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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私有製問題的回顧與思考

(2006-06-02 23:42:07)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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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農民土地私有製的曆史功績

在民主革命時期,共產黨是主張通過土地改革,消除統製中國農村幾千年之久的封建地主所有製,建立農民私有製來發展農村經濟,解決貧困問題的。不管當時的環境多麽艱難、危險,共產黨所到之處總是把土地改革當作頭等大事。

應該說當時在理念上,孫中山的三民主義與共產黨在建立農民土地私有製這一點上並無太大分歧。他的耕者有其田的主張也就是要建立農民土地私有製。但是,孫中山之後的國民黨對此並非認識得很清楚,以至於猶豫不決,進退失距,一事無成,讓共產黨處處占了先機。

國共兩黨之爭,國民黨由強變弱,最後失去了整個大陸,並非其軍事上不能打,其根本原因是不敢去解決農民的土地問題。從而失去了政治和軍事賴以存在的基礎農村和農民。

從土地改革中獲得土地的農民,破天荒地在自己的土地上為自己的利益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他們的積極性和才智得充分發揮。不僅解決自己的基本生活所需,還有剩餘支援共產黨的軍隊。前方要糧有糧,要人有人,整個解放區豔陽高照,生機勃勃。

以決定兩黨命運的淮海大戰為例:從表麵上看,國共雙方的軍力對比是國民黨的八 十萬對解放軍的六十萬,但實際上是八十萬對六百萬。在每一個解放軍的身後,都站著十來個民工在支持和幫助他們。從運送軍糧、搶救傷員到挖築戰壕、押送俘虜處處都可以看到這些民工的身影。據當時的統計,民工向前方光糧食就運送了三億斤,以一部手推車送二百斤計算,有一百五十萬輛車次。可以從徐卅排到北京整整排三行。共產黨就是靠著土改和農民土地私有製這一利器打敗了在武器裝備上強於自己的對手。

共產黨在民主革命時期的勝利,實質上是以農民土地私有製取代封建土地私有製的勝利。封建土地私有製與農民土地私有製的區別在於,前者的土地是掌握在世襲的寄 生於土地上的地主手中,後者的土地則掌握在生產經營第一線的農民手中。在國共兩黨的決戰中,農民不顧身家性命支持共產黨,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要保衛農民土地私有製。他們從土地改革,確立土地私有製運動中得到了他們看得見,摸得著的利益。他們是非常現實的,完全不清楚什麽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決非後來人們為了某種政治需要而總結出來的那麽崇高,那麽目光運大。

實行農民土地私有製的最初幾年裏,中國農村發生了翻天複地的變化。各種農產品的產出都比土改之前有很大的增長。農民的經濟地位有了明顯的改善。據對土改較早的山西黎城,潞城,平順等地的抽樣調查,一九三九年生活在中農和中農水平之上的農戶隻占總農戶的32.3%,到一九四九年已達84%。一九五0年,河北地區,生活達到中農和中農水平之上的農戶達80%左右。即使土改較晚的地區如廣西,從一九五0年到一九五四年,短短的幾年裏,就有80以上的農戶達到了中農的生活水平。而且,農產品市場也隨之產生,商品率巳達25%左右。所謂的中農水平,以當時的標準來看,也就是解決了溫飽的問題,並略有剩餘可用於擴大生產。

農村經濟的發展也為城市國民經濟的恢複和發展提供了所需的生活和生產資料。同時,農民為了保家衛國,再一次出人,出物支援了抗美援朝戰爭。

農民土地私有製的確立,為中國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一個非常好的平台。由此出發,通過“看不見的手”的調節、引導,也許我們今天費盡九牛二虎之力,要建立的市場經濟體製,早幾十年就可以實現。對此,當時共產黨內的務實派並非沒有認識到。五十年代初,劉少奇在天津就對資本家說過:今天你們的剝削是有功的。他不讚成那些急於想用公有取代城鄉私有製的空想社會主義者的設想。他認為必須用十幾年時間,建立了現代化工業和現代化農業之後,才考慮社會主義的問題。他的這種看法非常有嚼頭。考慮社會主義並非一定要搞社會主義。如果在私有製基礎上,實現了現代化工業和農業,人民豐衣足食,那還要搞什麽社會主義呢?反之,豈不是為革命而革命!

