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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三明治投擲者”無罪說美國法治

文革傳人 (2025-11-09 21:44:24) 評論 (1)

才介紹了華盛頓市一位向聯邦執法人員投擲三明治的男士被聯邦陪審團宣判無罪的新聞(法庭裁定華盛頓“三明治男 ”襲警罪名不成立----華郵文譯 - 博客 | 文學城)。此事,揭示了美國法治的一麵,侃一個。

那個“三明治投擲者”事件的原始過程,油管上有視頻記錄:



那位著短褲,粉色T-shirt 的男士用右手擲出的東西,就是那個此刻知名的賽百味店的尺長賽拉米腸三明治。

其原因短縮如下:                  

川普總體認為華盛頓市的治安被“非法移民”破壞,派出聯邦邊境警察去市區內執法,此執法不被市區許多居民認可,抗議者眾。期中之一在抗議中擲出三明治。

就這麽簡單。

此事,如果發生在本老漢身上(普通人被三明治),發生在加州灣區這個治安尚好的城市,而發生時恰有一員本城的警察經過看到,警察應會停車詢問,也許會留住投擲者,加以訓導。而警察是否會鼓勵本老漢為此事提告擲者,控擲者傷害罪?No Fxxxing Way!

原因很簡單:浪費司法資源。

那個三明治,當時如果受擲警察手眼協調夠快,有棒球職業球員那樣快,可以伸手接住並用來作為晚餐享用。用一句簡中的流行語,投擲三明治“傷害性為零,侮辱性初衷”。

但是,在此刻的華盛頓,川普總統派來的聯邦邊警是總統化身,“侮辱性初衷”不是侮辱聯邦,而是侮辱川普總統。於是,在投擲發生後,川普總統任命的華盛頓聯邦檢察官為了“維護聯邦尊嚴”(當然更是“維護川普總統的尊嚴”),決定起訴那位“三明治投擲者”。

還不是一般的起訴,而是要“重罪起訴”(Felony!)。這種聯邦的重罪起訴,是需要“大陪審團”(Grand Jury)決定的(不同於牆內,黨說誰有罪,定罪都自然而然,起訴不在話下)。與任何具體案件庭審時的陪審團不一樣,“大陪審團”成員的挑選,沒有任何案件“辯方律師”的反向篩選,而聯邦檢察官呈現給“大陪審團”成員的所有“證據”也沒有“辯方律師”的審視與反駁。更重要的是,不同於法庭刑事審需要陪審團全體同意,大陪審團“決定起訴”,隻需16名陪審團員中的12位同意即成。

聯邦檢察官自己挑的陪審員,隻看檢察官提供的證據,無任何反製,其中四分之三的陪審員同意就可通過起訴。

就是如此低的一個門檻,沒通過!

基本由檢察官控製的陪審團認為檢察官對“投擲者”的重罪起訴不可行、不合法、不對、不成、沒戲。

打回去重做!

不是說重罪能不能被定罪,而是以重罪開論都不行。

不得以,聯邦檢察官隻能以輕罪(misdemeanor)起訴“投擲者”。區別在,輕罪起訴不用“大陪審團”同意,檢察官自己就可以提起公訴。

輕罪起訴,審判過程與重罪一樣,作出“有罪”或是“無罪”判決,都要由全體陪審團12人一致同意才成立。12人中一些同意一些不同意就是所謂的流審,無法裁定,案件要退給檢察官。

如前華郵文譯所述,陪審團全體12人一致同意,“投擲者”將一個賽百味的三明治近距離扔到邊警胸部沒有造成身體傷害的可能。“無罪”。

不是一部分認為有罪,一部分認為無罪,“一致同意”,無罪!

華盛頓的“大陪審團”與此案的“陪審團”先後法律決,“投擲者”將三明治擲於邊警胸部不是重罪襲警,也不是輕罪有意身體傷害。

川普總統任命的聯邦檢察官可以繼續維護“聯邦尊嚴”與“總統尊嚴”,但是,找其它案件維護,此“三明治投擲者”沒有犯你腦波裏的那個罪。

美國的法治,是由街坊鄰居,路人同城,白領藍領,白發青春,十行九業等各色人等共同參與決定的,聯邦檢察官可以在乎總統尊嚴,不過,那個尊嚴不可以拿普通人的自由做代價。

“三明治投擲者”的街坊鄰居,路人同城,城內的白領藍領,白發青春,十行九業等各色人等如此認為。

美國法治的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