係。具體的事情有:

   (1)布置調查有關當事人。19771225日,我向胡績偉同誌介紹了20多個剛出獄不久的天安門事件受害者來訪情況(諸如當年悼念周總理反對“四人幫”和出獄後受歧視的情況)。胡績偉問那個理平頭的人找到沒有,我說“理平頭的”、“戴眼鏡的”、“砸廣場車的”人還沒找到(這些人,都是被《天安門廣場的反革命政治事件》報道汙蔑為反革命分子)。胡績偉說,把那篇報道提到的理平頭的等人找到,把45天安門廣場燒車、砸廣播車的事情了解清楚,然後向中央寫報告。

   根據老胡的意見,1978年元月10日,我同報社另外兩同誌(注:當時在政治部的張何平,保衛處的朱振華)一塊去北京市公安局七處,查看了天安門事件被捕人的名單和照片。在預審員的協助下,查到那個“理平頭的人”叫劉迪(注:2011年去世),預審員講,這個人在獄中表現很堅強,不承認自己是反革命分子。同時還查到了幾個重要線索:一個是原報道中提到在廣場上成為“首都人民悼念總理委員會”的“鬧事人”叫侯玉良;一個是原報道提到的所謂暴徒喊“打死他”的他,叫劉迅成,是6971廠工人、清華大學機械係旁聽生。因他459左右在人民大會堂前,認為群眾高呼“人民萬歲口號”不對,攻擊周總理,結果被眾多的群眾揪鬥。那個“戴眼鏡的人”始終未查到(事後通過社會調查,公布照片後仍未查到)。從公安局回來的當天,我把情況向胡績偉作了匯報,尤其提到查到劉迅成這個人,就可知道群眾45為什麽打他的真相。我提出下步可直接找劉迪、侯玉良談話,同時向劉迅成所在單位了解其人情況。老胡同意了我的意見。從這以後到1978年元月底,我持著報社運動辦公室的介紹信,基本上天天跑公安局等單位,了解砸廣場車、燒車、劉迅成等情況。其中元月14日,在朝陽公安分局管莊派出所、管莊辦事處同誌的陪同下,來到北京生物製品研究所,找“理平頭”的劉迪談話,劉迪出獄不久,對這突如其來的舉動持謹慎態度,沒有談什麽。當天回來後,我將劉迪情況向老胡作了匯報,他說不要急,慢慢來。後來,我又把劉迪約到我家,吃了飯,消除他的疑慮後,他才向我談了45他在天安門廣場的情況。

  2)向中央反映群眾呼聲。197834月間,在天安門事件二周年來到之際,社會上要求為事件平反的呼聲越來越高,尤其到了45日前後,人民英雄紀念碑、西單牆貼出的詩詞、大字報,不僅要求為天安門事件劉少奇、彭德懷、所謂的六十一個叛徒集團平反,而且還尖銳地批評北京市委負責人吳德捂蓋子。與此同時,找我的人也很多。幾乎天天有天安門事件的受害者、目睹者前來向我講真相、訴不幸,盼望昭雪。他們紛紛給黨中央寫信,其中很多人指名道姓地提出要把信交給鄧小平、鄧穎超同誌,讓他們最信任的領導人了解情況。

胡績偉同誌曾有言,待天安門事件查到一定的時候可向中央寫報告。作為在第一線調查的我,這時候深知要將事件基本查清,一是需要時間,二是絕非一個單位能完成。這時群眾的情緒很高漲,我覺得此時有必要先通過人民日報把天安門事件受害者的信件轉送中央,把下邊的風向上邊吹吹。基於這種考慮,1978411,我帶著自己整理好的受迫害同誌的材料,向胡績偉談了我的想法,胡同意我的意見。於是,我將北京市外貿局幹部李舟生、北京第七機床廠工人王英斌、中央廣播事業局(現廣電部)幹部劉萬勇三人的信,進行了整理、修改後,428交給胡績偉。53日晚,老胡找我去,說可將李舟生、王英斌的信印出來上報。為此,我又將李、王分別約來,對他們的信逐段逐句進行推敲,核實事實。512,我將李、王的信交給老胡,老胡又將信交給報社其他領導成員傳閱後,於518日以人民日報宣傳小組的名義(注:副總編李莊主意)印出來,上報黨中央(見附件《兩封來信》)。其中王英斌同誌的信,後以《說說我的“尾巴”》為題,發表在人民日報197883第三版上,同時發表了我寫的署名評論《評“留尾巴”》,有針對性地批評在糾正冤假錯案中的一些錯誤言行,提出“平反冤案,糾正錯案,要實事求是,不留尾巴。”