遺憾的是,隨後空想社會主義在中國的政治和經濟舞台上占據了主流。務實派的拖延策略未能奏效。我們曾找到了農民土地私有製這把金鑰匙,走到了通向現代化的大門前,卻未能嚐試著去打開這扇大門,早早地把這把金鑰匙給扔了。

     

二、公有製使中國農民被貧困糾纏了幾十年

 

強製性推行的農業合作化運動以及隨之而來的旨在建立極端公有製的人民公社運動,本質上是剝奪農民私有財產的第二次土地改革。是歐卅空想社會主義在中國的再嚐試。剛剛過了幾天好日子的中國農民,又被重新推入水深火熱之中。

最初的人民公社,是徹底消滅了商品經濟關係的政社合一組織。國家對公社的產出“統購統消”,公社對社員的衣食住行大包大攬。大家在公社勞動,在公社的食堂敞開肚子吃飯。公社的產出除了上繳國家部分,由社員及其家屬在公社範圍自行消費,無須按三六九等來分配。

生產資料的高度集中,促進了政治上的高度集權。自上而下的隨心所欲的違背自然法則的瞎指揮與狂熱,迅速有效地在各公社得到執行和落實。大煉鋼鐵,大放糧食生產衛星的 “大躍進 ”就是這種瞎指揮和狂熱的產物。

就在舉國上下都在自欺欺人地耽心糧食多了吃不完怎麽辦的時候,一場波及全國的大饑荒悄然而至。據統計從一九五九年到一九六一年全國餓死和因饑荒導致的出生人口減少的總額約4000萬人。那些對公社運動特別積極,搞得早的地區,農民受災最深。最早建立公社的河南嵖岈公社餓死了4000人,占總人口的10%,有的小隊達30%。信陽地區的正陽縣死了8萬人,新蔡縣死了近10萬人。

對於這場全國性的大饑荒,當時的官方和非官的學者都作過許多研究。起初,官方試圖把原因歸為自然災害。中國幅員遼闊,局部性的天災幾乎年年都有,但根本找不到這幾年有全國性的自然災害的例證。後來比較統一的看法是:公社化過急,過快,公有製程度過高。但誰也沒有膽量把問題引向公有製。

基於這種認識,便有了後來的對人民公社所有製的調整,即改公社產資料公有製為公社,大隊和生產隊三級所有,隊為基礎。把生產隊定為基本經濟核算單位。等時機成熟再向大隊和公社過渡。這一框架雖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受到“農業學大寨”的衝擊,個別公社過渡到了象大寨那樣的以大隊為核算單位的公有製,但在絕大多數地區一直維持到聯產承包製的出現。

應該肯定規模小,程度低的公有製要比規模大,程度高的公有製對生產力的束縛要低。這一調整以及與之相關的配套措施,如允許自留地,農貿市場等等,對幫助農民脫離饑荒,恢複正常的生產秩序還是起了一定作用的。但規模小,程度低的公有製本質上與規模大,程度高的公有製,隻是五十步與一百步的關糸。它不可能解決中國農民的溫飽問題,更不要談什麽農業現代化。

從一九五八年到一九七八年,農業總值平均每年隻增長3.2%左右。全國糧食產量自一九五八年達到2億噸後,直到一九七八年才達到3.477億噸,平均每年隻增長524噸。棉花產量從一九五八年到一九七八年一直徘徊在200萬噸左右,不曾有過任何增長。而此時中國的人口增長卻翻了一翻多。

筆者在自古就有
湖廣熟,天下足的廣東、湖南和湖北的農村考察過幾百個生產隊,在聯產承包製推行之前,幾乎沒有一戶一年不缺糧二個月以上。有的農民甚至說他們的生活還比不上過去在地主家當長工的水平。那時,逢年過節還有肉吃,一年還可添幾件新衣,公有化之後,一年到頭桌子上見不到肉,幾年也無法添製一件新衣!

