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一件事改變了他的誌向。
夏天,吉姆和劍橋的老同學聚會,一起去了馬恩島 (Isle of Man) 看摩托車大賽 (the Tourist Trophy)。有個摩托車手出了車禍,斷裂的腿骨戳破了皮膚,慘不忍睹。朋友跑去找人救助,吉姆留下來陪傷者。傷者是一個曼切斯特 (Manchester) 的壯漢,顯然痛苦不堪,但神誌清醒。他跟吉姆講了自己不幸的童年,失敗的婚姻和疏遠的子女。吉姆用酒吧調酒師的耐心和同情心聽著,安慰著。這件事對吉姆的觸動很大,他想當醫生幫助別人解除痛苦,身體上的和心理上的。
吉姆報考了佛蒙特大學 (University of Vermont) 的醫學院,卻被拒,說他年齡太大(吉姆三十歲!)會承受不了醫學訓練的重壓。吉姆於是轉報哈佛大學醫學院,順利入學。當時是1978年,醫學院的學費還不是天價,後半生不至於深陷債務。四年的醫學院學習,吉姆利用課餘時間在酒吧打工,付清了大部分學費。一如從前,他的成績拔尖,畢業時被麻省總醫院 (Massachusetts General Hospital) 錄取為住院醫,主修內科。
1985年,住院醫培訓快結束時,吉姆收到了兩份邀請。一個是到紐約斯隆凱特琳紀念醫院 (Memorial Sloan Kettering) 癌症中心做研究 (fellowship),一個是幫助波士頓建立醫療中心,專門救助無家可歸者 (Health Care for the Homeless)。在最初的猶豫後,吉姆接受了波士頓醫療中心的位置,說好隻做一年。他心裏想,這一年就當作是他 “回饋社會” (“giving back”, p.24) 的一年。
但是,一年變成了兩年,再變成了三年,最後成了他為之奮鬥近四十年的工作。
作家 Tracy Kidder 用了五年的時間跟蹤吉姆醫生(Dr. Jim O’Connell) 和他創建領導的醫療中心,寫成了一本書 Rough Sleepers (我譯成《無處安睡》),記錄吉姆和醫療中心為波士頓街友提供醫療救助和情感支持的故事。
書裏披露了很多殘酷的現實:毒品,性侵,精神疾病,搶劫,監禁,和僵化的政府官僚程序。記得裏麵有兩位飽受精神疾病困擾的街友,其中一位原是哥倫比亞大學的教授。但,最震撼的還是托尼 (Tony Columbo) 的故事。
托尼在波士頓北端 (the North End) 的意大利社區長大。社區裏黑幫橫行,槍殺時有發生。托尼清楚地記得他童年時目睹的那場凶殺案。十幾歲的少年用手槍打死了另一個同齡人,一共開了三槍。托尼當時才六七歲,扔下手裏的東西就往家跑,渾身抖得像篩子。家裏,父母口角不斷,大打出手是常事,桌椅被掀翻,牆上濺了血,有一回甚至連電視屏幕也被砸碎。有幾次,母親的長發被父親抓扯下,一把把散落在地板上。受驚的孩子們報警,警察會上門坐一會,但隻是敷衍了事,並不管。倒是父親事後暴怒,會把牆上的電話連線拔掉,再狠揍孩子一頓。孩子們轉而求社區的黑幫老大出麵,父親給黑老大開卡車。老大警告父親不要再打老婆孩子,把家裏鬧得雞犬不寧。但也隻管得了一時,管不了一世;很快,父親又會因為某件小事動手打人。是不是很像 Soprano 小嘍囉家裏的雞飛狗跳,或者《教父》裏也有類似場景。
托尼唯一的庇護所是奶奶家。大家每個周日都到奶奶家吃晚飯,這是他記憶中為數不多的家庭和睦時光。但是好景不長,這個避難所某一天突然坍塌了。托尼十六歲的時候,奶奶被叔叔用刀活活紮死,就因為她不肯給他 $100 買海洛因。
托尼十年級時,全家搬到了鄰鎮 Revere,托尼的成績開始下滑,頻頻逃課。他十六歲時徹底輟學(也是他祖母被害那一年?!)。吉姆跟朋友一起偷高中生物實驗室的材料,再轉手倒賣。放火燒想要保險賠償的餐館。割輪胎,點燃車輛。他幾次進出少年管教所。所有人包括他自己,都認為他腦子有問題。