 

  3)布置寫“四人幫”誣陷小平同誌的文章。1978415日晚,胡績偉同誌找我,讓我寫一篇揭露“陰謀新聞”的文章,內容是“四人幫”怎樣利用新聞誣陷鄧小平同誌。

    對“四人幫”怎樣利用社論進行反黨陰謀活動,我當時在評論部工作,進行過清理,從社論的角度進行揭露比較也順手,讀者看後還有新鮮感。但這樣的文章真的寫起來相當費事,要從1974年批林批孔運動寫到19769月毛主席逝世。這中間,首先要對近30篇人民日報社論、二報一刊文章的來龍去脈進行整理,歸納出問題,然後才能動筆。那時,我白天還要整理天安門事件受害者的材料,所以寫文章的事隻有靠夜深人靜時。419,也就是在我接受任務的第四天,老胡催問他布置的那篇文章寫好了沒有。我說我已熬了三個通宵了,那麽大的工作量,急急忙忙不行。其實,我也希望這樣的文章早日見報。隨後我連續開夜車,於59完稿,字數28000字,題目是《“四人幫”怎樣利用人民日報社論進行反黨陰謀活動》。文章分五部分,其中第三部分寫“四人幫”怎樣利用社論誣陷鄧小平同誌。因全文太長,先打印。經壓縮,排出小樣。稿子交給領導後,下文我就不清楚了。後來我又在原文的基礎上,縮寫了3600字的文章《“四人幫”利用社論反黨罪責難逃》,報社排印後上報了中央。當時胡績偉同誌為什麽很著急地布置我寫“四人幫”誣陷鄧小平同誌的文章,文章寫出後,為什麽沒有公開見報情況我就不清楚了。

  4)決定發帶有突破性的通訊報道《在急風暴雨中》。19785月,8月,當天安門事件還未公開宣布平反時,鄧小平同誌會見美國客人時講到:“天安門事件先是廣大群眾熱愛周總理、悼念周總理的活動,是合情合理的。天安門事件絕不是什麽反革命事件。”“我是因為天安門事件被撤職的。我出來工作這個事實就把結論翻過來了。說我是天安門事件的總後台,其實那時候我任何人也沒接觸過。”當我和報社的同誌聽到這個表態時,倍受鼓舞。但是,那時主管宣傳的中央領導同誌指示不準在報刊上刊登天安門事件的有關問題,甚至連“天安門事件”五個字也不許出現。1978911,複刊的《中國青年》,第一期因刊登了天安門詩抄和該刊記者寫的通訊《革命何必怕斷頭——記同“四人物”英勇鬥爭的青年工人韓誌雄》,這位主管宣傳的中央領導同誌便下令這期《中國青年》停止發行。