公有經濟的特征就是供不應求。此時,不僅農民貧困,城市所需的農產品和紡織品也極為緊張,不得不通過發行糧票,布票來限製消費。自公有製在中國得到確立起,幾十年來,中國城鄉都沒有擺脫過物資短缺的局麵,沒有一種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能滿足社會的最低需求。有個農民曾說:我隻要每天有豬油拌白米飯吃,管飽,我就承認共產主義實現了。可是折騰了這麽長時期,連農民這種極低層次的要求都無法實現。

對改革以前中國農村經濟和貧困問題的探討,一直是個熱門話題。眾說紛雲,莫衷一是。有人認為,人口眾多,可耕土地少,製約了中國農業的發展。也有人從綜合的角度,列舉了一大堆的原因:在計劃體製下,統購統銷,農產品的價格過低,剝奪了農民的經濟利益;城鄉隔離政策,阻礙了農村剩餘勞動力向外流動和發展;平均主義分配政策,阻礙了農民生產經營活動的積極性和才智的發揮;人口政策不當,導致農村人口過度增長等等。這些說法都對,但是自然界的消極的因素為什麽會束縛農業的發展,對農民的種種不利的政策為什麽會產生並發生作用?隻要我們進一步思考,就不難發現這些問題的起源:

我們不能改變人口多,可耕地少的自然條件。俗話說,一方土地養一方人。如果不是生產資料的公有製,那些人多地少或土地不適於耕種地區的農民可以自行選擇適合他們的生產和經營項目,如養殖業,蓄牧業,手工業等等,甚至向適合自己的地區和行業流動,把自然界對人類的製約降到最低或變不利為有利。公有製,即使是在生產隊所有製這一層次,他們的任何活動在大方向上,都必須服從公有製的各級代表,中央省一縣公社的統一指揮。這種脫離實際的指揮,往往把自然界對農民的束縛推向極大的程度。一旦執行這些指示受到自然界的懲罰,承擔損失的是農民,而不是他們的上級。農民在公有製下,從事的是一種有風險,無權利的活動。

統購統銷,其所以可以壓低農產品的價格,剝奪農民的利益,原因在於公有製的本質是排斥市場的。按照馬克思的設想,建立了公有製後,社會的生產資料均等地屬於每一成員,社會生的產品也歸全體成員所有,不再有商品的性質,無需通過市場交換。隻需一個代表他們利益的社會中心計劃生產,統一分配產品,社會成員的利益就可以得到實現。既然農民也是城市全民所有製的所有者,而他們的生產資料集體所有製不過是暫時的,將來也要過渡到全民所有製,統購統銷,剝奪農民也就名正言順了。是為了農民的長遠利益和整體利益。試想,如果沒有公有製,計劃經濟,統購統銷又怎麽可以貫徹下去呢?

城鄉隔絕是公有體製的獨特現象。國家是全民所有企業的最高代表,它可強製企業不準接受任何農業剩餘人口。同時農民土地等生產資料公有製或者說集體所有製的最高權力實際上也在國家手中。它不僅不準農民離開鄉下,還可以把城市的剩餘人口,如知青趕到鄉下,去瓜分那屬於農民的土地。如果不是城鄉兩種公有製的存在,誰也無法阻止城鄉人口根據各人的經濟需要、工作愛好和能力自由流動。任何私有製的國家,從來都不曾見過政府有過實行城鄉隔絕的權利。不論城市的企業,還是鄉村的農場,所有權都不在政府的手中,政府沒有發號施令的基礎。

農村人口的增長與平均主義分配製度是相輔相成的。平均主義的分配製度是公有製的必然產物。農村公有製的土地等生產資料均等屬於生產隊裏的每一成員,社員在統一的指揮下從事生產勞動。如果按人分配,不可避免出現平均主義。在“聯產承包製”之前,社員在勞動中的差別是非常小的,僅限於勞動強度與時間的多少,不會產生如生產經營方式不同,投資方向的不同而產生的不同收獲。  一方麵,如果“按勞分配”,勢必否定了每一成員對土地的股權,也就否定了公有製。另一方麵,即使“按勞分配”,也不可能有多大差別。在這種體製下,怎麽分也是吃大鍋飯,不能讓真正有能力的人在經濟上出人頭地。分配上的平均主義,個人失去了任何風險製約和生活壓力,無節製的生育也就隨之而來了。在歐卅資本主義國家,雖然鼓勵生育,但由於個人生產經營的風險很大,生活壓力也很大,人口卻一直處於負增長。我根本就不讚成那種所謂“錯批一個人,多增幾億人”的不動腦筋的說法。這一切都是製度造成的,不僅僅是一個人或一兩個觀點造成的。

                

             三、土地私有製可以突破聯產承包製的局限

 

