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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離夏威夷,是因為轉學去了內華達,從洛杉磯一路開車往拉斯維加斯,眼見著越來越荒涼的車窗外的景色,心也像那黃色的沙漠貧瘠了起來。現在想想自己年輕時就是個喜歡折騰的人,日子過得好好的,就不要過下去了,想跟男友分手,可分了幾次都分不掉,就幹脆搬離了那片藍色的大海。可是大海與沙漠的反差也是太大了,弄的自己好像被發配充軍似的淒涼,而這種淒涼又是自找的,怪誰呢?
一到內華達大學,就在校園裏的廣告欄裏找住處,看到市中心不遠的地方有招租的,就跑了過去,那是一個退休女醫生的大宅子,她一個人估計住著太寂寞,就把家裏空出來的房間全部租給了大學生,樓下三間租給了兩個美國男生,還有一個中年女子,樓上還有一個相對獨立的有自己廚房和衛生間的套房,租給另外一個美國十九歲剛進大學的小女生,加上我的加入,我們兩個女孩子住在樓上,有自己的進出口,跟他們樓下的幾乎完全分開。租金比夏威夷便宜多了,條件也好,隻是市中心離大學區有段距離,我趕緊用手中僅有的一點現金買了一部老爺車,可是我沒有正式的執照啊,我拿的是學習執照,開車時需要旁邊坐著有駕照的成人。開學頭幾天,也不管了,違規自己開著車,心想若被警察抓住就隻能裝可憐了,後來在女醫生住宅樓下與另外幾個人說起這事兒,樓下的一位美國南方來的男生本來是每天騎著他的輕騎上下學的,他說他負責我考上正式的駕照,從那以後,每天我去學校,他就坐在副駕駛的位置上,一兩個月後,我考取了駕照。
在女醫生住宅住了一個學期,那段時期我遇到了幾位老鄉,他們曾經是家鄉有名的藝人,住在我們大學不遠處的一個公寓群裏,我發現那個公寓群離學校很近且也不貴,就與住在醫生住宅樓下的美國中年女子和美國南方男生一起相約搬到了這個公寓的一個三室兩廳的公寓裏。後來在拉斯維加斯讀書的兩年多便一直住在這個公寓群裏,那裏幾乎就在我讀的大學的後門口,開車五分鍾就到教室了。
男友提早畢業,也追到賭城,最終也沒和他分手成功,分不開便是緣分了,現在回頭看才明白一切都是老天早安排好的。
大學畢業,去了加州,男友在矽穀已經工作了一年多了,剛去矽穀在他的住處擠了一個月,他住在山景城,現在Google的總部所在地,那個房主是一個美國中年男人,任職美國航空總署做科研的,很典型的美國理工男,他把一棟房子的四個房間分租給四個矽穀工作的年輕人,他自己睡客廳,每天看他在那裏啃生的芥蘭,人瘦得像電線杆,我覺得不可思議。那會在找工作,空餘時間比較多,每天會燒點中國菜,看他啃生菜,看不過去,就盛一盤過去給他吃,幾次下來,他不好意思,請過我們去餐廳吃了一頓,這才了解到他工資並不低,二十多年前了,他那會兒就年薪近十萬了,隻是離過一次婚,要付下堂妻贍養費,弄得自己餘錢不多,過的慘兮兮的。
很快我找到了工作,我們倆搬了出去,還是在山景城,找了一個一房一廳的公寓,裏麵地毯、廚房幾乎都是新的,剛裝修過。那時,男友的研究所在Palo Alto,即那個斯坦佛大學所在的城市,緊鄰山景城,離住處很近,我工作的星級酒店在Santa Clara, 也是緊鄰山景城,我們兩的工作地點等於一左一右緊挨著住的這個小城,都很方便。
兩個人工作,生活穩定了,分又分不開,自然就計劃著要結婚了。結婚得有婚房啊,我可不想在租的公寓裏結婚,於是,兩個人開始看房子準備買房了。首先考慮的是山景城,可那時,山景城的獨立屋就已經不便宜了,公寓房大多集中在加利福利亞大道上,那時不像現在,那條大道上的公寓充斥講西班牙語的人,我們看來看去都不滿意。就擴大的地區,跑到了北聖荷西,一看就看中了一棟Townhouse,中國稱聯排別墅,在山景城隻能買公寓的錢到了聖荷西可以買聯排別墅,再聽說那裏學區也不錯,加上還有一家新開張的大華九九超市,生活很方便,就是男友上班開車遠了一點,但是他不在乎。
在那個Townhouse裏住了六年,結婚生子,兒子長到兩歲,我們在不遠處的山腳下買了棟全新的別墅,又住了十一年,女兒出生在那棟別墅裏。在聖荷西總共生活了近十八年,所以,幾年前,女作協讓我們寫寫“你的城”,我寫了南京我的第一故鄉和聖荷西我的第二故鄉。
隨著孩子長大,小學還沒畢業,我也感染了矽穀華裔父母的好學區搬遷症。在一次參加一位朋友在斯坦福大學教堂的婚禮路上,順道看見一個Open House,一間不大的Palo Alto小屋,就想買下來給將來孩子上那裏的頂尖中學用。兒子初中進了那裏的中學,一年級每天跟爸爸拚車,爸爸工作的地方就在他中學的旁邊,說來也很方便。但是,到了第二年,他不幹了,他要搬到這裏來,不做“流浪生”,不要住大房子,隻要住在學校附近與同學下了課能一起玩。
把那個小房子裝修得很現代,小雖小,舒服就好,我想最多住八年吧,八年後兒子女兒都中學畢業讀大學了,我們還搬回聖荷西的家。所以,聖荷西的家一直保留著,那院子裏我親手種下的近十種果樹,也一直等著我們的回歸。
可是,真的是人算不如天算,Palo Alto隻住了兩年,美國金融危機,各大企業紛紛裁員自保,先生的公司關閉了矽穀的分部,把他調到了美國的東海岸,我帶著倆孩子在矽穀堅持了一年,終究為了一家人在一起,舉家遷往了美東。
待續
從時間上看, 30年過去, 博主應該退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