     這說明在平反天安門事件的原則上問題上,鄧小平等同誌與堅持“兩個凡是”的中央領導同誌分歧公開化了。《中國青年》停止發行事件的發生,在京城引發了群眾的不滿。912,有人已在西單牆上貼出《救救,<中國青年>》等大、小字報和該期雜誌的全部內容。一時間,《中國青年》雜誌成為首都群眾議論的話題。被雜誌報道的韓誌雄同誌找我反映,由於《中國青年》停止發行,有關他的謠言很多,他的思想壓力很大。他寫一份題為《我的苦悶》的材料交我。915,我在向胡績偉同誌匯報上述情況時感到,他對停發《中國青年》和那位主管宣傳的中央領導同誌也很有意見。在《中國青年》停發事件之前,我曾建議人民日報轉載該雜誌刊登的寫韓誌雄的那篇報道。情況很快發展到眼下,轉載之事根本不可能了。924,經報社同意,由我專門寫一篇韓誌雄的報道。記得我對胡績偉和評論部領導講,我可要放開寫了。他們的意見是寫出來看。我在寫長篇通訊《在急風暴雨中——記同“四人幫”作鬥爭的共青團員韓誌雄》中,公布了姚文元在天安門事件中如何利用人民日報搞陰謀詭計的部分指示;真實記述群眾了群眾在天安門事件中悼念周總理,為鄧小平同誌鳴不平,反對“四人幫”的情景,澄清被“四人幫”顛倒的一些事實,(如:砸廣播車,衝人民大會堂,打人等。)應該說,這在當時有關天安門事件的一些報道中,是一個帶有突破性的報道。文章最這寫道:“特別是小韓的事跡在複刊的《中國青年》第一期刊登後,人們從這個青年人的身上看到了鬥爭的激烈。”老胡看了稿子後,認為可用。我考,文章發表後,反應肯定強烈,萬一捅了漏子就麻煩了。在文章見報前的兩天(1016),我對老胡說,文章裏麵講了《中國青年》的事情,會不會發生問題,他說沒有關係。後得知為了《中國青年》之事,老胡向王震同誌作了反映,得到王老的支持。1018文章見報後,果然反響大,國內和香港報紙紛紛轉載,產生了積極效果。

   5)布置寫天安門事件沒有反革命分子的內參。在我著手寫第二篇類似韓誌雄的報道,繼續通過典型人物的介紹,展示天安門事件部分真相時,19781029,老胡讓我搞一個天安門事件材料(如:被抓了多少人,有無反革命分子等);113,他又布置我準備一篇天安門事件的社論,以備中央為事件平反時用。當時臨近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前的中央工作會議。老胡讓我搞的材料,當時我不知道是要為會議服務,尤其是第一個材料很重要。因為在19773月的中央工作會議上,北京市委管政法的負責人為了說明天安門事件是反革命事件,提供了在事件中的兩個“證據確鑿的反革命分子”,一個是侯玉良,一個是李廣德。這種說法真實性如何,需要澄清。

   為了搞查清侯玉良李廣德的情況和天安門事件中到底有無反革命分子,我於113911日在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門事件複查小組負責人的協助下,搞清了基本清況:天安門事件中共捕388人,粉碎“四人幫”前釋放了224人;197611月至12月,釋放120人;19775月至7月,釋放20人;19775月至197811月,釋放21人,在押3人。被釋放的人不屬於反革命分子。在押的3人,均屬趁火打劫。他們在45日廣場東南角的小樓著火後,衝進去偷大衣半導體收音機,但不是反革命分子,也與天安門事件案件無關,其中有個人叫李廣德。

那個侯玉良,是45日以群眾代表身份進入廣場東南角小樓,與首都民兵公安衛戍部隊聯合指揮部進行談判中的一個。據預審員講,當公安局正準備研究釋放侯玉良時,北京市委那個分管政法的負責人(注:吳忠)卻講侯是反革命分子,他們很有意見。直到1978910日市公安局才為侯玉良徹底平反。平反決定說:“侯玉良在“四人幫”壓製革命群眾悼念周總理的時刻,敢於挺身而出,積極進行鬥爭,立場堅定,旗幟鮮明,這種革命精神是可貴的。”

上述情況證明,天安門事件中沒有一人是反革命分子,

北京市委那位管政法的負責人在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說法是不符合事實的。這個材料,對於排除平反天安門事件中的障礙是很有說服力的。根據老胡意見,我將情況整理成內參,以《天安門事件被捕人員的處理情況》為題,刊登在19781115《情況匯編》第726期上(這時,中央工作會議已經召開)。1119,人民日報一版發表新華社消息:經北京市公安局複查,天安門事件中被捕的388人中,沒有一個是反革命分子。

