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中國九十年代的新左派之一──製度創新與國情(BY徐友漁)
(2007-01-24 08: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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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中國九十年代的新左派之一──製度創新與國情
二十世紀最後十年中國思想學術界最引人注目的事情是發生在知識界的大爭論。
先是出現了新左派思潮並引起廣泛批評,然後是自由主義思潮正式露麵並引發新左派和自由主義的對峙。這場爭論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和興趣,二000 年開年不久,已有好幾本相關資料匯編陸續出版。作為當事人之一,我感到不少人對這場爭論的起因、過程、實質,以及雙方分歧究竟何在,並沒有清楚、確切的了解。比如有人認為,自由主義強調個人自由,而新左派強調社會公正;自由主義者爭取言論自由不過是提出了知識份子自身的要求,而新左派提倡經濟民主則是代表了工農大眾的利益。我認為,這種混亂不確的認識隻表明了某種話語策略的成功。我願在此闡明自己的看法,偏頗和成見在所難免,祈望各方指正。
一、新左派思潮的出現背景
新左派思潮以甚麽機緣產生?為何它與自由主義的論爭成了九十年代的重要景觀?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需要把九十年代和八十年代的思想學術論爭格局及社會生活兩方麵的變化作一說明與比較。
首先是爭論場地轉移。在八十年代,黨內高層思想路線分歧與理論界、社會上的觀點對立是貫通一氣、互相呼應的。而在九十年代,由於有鄧小平“不爭論”的指示,黨內或官方意識形態對立很少張揚(當然也偶有發生,例如老左派的一係列“萬言書”與《交鋒》等作品的論爭),知識界內部的爭論顯得突出。
其次是爭論內容的更替。八十年代主要表現為革新與保守的對立,黨內理論界表現為教條的馬列主義與政治新思維之爭,黨外文化界表現為中西文化大討論。而在九十年代,交鋒的基本陣線是現代與後現代、新左派與自由主義之爭。在九十年代,人們不再滿足於抽象的、形而上學的思考和爭論,更關注製度安排,社會發展的方向和過程之類的現實問題。一批人文學者從哲學、曆史、文學、思想史轉入社會學或社會批判。有人說,從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有一個從哲學- 美學到社會學的轉向。
在八十年代,革新派知識份子中的主導傾向是對五四新文化和啟蒙運動的繼承與宏揚,與五四時一樣,反專製、反封建是主要議題,批判自身傳統,了解和借鑒西方學理蔚然成風。而在九十年代,風向發生逆轉。八九年的六四風波之後,在批“全盤西化”(甚至具體到對電視係片《河殤》進行大批判)的指導方針之下,對西方學理的學習和借鑒變成了清理與批判,反專製、反封建的主題變成了反西方資本主義。與此同時,在八十年代後期傳入中國的後現代主義急劇滋生,以前人們接觸的是值得仰慕的西方主流文化,而現在開始流行暴露西方弊病,消解西方價值的非主流觀念。
反專製、反封建從中心話題變成了禁忌,有人被迫暫時沉默。而從另一些知識份子的心理層麵上看,這已經不是可以繼續做下去的學問,而是直麵現實的勇氣和耐性的問題。痛感的尖銳性與求變的迫切性經不住時間與日常生活的消磨,遲早會鬆馳下來。文化人求生和求新的本能驅使人轉換話語。中國的現實並無根本變化,需要改變的是立場和視角。許多人自覺不自覺地把中國當成另一個中國--與八十年代不同的中國,與一九八九年不同的中國- -來對待。這樣,美國的問題會成為中國的問題,西方知識份子的思維套路會成為中國知識份子的思考模式,尤其是,當代西方左派對西方和全球問題的診斷會成為對中國問題的診斷。
在政治問題不得不暫時懸置起來的同時,中國的社會問題凸顯了。權力肆無忌憚地將自己匯換為金錢,本土資本的運作寸步難行,除非投靠和寄生於權力,貧富差距急劇拉大,金錢(資本)作為第二種惡,對許多人而言顯得比第一種惡更難於忍受。知識份子開始認真考慮中國的發展方向問題。