聯產承包承製是五十年代後期,浙江省永嘉縣的農民,為了對抗強製性剝奪農民私土地的高級合作社的一種創舉。盡管它一出現,就被社會主義的理論家們看出了本質,是對公有製的反動,遭到了批判和取締,但它讓那些在公有體製框架下,試圖擺脫公有束縛的農民看到了一條暗渡陳倉的妙方。

六十年代初,極端公有製的人民公社運動導致餓死幾千萬人的大饑荒之後,渴望生存的農民再一次把聯產承包製或者說包產到戶作為生產自救的手段。這種做法,曾得到了在第一線主持工作的劉少奇等中共領導的默許。

實踐證明,這一妙方對農業經濟的恢複和發展是行之有效的。從一九六二年下半年到六四年“四清運動”開始,中國農村大都暗中在搞聯產承包製。它象變魔法似的,在短短的時間裏,不僅使農民擺脫了饑荒,而且使城鄉的農產品供應一下繁榮起來。可惜好景不長,二年之後,它基本上被完全取締。默許包產到戶的劉少奇,因與毛澤東在經濟理念上的分歧,在文革中甚至賠上了政治前途和個人性命。

粉碎“四人幫”之後,聯產承包製在安微等地又一次被作為靈丹妙藥被農民用於生產自救。這一舉動得到了鄧小平和胡耀幫等改革派的讚嚐和支持,並且以此作為整個經濟改革的起點,向全國推廣。很快在農村就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後來又進一步把這一方法,引入城市公有企業的改革。中國的工農業生產能取得今天這樣的令全世界震驚的成就,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聯產承包製的推行。

為什麽聯產承製在對中國經濟的發展能發生這麽重要的作用呢?從表麵上看,他並沒有取消公有製,是在公有製框架下的一種生產管理形式。但是,實際上它是對社會主義經濟的運作形式的的否定。社會主義的祖宗馬克思設計或定義的社會主義經濟有兩大本質特征:一是生產資料公有製;二是整個社會經濟活動決策的高度集中和計劃。正是這一否定,使聯產承包製在運行過程中,把國家或集體的土地所有權被限製在:禁止土地的買賣和集體對土地產出一定比例征收上。農民取得了土地經營的權利。農民既承擔對土地投入的風險,又可以通過成功的經營,獲得更大的利益。風險機製和追求利潤的最大化,使農民的腦力和體力的極積性得到了充分發揮。

聯產承包製對中國經濟發展起過重大作用,但它畢竟隻是對農民骨子裏要求土地私有製的一種變通形式。當它發展到一定的程度,它受到所有權的約束越來越明顯。出現了強弩之未的勢頭。不從所有製著手,不僅難以保證農村經濟的持續發展,也難以從根本上解決中國農村中還存在的貧困問題。

要保持農村經濟的持續穩定的發展,必須解決聯產承包製下,因勞動效力提高而產生的大量剩於勞動力的問題。現在,農村勞動力在他們承包的土地上,隻要付出30%左右的時間和精力就可以完成一年耕種的農活。換言之,也就是說,隻需30%的勞動力,就可以幹完中國農村所有承包出去土地上的農活,有70%左右的勞動力是多餘的。要解決這些剩餘勞動的問題,無外乎兩條道路,一是向大城市流動,二是發展中小域鎮,就地解決問題。據估計,未來十多年,至少有2-3億農村人口要棄農為工或棄農經商,成為城鎮人口或在農村從事與工商業有關的工作。

發展中小城鎮的合理的過程,應是資金在市場的引導下區域性的集中投入,形成大小適度,有地方特色的區域性經濟,文化和政治中心的過程。任何對投入成本價格的人為的幹涉,都有可能導致這些建成的城鎮的功能受損。如人為的炒作,為政治需要而城鎮化,大舉開發,結果建立起的城鎮隻是個沒有實際功能的空殼。十幾年前,廣東肇慶的開發,迄今仍有大片廢墟,無法完工投入使用,就是典型的例子。聯產承包製的終端,土地等主要資源的所有權依然掌握在國家或集體手中,土地無法真正進入市場,資金的投入看不到真正的價格信號,隻能根據政治信號,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風險。比較一下中美兩國領導的工作風格,我們可以看到:中國的各級領導,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談起經濟來都是套一套的,非常具體,而美國領導人對經濟則談得很少,即使談到也非常抽象。前者堅信自已是經濟活動的主宰,可以心想事成,後者則認為市場可以領導資本投入和分配,使經濟均衡發展。可見公有製為各級政府人為地扡手和幹預經濟提供了堅實的基礎。各級政府的領導,都可以根據自巳在一定時間的利益需要左右當地經濟的走向。在公有製的條件下,任何涉及土地開發的項目,政治的導向都強於市場的導向,很難以建立合理的城鎮體係。