     6)布置寫《天安門事件真相》的連續報道。19781115,正在參加中央工作會議的胡績偉給報社打來電話,說中央已批準為天安門事件平反,人民日報要寫天安門事件真相的文章。評論部負責人範榮康同誌向我傳達後,說要寫真相的文章。我說有些事還未查清,能不能再緩一下,他說再請示一下。老範請示後說,老胡說還是要寫。這樣,評論部很快組織了六個人,根據報社清查和調查的材料分頭去寫,因我承擔的是天安門事件現場部分,有些情況不清楚,又去市公安局核實。為了增加感性知識,寫作的同誌還去公安部看了錄像,並要了公安部的部分資料。在大家連續趕了四個晚上,初稿出來後,1120日上午胡績偉召集了寫作的同誌開會,對稿子提了幾點意見。我記得他對稿子本身沒有提什麽,而是說參加中央工作會議的同誌希望人民日報發表這樣的文章。喬木同誌提出文章最好多點一些當年參加天安門事件人的名字,尤其是天安門的詩詞的作者。我說,最有名的詩“揚眉劍出鞘”和“秦皇的封建社會已一去不返了”(均被人民日報4.8報道《天安門廣場反革命政治事件》誣蔑為“反革命詩”),迄今還未查到作者。但是從老胡傳達的精神看,能夠在文章中出現真名真姓的,盡可能出現。後來文章也是按這個精神辦的。凡文中點的人名,都是經過我調查過的。11211122,人民日報連載了《天安門事件真相——把“四人幫”利用《人民日報》顛倒的曆史再顛倒過來》長篇連訊,在黨內外引起了極大的反響,有力地配合了黨中央為天安門事件平反所作出的決定。

     7)為小平同誌在三中全會閉幕會上的一段講話提供依據。天安門事件平反後,首都群眾歡欣鼓舞。許多人到天安門廣場、西單牆貼大字報、發表演說,出現了一股“民主熱潮”。對這種形勢應該怎麽看呢?19781127,人民日報報道了鄧小平同誌1126接見日本民社黨委員長佐佐木郎時講道:“最近,中共北京市委對天安門事件作出了決定,肯定了廣大群眾悼念周總理、反對“四人幫”的行動是革命的。這是經過黨中央批準同意的。這就是黨中央的決定。” “有錯必糾是我們有信心的表現。”群眾貼大字報“這是正常的現象,是我國形勢穩定的一種表現。寫大字報是我國憲法允許的,我們沒有權利否定或批判群眾發揚民主,貼大字報。群眾有氣讓他們出氣。群眾的議論,並非一切都是深思熟慮過的,也不可能要求都是完全正確的,這不可怕。”“廣大群眾是要求安定團結的,是顧全大局的。有些問題群眾有顧慮,有些話對安定團結,實現四個現代化不利,要向群眾講清楚,要善於領導。”小平同誌講的這番話,正是黨中央開工作會議期間,他的意見是很清楚的。但是,北京市委中一些領導同誌對群眾中出現的上述情況不理解,不同情,有的單位搞追查(誰去了天安門廣場)。市革委會在草擬的整頓街頭大字報問題的講話中說,要以階級鬥爭為綱,對反動的大字報、大標語,公安機關應該采取措施及時取證,立案偵破,等等。許多幹部群眾紛紛向人民日報的同誌反映,我就接待過幾批。由於反映的人多了,引起我的注意,1978128日晚,我將群眾反映的情況向正在參加十一屆三中全會的胡績偉同誌作了電話匯報。當時,他說可以讓反映情況的人寫材料。129,老胡來電話,說他已向小平同誌匯報了,小平同誌說他要針對這些情況在三中全會閉幕會上講一講,讓敢快報材料。當天晚上,老胡又來電話,說材料要排印。我趕了一晚上,1210日上午,老胡再次來電話催材料,我邊寫材料,邊到北京有關單位核實情況(注:當時我還拉上國際部的酸秀才盧祖品一塊跑),直到1211將材料全部搞好(注:副總編輯李莊審定),老胡看後,讓馬上印成清樣若幹份,他拿著清樣就到會上去了(後又印成特刊,見《情況匯編》19781212特刊第95期《天安門事件徹底平反後及一些值得注意的情況》)。這個材料,為小平同誌在1213十一屆三中全會閉幕會上講的下列一段話提供了一個素材:“前幾天對天安門事件進行了平反,全國各族人民歡欣鼓舞,大大激發了人民群眾的社會主義積極性。群眾提了些意見應該允許 ,即使有個別心懷不滿的人,勢利用民主鬧一點事,也沒有什麽可怕。”“人民群眾提出的意見,當然有對,也有不對的,要進行分析。……對於思想問題,無論如何不能用壓服的辦法,要真正實行。‘雙百’方針。一聽到群眾有一點議論,尤其是尖銳一點的議論,就要追查所謂‘政治背景’、所謂‘政治謠言’就要立案,進行打擊壓製,這種惡劣作風必須堅決製止。毛澤東同誌曆來說,這種狀況實際上是軟弱的表現,是神經衰弱的表現。我們的各級領導,無論如何不要造成同群眾對立的局麵。這是一個必須堅持的原則。”(《鄧小平文選》134~135頁)