托尼進過監獄,服刑十八年,罪名是搶劫毒販和性侵。托尼不承認自己性侵,隻承認搶劫毒販的罪行。他刑滿離開了監獄,但性侵犯的罪名像鬼魅一樣跟隨著他,永遠擺脫不了 (“which carries a lifetime of punishment”, p.125)。因為性侵記錄,沒有房東願意租房給他。沒有房子,沒有工作,沒有改變命運的希望。
但,托尼又是那麽一個真摯,善良,願意為人著想的巨漢—— 他身高六尺四,綽號 “Big Tony”,或者 “Big Man”。他慷慨,有漢堡或煙支都樂意跟人分享。他善良,有街友縱酒無度,截肢坐輪椅,托尼不離不棄陪在身邊。他熱心,醫療中心的病人和病人有矛盾爭執,托尼總是誌願調停。他警覺,病人私下把毒品帶進來,托尼會告知醫護中心。他助人為樂,女街友害怕睡街邊被偷被性侵,晚上挨著托尼睡。某個街友排隊排到廉租公寓,托尼和女街友去做客留宿。晚上,男子企圖性侵女子,被驚醒的托尼好像暴怒的巨龍,一把掀翻了客廳裏的帳篷,救下了女子。他後來說,這件事讓他想起父親對母親用強的童年記憶。
托尼幼年曾做過祭壇男童 (altar boy)。當他帶吉姆參觀自己長大的街區和教堂時,吉姆很自然問起神父性侵的傳言,因為這個臭名昭著的案件跟吉姆在教堂服務的時間剛好對得上。但托尼馬上打斷了吉姆的問題,說沒有那回事。然而,就在死前幾個月,托尼可能有預感,主動跟吉姆吐露了埋在心底差不多半個世紀的痛苦往事。是的,托尼上小學時,被 Father Alan E. Caparella 性侵過,所遭受的獸行令人毛骨悚然。托尼描述時言語混亂,充滿了痛苦和羞辱。他的結論是, “I knew back then when I was a little kid, there’s no such thing as god.” (p.253)
托尼最後死於敗血症,時間是2019年十月二十七日。
托尼死了,吉姆好像失去了好朋友一樣難過。他說托尼早年做了錯事,被罰一輩子在街上生活,但是他盡力保持了自己的尊嚴和榮譽,是同伴的守衛者 “a protector”. 托尼還說,“我喜愛和欽佩我認識的托尼,無論他原來犯過什麽錯。 ” (“I have to keep remembering that this is what I really loved and admired about him, no matter what led him to the street in the first place.” p. 264)
Rough Sleepers 這本書在兒子學校的必讀書單上,兒子先讀完了,我跟讀。報道詳實,文筆也動人 (作者 Tracy Kidder 原來得過普利策獎),但我還是要挑點刺,覺得敘事不夠流暢,尤其是托尼的故事被講得 “稀碎” (終於用上了這個網絡流行詞,哈哈!)。對比 Bryan Stevenson 寫的 Just Mercy,高下立見。Just Mercy 裏有主線寫沃特大冤案,還穿插講了好幾個獨立故事,條理清晰,線索分明。(我原來寫過一篇書評 《高牆內的母親與少年:Just Mercy》)相比之下,Kidder 講托尼和其他街友的故事,就顯得眉毛胡子一把抓,脈絡不清。我跟兒子指出這一點,他也有同感。(Just Mercy 也是兒子推薦讀的。)但兒子的邏輯思維比我強,馬上找出原因。他說,可能因為Just Mercy 是 Bryan Stevenson 寫自己辦理的案件,枝枝葉葉都成竹在胸。Tracy Kidder 雖然也下了苦功夫跟蹤采訪,總之是隔了一層。我點頭同意,但又不甘心,說吉姆幹嗎不自己寫。兒子說,不是每個人都有敘事寫作的才能。好吧,我再同意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