中國的問題從根本上說出在哪裏,不同的知識份子給出了不同的診斷。
對於被稱為(或自稱為)自由主義派的人而言,他們始終沒有忘記政治問題。
他們呼籲政治體製改革,強調法治,以此來製衡權力,規範市場經濟。他們的問題意識可以概括為:新情況,老問題。
而與之對立的新左派基本上認為中國的問題已經轉換成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的危害。中國的出路在於對抗世界經濟的現存格局,走一條任何現存文明形態都沒有走過的創新之路,而這麽做的啟發和激勵因素可以在大躍進和文化大革命這一類毛澤東晚期的理論和實踐中得到。一九九九年爆發的民族主義狂熱,使敵視西方陣營的新左派思潮在氣勢和輿論上占壓倒優勢。
二、所謂“製度創新”與國情
新左派的致命缺陷是脫離實際,為了得到自己預先設定的結論,為了施展自己剛剛學到的西方最新學理分析,將中國的曆史和現實歪曲、割裂,強行納入自己的理論框架。甘陽和崔之元在九十年代初指責中國知識界主流迷信西方經驗,是“製度拜物教”,認為他們根據西方最新學理和從大躍進、人民公社、文化大革命中發掘出的製度創新因素如果發揚光大,就可以對西方的現代性作出超越。但把他們的高論和中國的現實相比較,隻能使人產生哭笑不得之感。
比如,甘陽認為,中國鄉鎮企業具有的“離土不離鄉,進廠不進城”模式意味著,“華夏民族從農業社會轉入工業社會,或許可能創造不以徹底摧毀鄉土社會為代價的曆史經驗。果如此,這不僅對華夏民族‘生活世界’之曆史延續具有無可估量的意義,而且將是對人類文明史的莫大貢獻。”“中國鄉鎮企業所提出的問題,毋寧應該看作:中國現代性對西方現代性的挑戰,並正在形成對西方現代性的一種alternative.”(見《鄉土中國重建與中國文化前景》載《二十一世紀》1993年4 月號第5 頁)甘陽以“對鄉土中國的大量經驗研究”為自我標榜,但中國的現實如何呢?
真正從事過田野調查,把結論建立在實證考察之上的農民學家、社會學家、經濟學家指出,中國鄉鎮企業的 “離土不離鄉,進廠不進城”原則,關鍵是不允許農民改變身份。中國社會半個世紀最基本的事實,最重要的分野就是城鄉二元化,全部人口分成了“有城市戶口者”和“農民”兩個等級,他們在居住、求職、受教育、醫療、福利各方麵享受完全不同的待遇。鄉鎮企業的大發展,是中國農村大量剩餘勞動力無法自由流動的結果。“離土不離鄉,進廠不進城”決非最好的經濟組織形式,更非廣大農民的心願。和城市化相比,鄉鎮企業的形式使城鄉收入差距無法縮小,便勞動力的轉移處於不穩定、低效率狀態。千百萬農民不顧艱難險阻湧入城市,形成震動各方的民工潮,充分說明把農民束縛在鄉土上是多麽不合理和不得己。(參見秦暉《“離土不離鄉”:中國現代化的獨特模式? --也談“鄉土中國重建問題”》載《東方》1994年第1 期)
指出鄉鎮企業發展的困難和實質並不是想否定其成就,與以前那種一輩子“麵朝黃土背朝天”的日子比,鄉鎮企業無疑帶給農民一定程度的機會和富裕。我們也知道,立即、徹底取消城市/ 農村身份差別,是不現實的。但從農民自身的利益和中國農村發展的前途看,取消身份製畢竟是無可回避的必要條件。前不久中央政府在使農村人口取得城市戶口方麵鬆動了很小的一步,立即被各方人士歡呼為中國改革戶籍製度有重大意義的舉措,可見人們對於甚麽是文明和進步,心中是有數的。
不顧事實,把數億中國農民的無奈當成取代西方文明的生發點,在美國校園中暢想自己如何洞見了落實文化中國的曆史機遇,真不知叫人說甚麽好。更有甚者,把與自己對立的一派知識份子說成是津津樂道於“不平等的自由”,是貴族派,標榜自己的“平民”立場,天下還有比這更滑稽的事情嗎?(見甘陽《自由主義:貴族的還是平民的?》載《讀書》1991年1 月號第85頁)。
崔之元也喜歡談鄉鎮企業,他是要說明,大躍進固然不好,失敗了,但其中也包含了相當的“合理因素”,鄉鎮企業就是大躍進的合理因素(見崔之元《製度創新與第二次思想解放》載《二十一世紀》1994年8 月號第7 頁)。但他對下列事實不作解釋:為甚麽大躍進、人民公社使鄉鎮企業辦不下去,而隻有在徹底否定了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做法之後,鄉鎮企業才有突飛猛進?
