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資產增值稅”很簡單,就是房產、股票、基金和債券等金融產品,一旦賣出時有增值賺錢了,扣除一些費用開支,你就要交稅。“資產增值稅”(Capital Gains Tax,簡稱CGT)是對出售資產所產生的利潤征收的稅款。不同國家/地區的CGT製度在稅率、優惠政策和適用範圍上存在顯著差異。
注:不止一位大陸新移民問我:我過去是用現金買的房子,沒人知道。現在我偷偷賣給親戚,難道我也要交“資產增值稅”嗎?要交的,因為在澳洲買房,一定需要正規注冊的過戶律師過戶,律師的一個工作就是在地稅局注冊。地稅局和稅局是聯網的,最近還有新規,對一些特定人群,還需要在切割轉賬後扣除一筆錢,存到國家的信托賬號,目的就是怕人逃避CGT。非常嚴格的法律規定,以為能做假,想都不要想。
一、澳州、美國和中國的“資產增值稅”“
1、澳大利亞(Australia)
- 範圍:個人、公司、信托在處置資本資產(如房產、股票、債券等)時產生的資本利得都需納稅。
- 優惠:持有超過12個月的個人或信托資產,可享受 50% CGT折扣(即隻對一半的增值部分繳納所得稅);養老金基金為 33.3%折扣。
- 房產豁免:主要自住房(main residence)通常免征CGT。
- 分類:區分 短期資本利得(持有≤1年,按普通所得稅稅率計稅)與 長期資本利得(>1年,按0%、15%、20%的優惠稅率,根據收入檔次)。
- 特點:
遺產稅和贈與稅製度與資本利得密切相關。
3、中國(China)
- 範圍:目前沒有專門的“資本利得稅”概念,主要通過 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處理。
- 情況:
房地產:出售房產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一般20%利得稅,或按照交易總額1%計稅),以及增值稅、附加稅。
政策常隨經濟形勢調整。
二、澳洲CGT改革的呼聲與趨勢
近年來,澳洲的CGT製度常被批評“過度優惠投資者”,造成 房價上漲 和 財富分配不公。
主要關注點有:
1、CGT折扣可能縮減
- 政界和智庫多次提議 將50%折扣降低到25%甚至更低,特別是針對房地產投資者。
- 意味著未來長期投資的稅收優勢可能下降。
- 澳洲投資者常用“負扣稅+CGT折扣”組合來避稅。
- 若未來削弱負扣稅優惠,同時減少CGT折扣,房地產投資的吸引力將明顯下降。
- 政府在住房危機壓力下,可能通過調整CGT(特別是投資物業部分)來 抑製投機性需求,支持首次置業者。
- 政策可能會繼續調整養老金基金的CGT待遇,以平衡養老體係與稅收公平性。
1、控製賣房年份的收入:
盡可能在收入減少的年份賣增值幅度較大的房產。
舉例:有投資者年前萬買的房產,現在賣了萬,增值萬。假設印花稅、裝修費和銷售開支萬,實際要交的增值稅是萬。超過一年的持有,政府減免,那就是萬。按照目前的稅率,差不多要交萬的年度稅。
這是假設在本年度沒有任何收入的情況下,要是還在工作,或是運行生意等收入萬。那這個年度收入就是資產增值稅萬工資收入萬,也就是萬。因為稅率的不同,將會繳納萬的稅。

2、政府“CGT”優惠的減少:
現在呼籲政府減免印花稅的呼聲相當高,最有可能的是從目前的降低到。以上麵為例,該房有萬的增值稅不是降低到萬,而是萬。所以政府優惠的減少,必定導致投資者要多交更多稅。
3、政府“負扣稅”的減少:
上篇關於稅改的文章中談到(請見《投資房地產,要搞清楚稅務製度》一文),現在呼籲政府取消“負扣稅”的呼聲很高,這其實是指在同一納稅個體中,不同納稅類別的稅務優惠政策。
舉例:有朋友有一個公寓(或辦公樓)是虧本賣的,但另一個住房是增值的。在“負扣稅係統”下,可以將兩個物業安排在同一財年出售,用住房的增值盈利來彌補公寓寫字樓的虧損,達到稅務上的最優化。假如取消負扣稅政策,這種方法就無法體現到這個利器。

對市場、法規、稅法和未來的動態了如指掌
說明:
1、我不是賣房子的中介、不是持牌理財人士,也不是做貸款和會計師,隻是一些投資地產多年的個人經驗分享,談不上投資建議。
2、本文談到的以澳洲的情況為主,各國各地都有自己的法律和條規,也有自己的市場規律。本文可能有一些共性,僅僅是我所在地區的情況。但這是思路:在我們做地產資產時,要靈活掌握每個環節的關鍵,一定要對本地的市場、法規、稅法和未來的動態了如指掌。
3、最後說明,所謂的“GCT”並非指房地產僅有,本文隻是舉地產投資的例多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