按照聯產承包製的思路,把土地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開。國家或集體把土地經營權在一定時期內出售給投資者,保留對土地的所有權,投資開發土地的邊際效益遞減,不利於中小城鎮持續,穩定地發展。現行法律規定,在中國境內任何地區出售的土地使用權,居民用地可供投資者使用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教科文體用地五十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期限一到,國家和集體有權無償收回土地和土地上的建築物和設施。如果需要延長使用期,必須按當時的情況交納延長費。不論是七十年還是四十年,對每個人來說,是一個很長的時期,但對於一個國家和一個企業的發展,隻是一個特定的階段。在這種情況下,隨著時間發展,投資者擁有的物業越來越不值錢,發展前景的變數也越來越大。誰也無法擔保,土地使用權到期之時,政府會如果處置土地和上的私有投入。沒有土地私有製保證,隻能祈盼明君出現,才不至於走回頭路。難怪公有製國家,碰上一個明君,總要千吹萬捧,讓他終身做下去,把長治久安的希望押在一人之上。以土地私有製為基礎國外市場則恰恰相反,這裏對以土地為主的基礎設施的投資的收益是遞增的,投資者擁有的物業,受到增長的人口對有限的土地資源需求的影響,越來越值錢,雖然這種遞增在一定時期也會隨市場供求關係也會有所起伏。現在中國經濟每年以10%左右發展,國內資金對國外市場投資的壁壘還沒打破,土地所有權的出售還起步不久,加上官商勾結的人為炒作,不論中小城鎮還是大城市土地和房產價格都節節高升,似乎看不到這種收益遞減的現象。在近年來的興起的土地和房產盲目炒作中,很多卷入者都搞不清,他們到手的是土地或房產的所有權還是使用權,或者一開始就抱著炒短線,撈一票就跑的念頭,壓根而就沒考慮以後的問題。目前,在任何個中小城鎮買一個二房一廳的房子,怎麽也得人民幣五十萬左右,以每月七百元租金計算,差不多要七十年才能收回成本。真不懂有何利可圖!一旦經濟發展趨於平穩,資金市場與國外接軌,可以自由進出,國內外資金對中小城鎮的投入意願也會遞減。在使用權到期之前,甚至還會出現一波又一波的狂拋浪潮,引起經濟的震蕩。

國家和集體保留土地所有權,無法克服土地開發過程中政府各級官僚的腐敗。土地由國家和集體所有,實際上決定權掌握在各級政府官員手中。所有權對每個地區的普通社會成員隻是抽象的名詞,各級政府官員與開發商的土地交場他們完全插不上手,公有製的地市場價格既不明確也不準確,公有土地經營權的出賣,幾乎都是黑箱作業,從而為各級政府官員從中大飽私囊提供了一片沃土。開改開放以來,我們所抓獲的貪官從廣西的省主席成克傑,到國家國土局局長田鳳山,甚至到鄉鎮的貪官們,幾乎都與土地開發有關。全國大大小小的土開發商,幾乎100%都有不同程度的行賂行為,不向各級政府官員行賂,公司的業務就無法開展。有人曾開玩笑說,把國家管理土地的官員和土地開發商排成一隊,隔一個槍斃一個,決不會搞出冤假錯案來!可見土地公有製下的貪汙腐敗的範圍有多廣。經濟上官商勾結的腐敗行為,破壞了經濟發展的質量和秩序,嚴重影響了經濟發展的前途。與其讓國家和集體代管本來就屬於農民的土地,還不如讓農民自巳管理自己的土地,從源頭控製政府各級官僚貪汙腐敗的可能。

