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乎在中國的各大城市,都有“吉普賽部落”的存在,國人稱之為“丐幫”。在首都北京,行乞的“丐幫”尤盛。在北京王府井大街,西單、東單、翠微大廈的過街天橋上,北京火車站,各地鐵站的門口,以及立交橋下,都可以看到“丐幫”的身影。蓬頭垢麵,衣衫襤褸,麵容憔悴,目光呆滯。其中以老年人、婦女、幼童和殘疾人為主體。有些人跪在那裏,麵前放著一塊硬紙板,上麵寫著自己或親人患何種不治之症,無錢醫治,懇請好心人伸出援助之手雲雲。其情切切,其詞鑒鑒,使人頓生憐憫之心,慷慨解囊,過往的行人或一元、一角,或一把零錢、鋼崩,投到他們麵前的飯盒內。
這是比較“文明的乞丐”,還有一些“不文明的乞丐”,則是拉著遊客的褲腳,死乞白賴地纏著人、甚至纏著外國人掏錢。要是掏少了,非但不謝謝,還會說一句:真小氣!
乞丐的存在已經是一個無法回避的事實,在中國已經是個令人頭疼的社會問題。要說乞丐現象倒並不是“中國特色”,這是一個世界性的現象。且不說那些不發達國家,就是像西歐的發達國家,乃至號稱給全世界提供了“現代生活樣板”的美國,都有乞丐的存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末,我第一次去前蘇聯,那時蘇聯是個超級大國,但是在我到過的莫斯科、基輔等城市,都有被稱之為“吉普賽人”的乞討者。到了九十年代初前蘇聯剛剛解體時,除了吉普賽人以外,更多的是退休老人加入了行乞者的行列,在車站、地鐵站、地下通道、市中心街道和旅遊景點乞討。
2005 年,北京市有關部門作出一項規定,不準在市中心主要街道行乞,發現行乞者強製收容並處於罰款。此項規定一出台,反對者有之,讚成者有之,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筆者曾經做過一次小小的社會調查,詢問了一些市民和遊客的看法,記錄於下:
之一:此舉不符合人道主義精神。乞討者是個弱勢群體,理應受到全社會的關注和同情。如何對待乞討者,是測試人們社會道德底線的試金石。國家應該拿出具體的舉措,對這些人予以收容,並加以安置,讓它們變為自食其力的勞動者。
之二:乞討者很可憐,其中多數是老人,殘疾人,他們已經喪失勞動能力,依靠乞討生存是不得已而為之。
之三:北京是首都,是中國的窗口,大量乞丐的出現,不僅嚴重影響中國的對外形象,而且影響到社會治安,他們雖然沒有明顯的破壞力,但是黑幕後潛在的危害和給社會造成的負麵影響不可低估,應予取締。
之四:乞丐者看上去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實際上他們有嚴密的組織和體係,而且有“行規”,是一個類似“黑社會”性質的幫派體係。從媒體不斷披露的情況看,這是一個非常可怕的組織,他們強迫老人、兒童行乞,甚至極其殘忍地把老人和兒童致殘後出去行乞,一些丐幫組織的頭頭實際上就是“黑社會組織的黑老大”。
之五:乞討行為本身就是“不勞而獲”的體現,他們利用人們對弱者,殘疾者,婦女兒童的普遍同情,騙取同情心,收斂金錢。他們的收入甚至比一個普通工人的收入還多。
之六:在乞討者的隊伍裏,有些所謂的殘疾人、盲人,都是假的,他們完全是可以自食其力的勞動者,說輕一點是不勞而獲,說重一點這實際上是一種詐騙行為,所以對這些人根本不值得同情。
之七:我不認為對乞討者施舍了就是有同情心,就是有道德水平,就是有高尚的風格。就算是,這麽多的乞討者,我能施舍得過來?我自己的收入又能多少?
之八:中國需要提倡雷鋒精神,但是雷鋒精神並不表現在對乞討者的施舍上。我認為應該體現在對貧困落後地區的資助上,如果全民富裕了,乞討者也就沒有了。消除貧富差別,走全民富裕之路,是消除乞丐現象的根本出路。
之九:在中國存在著貧富懸殊的情況下,要消除乞丐現象還要假以時日,目前比較現實的辦法是大力發展慈善事業,對那些真正孤立無援、喪失勞動力的乞討者實施援助。
之十:發展慈善事業是個很好的舉措,但是在目前這種真假難辨的情況下,誰願意慷慨解囊,去資助那些以行乞為名的騙子?
是耶?非耶?
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可是北京有位號稱經濟學家的學者說中國沒有貧富差別。
不知他是沒見到乞討現象呢還是睜著眼睛說瞎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