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不“騷”,女人也不愛

如果有一個詞能精準概括男女在親密關係中的隱秘角力,那恐怕非莫屬。

女人不騷,男人不愛。這句話的流傳,早已成了一種默認的社會準則。它像一條無形的紅線,把女人的性感、主動、熱情、嫵媚統統劃進了吸引力範疇,並暗示:女人隻有足夠放得開,男人才會為之傾倒。但如果這條規則成立,那男人是不是也該騷一點?

現實是,很多女人在關係裏都遭遇過類似的矛盾:男人希望女人,但自己卻放不開,例行公事、沉默寡言、技法老舊,連基本的遊戲精神都沒有。女人該,男人卻不必?這場欲望的交易,未免有些太過單向。

首先,我們得搞清楚到底是什麽。在大眾語境裏,的定義很複雜。有人覺得它是外在的性感,意味著穿著暴露、舉止嫵媚、風情萬種;有人覺得它是一種性上的開放,意味著敢愛敢做、毫無羞澀、不受束縛;也有人覺得它是一種技術上的精進,意味著床上主動、能調情、會配合、敢於突破界限。



但無論是哪種定義,核心都離不開*“性吸引力這個概念。換句話說,並不隻是行為上的放得開,而是一種讓人著迷的性魅力。它既可以是穿衣風格、說話語氣、舉手投足間的挑逗,也可以是身體上的技巧、心理上的遊戲、甚至是對情欲的掌控力。

如果我們用更溫柔一點的角度來看,本質上是一種愉悅彼此的能力,是讓性愛變得更有趣、更有張力的催化劑。

問題是,為什麽女人騷被視為理所當然,而男人卻可以不呢?女性在親密關係中,常常被要求擁有強烈的性感吸引力。男人要的是主動、熱情、敢於表達的女人,但同時,他們往往又把女人的道德進行捆綁,形成一種矛盾:騷得恰到好處的女人,才值得被愛;騷得太過火的女人,隻能被玩弄。這成為很多女人的難題——到底要到什麽程度,才既不掉價,又能讓對方沉迷?

很多男人對女人的有個隱形的界限:必須足夠誘人,讓自己興奮;但不能太有經驗,否則就會產生不安全感;必須騷在適當的時機,最好是自己掌控的範圍內;但不能比自己更主動,否則會有失去主導權的感覺。換句話說,男人既想要女人騷,但又怕女人太騷。男人要的到底是什麽?其實很多男人自己也說不清。他們既想要一個性感放得開的伴侶,但又害怕伴侶的超出自己能駕馭的範圍,甚至開始懷疑:她這麽會玩,會不會以前有很多經驗?

但性是一場雙向奔赴的遊戲,女人需要騷,男人也需要騷。諷刺的是,很多男人在期望女人的同時,自己卻是床上的木頭人。期待女人熱情如火,自己卻像一根毫無生氣的木棍;希望女人敢玩、敢叫,自己卻隻會例行公事;渴望女人性感撩人,自己卻隻會像流水線工人一樣一板一眼地完成動作。於是,現代女性開始抱怨了:他希望我騷,但他自己一點都不騷。

女性在性上的訓練,大多數是社會環境塑造的。她們從青春期開始,就會接觸各種如何變得更性感的信息——從服飾、化妝、肢體語言,到調情、性感語調、床上技巧等等。而男性呢?他們成長過程中幾乎沒有人教他們如何。男人在性上被賦予的是征服技巧角色,而不是性感角色。

換句話說,男人很少意識到自己也需要展現性吸引力。男人騷不起來,可能是因為從來沒人告訴他該怎麽騷。在男人的世界裏,性似乎是一個理所當然的事情——不需要學習,不需要訓練,隻要上場就能表現得遊刃有餘。但事實上,好的性愛和好的舞蹈一樣,都需要技巧、韻律和節奏。

意味著主動展現自己的性感,而傳統觀念認為,主動展現性感是女性的特權。男人如果騷得太明顯,反而容易被貼上輕浮”“油膩”“娘炮等標簽,甚至會讓女人覺得太過輕浮。於是,男人隻能要求女人騷,自己卻不敢騷,害怕丟掉男性主導權

真正的,是一種雙向奔赴。真正讓人欲罷不能的,從來都不是單方麵的。女人的讓男人興奮,而男人的則能讓女人更容易沉浸其中。一個男人如果懂得如何釋放自己的性感魅力,懂得如何調動氛圍,懂得如何用語言、眼神、動作去引導女人進入狀態,那麽這個男人才是真正的高手。

女人喜歡什麽樣的男人?不是油膩、不是真正的低級調戲,而是成熟、自信、有技巧、有幽默感的調情能力;不是簡單的主動,而是能讓對方舒適地享受過程;不是機械地重複某些動作,而是能隨時調整節奏、給予對方驚喜的情趣。

性是需要溝通、練習、探索的,而不是一場單方麵的表演。如果男人也能像女人一樣去思考如何讓自己更有性魅力,或許女人不騷,男人不愛這句話,應該改成——“男女都要騷,有愛又有歡。

矽穀工匠 發表評論於
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在“尼羅河上慘案”的最後一句,神探的名言就是,女人的使命就是有人愛她。這個我堅信不疑。
信筆由墨 發表評論於
更正:男人不好色,不是好丈夫。
信筆由墨 發表評論於
男人不好色,不是大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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