農村大量剩餘勞動力的出現將推動中小城鎮的發展,而中小城鎮的發展又將導致更多的農村人口向城鎮遷徙。這就使原來分散於各承包戶的土地出現吃之無味,丟之可惜的雞肋現象。也就是說他們繼續耕種下去,所得的收益不如外出工作,但讓土地荒蕪又舍不得,承包合同也不充許。土地有了轉給農業開發公司或有能力的個人進行較大規模的經營的必要。這種需要大量持續投資對土地進行規劃改造,而又不能短時獲利的項目,僅僅通過現有的承包戶將轉包給這些個人或公司是不行的。所有權不在投資人手中同樣不可避免引起他們對未來風險的擔憂,不敢大規模投入,甚至不願接手土地。這也就是為什麽聯產承包製推行二十多年了,我們還沒看到太多的具有規模經營的私人農場出現的原因。

聯產承包製推行了二十多年之後,按日均收入一天一美元的國際標準計算,我國低於這一水平的貧困人口還有7000多萬人。去年還增加了80萬人。對於這些仍處於貧困狀態的地區和個人,已不是聯產承包製所要解決的的勞動積極性調動和平均主義的分配問題了。這裏更需要的是資金的注入,土地的市場化和人口的合理流動。

政府近年來對扶持貧困的地區和個人的資金的投入是持續增加的。但是這些投入的資金不是被當地幹部挪作他用,就是僅僅作為貧困救濟以解一時之需,幾乎沒有起到經濟投入的作用。反而成就了一批祈盼救濟的惰性貧民和幹部。

這裏所說的資金的注入,是指受市場的引導,具有追求利潤屬性的資金或資本的投入。它是由那些具有開發眼光和膽量的中外投資家和企業家所操作的。要吸引外來資金流入貧困地區,土地就必須進入市場。耍使投資者不僅能夠看到開發的具體項目未來的利潤和因該地區的經濟發展導致的土地增殖。資本才會規模投入,投入後才不至於受到土地所有權派生出的各種政治和時間因素的酎製。當地具有開發能力的人才可以把自巳的土地向銀行抵押來籌措資金,增加對土地及其項目的投入。聯產承包製受到土地公有製的限製不可能解決這一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土地實行社會主義公有製,即全民所有製和勞動群眾的集體所有製。勞動者向集體承包的土地不得出賣。公有製阻擋了資金對貧困地區土地的投入和開發。

對於那些不宜農耕的貧困地區,這裏的勞動力有必要在勞動力市場價格的引導下,向城鎮和其他適合其個人和家庭謀生的鄉村流動,與這裏的生產資料或土地資源重新結合。這種流動會使社會資源達到更為合理有效的配置,產生出新的經濟能量,使貧困人口有機會自己解放自己。聯產承包製雖不反對土地轉包,但貧困地區農民去外地轉包土地,要受到一包頭集體,二包頭原承包者的層層盤剝,即使有了實力也無法購買土地,經濟地位永難改變。土地不能自由買賣,貧困地區的人口流動無法得到起動資本,。他們不能也不敢輕易向外尋找更適合自己的發展空間。即使那些湊錢到外打工的農村人口,他們無法使自巳的資源土地轉換為貨幣和勞動力一起流動,當他們需耍成家立業時,不得不回到原來的出發點。

聯產承包製無法解決的問題,其根源在公有製。聯產承包製發展今天,有必要讓它脫繭而出,使土地所有權和經營權都從公有製的桎梏下解放出來。這實質上是把農業合作化過程中,剝奪了的農民的土地重新還給農民。也算是對解放以來,國家折騰和剝奪農民的一點補償。選擇農民土地私有製除了能克服公有製為基礎的承包製出現的種種問題外,還可以給我們的經濟生活帶來諸多好處。

農民有了土地,可供支配的財產增加了。這有助於擴大內需市場,改變我國經濟過份依賴出口的局麵。現在無論是美國還是歐州各國都看到我國經濟發展的內需與外銷嚴重失衡,所以每隔一陣就在人民幣匯率,進口關稅上大作文章。似乎是我們求他們購買我們的產品。內需無法擴大,並非我們沒有足夠的人口,而是龐大的人口,沒有足夠的可供支配的收入支出。資本主義國家,土地等自然資源屬於私人所有的,都可進入市場,每一分錢都在構成社會的供給和需求的運動中,我們為什麽要把這個部分排除在外呢?農民獲得土地所有權,土地可以自由出入市場,整個國民經濟的基數和國民經濟中可供個人支配的比重也隨即增大。農民可以通過各種手段,如抵押、租賃、入股等方式,獲得他們所需要的資金用於生產和生活的消費,內需市場可以迅速擴大。一個健康的經濟體,首先要關注和依賴的首先是國內市場,過份依賴國外市場,難免不受製於人。事實上,當內需擴大之後,政府隻要控製貨幣供應這個水龍頭,即使人民幣市場完全開放,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也不會漲到哪裏去。

