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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不是學文學的,在這裏談文學的審美,未免有點兒班門弄斧。 我其實一直到高中畢業,都是集中精力攻理科的,陰差陽錯,學了門外語,到了美國一直學商。可是,文學一直是我的最愛,從小到大,我的語文老師從來都對我寵愛有加。 人生走了一半,忽然覺得有話要講,不吐不快,重新拾起丟了近一半的中文,開始了我的寫作生涯。我很幸運,初初塗鴉的東西,有讀者喜歡,給了我很多讚揚;有編輯喜歡,讓它成為鉛字。我便越寫越發不得收筆! 漸漸的我發現我的文字可以給別人帶來一些影響,我的肺腑之言贏得讀者的信任,他們把我當成知心好友,生活中遇到困難,願意來找我出主意。我開始意識到自己筆頭的責任,原來這寫出的字不僅僅是“有感而發”,不僅僅是“不平則鳴”,文以載道啊!雖說我簡淺的文字還無法擔當“載道”的重責,但至少我意識到筆頭的分量! 我記得在文學城時,我寫過一本書的讀後感,那本書說得是夫妻相處的藝術, 因為作者是位基督徒,所以他基本上是從基督信仰的審美觀出發的。我寫的第一集純粹談論夫妻之道,貼在海外原創壇,當時的班主對我的文字一直讚賞有加,評論也是充滿褒義;後麵的一集,我加入我認同的基督信仰觀,再談夫妻之道,班主立刻反駁說:愛情與宗教沒有關係!我記得當時還有位網友, 她是位我所尊重的具有文學修養又有基督信仰的姐妹,她也對我說要把愛情和信仰分開談。我覺得這裏麵有我不讚成的東西,卻不知該如何表達。直到我讀了一位作家的有關文學審美的文章,我才知道我想說的話! 她說:“一個文學作家、詩人,在他一生的文學寫作中,寫作審美是非常重要的環節……文學審美中包含了作家世界觀、人生觀的深淺反映,甚至滲入了許多潛意識層麵的,信仰和靈性體驗……有句老話:“功夫在詩外”。聖經上也說,人心裏有什麽,口裏出來的就是什麽。可以說是,怎樣的生命,就會寫出怎樣的作品。……文學表達的是生活,是真實的、活生生的生命,而不是生命的標本;文學塑造的是典型人物,而非僅僅是榜樣人物;文學描述的是生命的過程(包括行為和心理),而不是生命的概述。” 在這幾年的寫作過程中,我特別不喜歡兩種“媚俗”:一種是媚世俗,像當年《上海寶貝》那樣的書,我覺得那本書暢銷就表明那個暢銷社會的問題;網上的芙蓉姐姐也屬於這個範疇!除了成為別人茶餘飯後的談笑,有什麽意義?我作為一名基督信仰者,也不喜歡有些基督徒寫者媚教會之俗,(我知道我這句話大概要得罪一批主內弟兄姐妹, 隻能請大家原諒,讓我說幾句肺腑之言),整天照抄聖經的話語卻沒有你自己的深切體會,打動不了任何人!而往往收到適得其反的果效。 我可能把寫作談高了,讓我們降下身段, 就談博克寫作,為什麽寫博克?博克是一種太簡潔太直接太快速的現代高科技文學手段,讓我們表達感受表達我們各自的世界觀和人生觀卻又不需要經過編輯核審,讓我們每個喜歡咬文嚼字的人都可以成為“作家”。 為什麽寫博,太多人寫過這方麵的文章,我更加喜歡最近看到的立青寫的一首詩中的幾句話: 我是想把我的日子 不是每個寫者都會有或者都必需要有使命感,但是至少我們每個寫者都應該問問自己:我為什麽而寫? |
手裏握的那隻筆,聽從你內在的呼喚,寫的是給你自己的文字.
會依照感情發揮而寫的人是很幸福的,
要寫出"新相對論"報告的人,可能很辛苦啊.
讀到一本令人神迷的書的讀者,其實是個很幸福的人哦.
是一種解脫
是一種陶冶
是一種提升
是一種生活方式
會寫的人其實是個很幸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