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頓莊園,誰是沃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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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頓莊園,誰是沃頓?

— 訪問伊迪絲·沃頓 (Edith Wharton) 故居 The Mount

提起沃頓(Edith Wharton),可以想起好幾本書,《The House of Mirth》,《Ethan Frome》,還有,別忘了《The Age of Innocence》!這本書讓沃頓成為第一個得普立茲獎的女作家。 1993年依此書拍的電影也成了經典,男主角是被譽為「電影史上最偉大的演員之一」的丹尼爾.路易斯(Daniel Day-Lewis),女主角也不遑多讓,是票房保證而且演技絕佳的蜜歇兒.菲佛(Michelle Pfeiffer)。

以上的樁樁件件,對我而言都是驚歎號,對木頭而言,是一連串的問號。他竟然不知道誰是沃頓!參觀The Mount,是我堅持的,進去後,還逼著木頭陪我一起等導覽員,他心不甘情不願,嘟嘟嚷嚷的:「不就一個大房子,有什麽好看的?」。我瞪了他一眼,說:「我也不明白,幾個大男人,拿著”手電筒”劈來劈去,有什麽好看的?」(lightsaber,flashlight,what’s the difference)他才不吱聲。

沃頓寫的小說與詩集有3、40本,讓她一炮而紅的是《The House of Mirth》,以連載的方式從1905年1月開始在紐約的Scribner's 雜誌上發表,讀者們的情緒被女主角Lily Bart 的命運牽引,當她最後死於意外,有個住在紐約的女讀者,拍電報給外州的朋友:Lily Bart 死了。

虛構的人物被她們當成了共同的朋友。

在此之前,沃頓和一個建築師 Ogden Codman 合著了一本與室內設計有關的書《The Decoration of Houses》,他們覺得當時流行的維多利亞風格太厚重,空間讓人覺得窒息。

他們在書裏提倡對稱的空間設計,家具的擺放必須與空間達成平衡。他們的理念不隻在當時開創先鋒,直到今天仍讓許多室內設計師奉為圭臬。沃頓還鍾愛園藝設計,甚至覺得自己是被小說耽誤的園丁。她在給朋友的信中曾寫到:毫無疑問,比起當小說家,我是更稱職的園丁。 (Decidedly, I'm a better landscape gardener than novelist.)

沃頓莊園的一磚一瓦,一草一木,都是沃頓自己精心設計。她就是在這裏完成了《The House of Mirth》。可以說這裏就是沃頓自己的歡樂屋。她習慣一早醒來就在床上寫小說,即使家裏有客人,她仍然寫到快中午了,才整裝走出臥室,沒有人知道她待在房間裏做什麽。當時的美國上流社會,也崇尚「女子無才便是德」,寫小說、寫詩的女人,簡直傷風敗俗。女人對生身家庭的唯一職責,是嫁得「好」,為家人帶來財富與榮耀。與珍?奧斯汀(Jane Austen)筆下的英國簡直如出一轍。

在《The House of Mirth》有一段女主角與窮律師朋友勞倫斯(Lawrence Seldom)的對話。

女主:家人逼我結婚了。

勞倫斯:婚姻不就是你的天職嗎?你一輩子的教養不就是為了結婚?

還有這一段,

女主:你介意為了錢工作嗎?

勞倫斯:工作其實沒有那麽糟,而且我真的喜歡法律。

女主:你會不會為了擺脫工作而結婚?

勞倫斯:天,那是絕對不可能的。

女主:啊,你看,這就是男人與女人的差別待遇。男人有自己的主權選擇,女人是被迫的。

聽聽,這樣的境遇是不是很熟悉呀?在我們自己的文化中,何嚐沒有經曆過這樣一段曆史?難怪沃頓的小說,能引起那麽大的共鳴。

沃頓莊園的格局極講究對稱,大多數房間都是方方正正,而且采光良好。由於窗戶也是對稱的,打開窗戶就有自然的空氣對流。比現在講究的綠能量,領先了一百多年。

沃頓莊園位於麻州西邊的小鎮Lenox。即使你不知道沃頓是誰,仍然值得一遊,特別是秋天的時候。







(圖片來源 原創)

花似鹿蔥 發表評論於
女人就是愛看豪宅看精品家具裝飾,男人卻無動於衷,差別為什麽這麽大?
歲月沈香 發表評論於
我沒有讀過《The Age of Innocence》,看過這部電影,演員演得很好。哈哈~我先生也是不喜歡參觀莊園。讚碼農好文!莊園漂亮。有機會去麻州看看。
可能成功的P 發表評論於
都不知道她寫過interior design的書!謝謝分享,節日季快樂!
北京_01link 發表評論於
謝謝分享。有機會一定去看看。很喜歡“The Age of Innocence”,我認為小說比電影好。雖然演員很出色,但想象中的人物更有魅力。當年上下班的路上聽的小說(audio book), 朗誦的好極了。
覺曉 發表評論於
我也不知道她的中文名,英文名也是花時間記得,又忘記。不過去年有年輕人托我留意她的二手書,才試著記住。明年更得留意,如果淘進,與你分享。
小眾的樂趣。
又,我幾年前寫過《純真年代》的影評。
覺曉 發表評論於
我在讀她一九一二年初版的《The Reef》,不舍得讀快。又是毛邊紙,仍然幹幹淨淨的紙張,印墨沉澱出大家閨秀側顏,喜歡得不得了,是奢侈品。她的書網上初版貴的要死。我的是朋友送的。為此,每次打開,都忍不住感恩。
這篇介紹的很好。讀她的文字,會與Henry James文字作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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