土地私有化,將帶動與土地相關行業的興起,使城市和農村的市場聯為一體,讓農村中每一個家庭和個人都真正卷入到市場經濟的運動之中。土地私有化後,與土地交易相關的保險業務,銀行信貨和抵押業務,經紀和土地物業管理業務,解決土地糾分的律師和其他的仲裁業務等等也會上山下鄉。農民手中的錢多了,購買力強了,各種商業聯鎖公司,證券公司,文化娛樂公司,以及各種職業培訓公司,也會隨之而起。這不僅有助於中小城鎮的形成,客觀上也解決了從土地上解放出來的農民的就業問題。城鄉之間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藩籬將因此而逐漸瓦解。

套用以前的一句政治術語:農民土地私有製是個綱,綱舉目張。總之,隻要解決了所有製問題,幾乎所有的問題皆可迎刃而解,過去是這樣,今天更是如此。有了農民土地私有製,我們要建立的市場經濟才有賴以生存的堅實基礎,我們的經濟才有了千秋萬代持續發展的製度保證。

             

               四、對農民土地私有製疑問的幾點辯析

 

一提到農民土地私有製,很多人馬上會質疑這會不會導致兩極分化?即使讚成農民土地私有製的人,也害怕這種質疑,往往試圖證明農民得到土地所有權後不會出售自巳的土地,所以不會發生兩極分化。

我們沒有必要回避和害怕兩極分化的問題。除了最早的原始公社,公社成員把捕獲的獵物平均分配,沒有任何剩餘,不存在兩極化外,任何社會都有兩極分化問題。問題的關鍵在於兩極分化的內容。回避或不承認兩極分化,純粹是自欺欺人。

在經濟體製改革之前,甚至在四人幫天天高喊反對兩極分化的時侯,中國社會中事實上也存在著兩極分化。一極是處在社會底層,缺食短衣的農民,他們被劃地為牢的戶口製度,限製在農村,祖祖輩輩都無法進城吃上國家糧”, 也無法成為國家或集體所有製企業的工人和幹部。另一級則是靠著政府強製性的剝奪農民的政策,過著優越於農民的生活,享受著高於農民的政治待遇,國家糧的幹部和工人,雖然相對於發達國家,他們的這種生活也是低層次的。這種沒有中間層次的兩極分化,是社會主義特有的產物,是平均主義式的兩極分化。在分化的每一極中,大家的收入又是幾乎絕對平均的。這種兩極分化的存在,不僅導致工農對立,城鄉對立,而且社會經濟的發展缺乏動力。

農民土地私有製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土地可以自由進入市場。在經濟發展和土場自由買賣的過程中,有的農民會變賣自己的土地,帶著資金進城尋求新的發展機會;有的農民會出資收購土地進行更大規模經管,也有的農民會將自巳的土地入股那些需要利用他們土地的企業或開發公司,也有的農民出賣土地後,未能很好地利用所獲資金或揮霍一空。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有的人會成為巨富,有的人會成為受雇於他們的雇工或雇農。

以私有製為基礎的經濟與公有經濟形成的兩極分化的區別在於,前者是兩頭小中間大,後者隻有兩極,沒有中產階級。公有製經濟的兩極分化,是政府用超經濟的手段幹預經濟運作的產物。以私有製為基礎的經濟的兩極分化,是通過市場而形成的。任何超級富豪和超強企業的出現,都是市場需求達到一定程度的產物,換言之,頂極階層的產生是以具有一定消費能力的中產階級群為起點的。它要進一步發展,有賴於中產所級的擴大,市場需求總量的增長。在勞工市場的作用下,這一階層在利潤的分配過程中,必須服從市場,從而客觀上促進了中產階級的增長,也為自己的進一步發展拓展了空間。