 

                          二、關於傅月華案

 

        19791016,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魏京生反革命案,判處魏京生有期徒刑15年,刑滿後剝奪政治權利3年;1017,市中級人民法院二次開庭,審理傅月華誣陷他人、妨礙社會管理秩序案,庭審結果,合議庭認為有些事實證據還需進一步查證,宣布休庭。當時,我正隨人民日報代表團訪問羅馬尼亞(注:團長王若水,團員有國內政治部主任王澤民、群眾工作部主任張連德、評論部評論員王永安、經濟部記者季音以及駐羅馬尼亞記者張啟華、李寧來),1018在我駐羅使館舉行的告別宴會上得知北京審理了魏、傅兩案。1023,在我回京後的第四天,評論部負責人範榮康同誌告訴我,老胡聽說你回來了,讓你去了解一下魏京生、傅月華案,因為現在社會上有很多反應。當天我找到胡績偉,明確告訴他,傅月華案是個刑事案件,我們可以了解;魏京生案是反革命政治案件,不要去管他。魏京生這個人不是東西。第一,在我國對越南進行自衛還擊時,他向外國人提供我軍事情報,沒有一點愛國心;第二,他在西單貼大字報,攻擊小平同誌搞個人獨裁,不得人心。在“四人幫”橫行時,他為什麽不起來同“四人幫”鬥爭?平反天安門事件時,也沒見他積極。現在天安門事件平反了,發揚了民主,他倒“革命”起來了,誰都反。我這種想法不至對一個人說過。所以,我對老胡說後提出,魏京生的案子我們不要管。老胡說可以。我又找到範榮康說,了解傅月華案最好再找一個人,當時評論部的周修強同誌在場,老範說就讓小周一塊參加。

        彭真同誌針對社會上對傅月華案有不少議論的情況,指示將北京市公安局整理的傅月華案的證據材料複製給有關單位,廣泛聽取意見。複製件也送給人民日報一本。1024日,我仔細看了這本材料,列出采訪計劃。從1026日起,我同周修強同誌走訪有關部門,去的單位有: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檢察分院、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北京市宣武區服務公司、北京市15中等。聽取了傅月華家屬、律師的意見,查看了有關檔案,就傅月華的過去表現、上訪由來、原單位處理情況、司法機關偵查起訴審判的情況等,做了了解,寫了四份內參上報。 

       其中三份是反映有關當事單位、當事人和有關人員的意見:《傅月華辯護律師的心裏話》(1979112《情況匯編》特刊第152期)、《傅月華的問題要多聽群眾意見》(113《情況匯編》特刊153期)、《傅月華家屬的意見》(19791110《情況匯編》第1639期)。

       第四份材料是《傅月華案中的證人、證詞可靠性如何?》(116《情況匯編》第1628期)。這個材料是提供給領導機關和司法審理機關研究案件時參閱。因為1017市中級法院在審理傅月華案時,合議庭認為公訴人控告的傅月華誣告和破壞社會管理秩序的主要罪行事實不清,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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