崔之元急不擇路地為人民公社評功擺好,把改革開放後農村實行的村民民主自治也歸功於人民公社:“1958年後建立的人民公社政社合一體製,雖然不如今天的聯產承包責任製靈活,但也為今天的村民民主自治奠定了重要基礎:首先,土地的集體所有,為鄉村的民主自治切切實實創造了有利的前提……其次,現在的聯產承包責任製是‘ 雙層經營’,並非簡單地分田單幹,鄉村公共建設、產前產後服務等‘集體層’更趨重要,各家各戶在為鄉村公共財政交納稅費時,必然同時要求政治參與監督,從而為鄉村民主自治提供了物質利益動機(見崔之元《製度創新與第二次思想解放》第15頁)。
崔之元的以上議論隻能使對中國現實有所了解的人目瞪口呆。在人民公社體製下,村民和村一級的集體連種甚麽莊稼、怎麽種的權力都沒有,村民們失去了自留地、果樹、甚至爐鍋碗瓢盆,他們吃飯去公共食堂,行動軍事化,常常在半夜打著燈籠搞大會戰,上級的命令不論多麽荒唐(比如種薯要挖地三尺,插秧株距3 寸,砍光樹木去大煉鋼鐵)都得執行,不然會被捆綁、鬥爭、監禁,這是中國農民最沒有自主權的日子。在這段時間,任何違背農作常識和基本生存的命令他們都無法違抗,其結果是餓死三千萬以上的人。這居然是“為村民自治奠定了重要基礎”!
崔之元想說明的是,公有或集體所有,是民主自治的前提。他的例證是“印度地方選舉常被大地主操縱”,多麽奇怪的邏輯!其前提是:民主自治的唯一阻礙是金錢勢力,其推理是:凡沒有金錢作祟的地方,就一定有民主自治。那麽,怎麽理解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呢?
崔之元似乎完全不懂得下列道理:隻有當人們的生產資料和財產有保障,他們才可能有自由、民主、自治。
中國目前的鄉村民主,說到底是國家“給”的,當然也適應了分田到戶的形勢。
崔之元企圖為中國當前的鄉村民主提供一種物質利益驅動機製的解釋:村民為公共財政納稅,必然(?)要求政治參與監督。這完全是一種在西方曆史上起作用的機製,比如人們常說的美國公民的“納稅人意識”,又如英國近代中產階級抗爭皇權的口號:“無代表,不納稅”。這些當然很好,但可惜中國的現實並非如此。
名目繁多的稅款、集資、攤派,地方政府和基層幹部的強征強收,這一切並沒有使村民樹立“交了錢,我就是主人”的意識。中央政府三令五申嚴禁濫收費亂攤派,而這種命令收效甚微,充分證明崔之元的解釋模式之荒唐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