以典型的私有經濟體美國為例,1964,年收入在3,000美元以下的貧困家庭占總人口的20%左右。按美國政府公布的標準,2006,年收入單身為:9,800美元,二口之家為16,320美元,三口之家16,600美元,四口之家為20,000美元,五口之家22,610美元的為貧困家庭。在這一貧困線之下的人口占總人口的12.7%左右,在此線以上到250,000以下的中產階級卻占了總人口的86.3%。可見,在私有經濟體製中,中產階級人持續增長,而貧困人口的人數是持續減少的,不可否認,在扣除通貨膨漲因素後,貧困人口實除的生活水平也逐年有所提高。盡管美國頂極1%的家庭,占據了16%以上的總收入和40%以上的私人財富,富人越來越有錢,但並非窮人越來越窮。更重要的是,不論貧困階層、中產階層,還是富有階層,他們的地位並非一成不變的,象巨富比爾.蓋獲,沃倫.巴菲爾,邁克.戴爾,等人都是近幾十年來從中產階級家庭中竄起的。在美國極富的135個家庭,也都來自社會的各層。可謂億萬富豪,寧有種乎

農民土地私有製所形成的兩極分化,不可能走出典型的私有經濟的軌跡。一個兩頭小中間大的兩極分化的社會,是農民土地私有製必然的產物。是一個健康的充滿活力的社會。就眼前而言,農民土地私有製,使每一農民實實在在的獲得了一份財產,不論將來他們成為哪一階層,至少有了比以前更好的發展條件。即使後來有人上不去,還停留在社會的底層,他至少分得了一份比這去更大的蛋糕,有過總比沒有好。頂級階層的出現,表明社會經濟的發展有了領軍的人物,在他們的財富增長的同時,整個社會財富的蛋糕也越做越大。社會財富的這個蛋糕做大了,在國家稅務製度和勞工市場的作用下,貧困階層所分得的蛋糕才有可能比他原來的大。頂極階層也為社會提供了經濟成功的楷模,使後來者無時不處在效化,追趕的亢奮之中,從而也有助於推動整個社會一波又一波的創新,“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領風騷數十年”。而龐大的中產階級的存在,既是經濟發展的基礎,也是社會穩定的製衡力量。

對農民土地私有製的另一個疑慮是:會不會增加中小城鎮或農工商產業的土地開發成本。

目前,不論是讚成土地私有製還是反對土地私有製的人,幾乎都是讚成市場經濟的。在市場經濟的條伴下,土地的價格是由市場決定的,政府不宜幹涉。如果政府可以幹涉商品的價格,那也意味著就可以千涉任何經濟活動,市場經濟也就成了一句空話。就某一特定的時間和區域,由於供求關係的作用,土地的價格也許會上漲,開發成本會提高,所獲的利潤也會減少。在這種情況下,資金就會投向那些土地價格比較便宜的地區,以期減少開發成本,提高利潤,而開發成本較高的地區就會逐步降溫,土地階格也會因此而下跌。這不僅會使成本和利潤率在整個土地開發市場趨於平均化,而且有利於土地開發在全國範圍相對均衡的發展。

即使土地私有化使開發總成本增高,也不見得完全是壞事。這表明,農民自己管理土地之後,過去國家和集體通過強行壓低農民土地價格征用農民土地,或官商勾結壓低農民土地價格將農民應得的利益暗中相互輸送的現象受到了製約。農民開始通過市場得到了他們應有的利益。土地的價格更能反映市場的供需關係。開發成本和利潤率也真正回到了它們本來應有的水平。

還有的人認為,農民土地私有製會影響國家因整體利益需要對農民土地的征用,甚至會引發很多的糾紛。

國家因整體利益需要,如修建高速公路,開鑿灌溉係統,建立軍事設施等等都有可能遇到征用土地的糾紛。應該看到土地糾紛不可避免,但在一個法製國家,不應害怕這類問題的出現。農民土地私有權,是在國家法律的製約之下的。法律一方麵保護農民土地私有製,另一方麵也應規定土地所有者對國家的義務和責任。當國家按照法定的市場價格抽樣標準,計算出所征土地的價格後,所有者如仍有異議,應由法院裁決。一經裁決,土地所有者必須無條件服從。對於那些頑固對抗征用土地,甚至聚眾鬧事者,必須按照相關法律,予以懲辦。在對待農民土地私有者的問題上,按照法律該鬆的地方要鬆,該硬的地方要硬,要理直氣壯的執行法律。事實上,西方私有製為基礎的國家在處理征用土地的問題上,已經有許多很成熟的法律和法規可以借鑒。人家能解決的問題,我們沒有理由無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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