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有權要求雇員接種COVID-19 疫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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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克薩斯州,一名法官最近支持Houston Methodist Hospital要求員工接種疫苗的權力,並駁回了 117 名反對接種疫苗的員工提起的訴訟。

美國地方法院法官林恩休斯於 6 月 12 日駁回了這一訴訟並稱:“這不是脅迫……公眾對擁有一家能夠在大流行期間治療患者的醫院的作用遠遠超過不接種疫苗的個人選擇。” 醫院首先要對病人安全負責。

這家擁有超過 26,000 名員工的醫院為員工規定了 6 月 7 日的最後疫苗接種期限。 最終,有 178 名未遵守規定且未獲豁免或延期而被停職 14 天。 醫院發言人告訴 ABC 新聞,如果他們在兩周內還沒有接種疫苗,他們將被解雇。
 
該訴訟辯稱,COVID-19 疫苗僅獲得 FDA 的緊急授權,正在等待真正批準,並聲稱該醫院違反了紐倫堡允許醫學實驗法,該法禁止未經自願同意而強製醫學實驗。
 
原告的律師賈裏德伍德菲爾此前曾告訴美國廣播公司新聞,他計劃對該決定提出上訴。 他說,此案“隻是一場更大的戰爭中的一場戰鬥,旨在保護雇員的權利,使其免於被迫參加疫苗試驗作為就業條件。” 

賓夕法尼亞大學專門研究健康法的法學教授艾莉森霍夫曼告訴 ABC 新聞,這些投訴“不是非常有力的法律論據”,並指出雇主可以合法地要求雇員接種疫苗,因為 FDA 的緊急使用授權(EUA)表示疫苗對公眾來說足夠安全。“疫苗在獲得緊急使用授權之前經過了嚴格的測試。 甚至為了獲得緊急使用授權,他們也經曆了在獲得完全授權之前都要經過的安全測試。 所以現在不是實驗,”她說。

訴訟提出的核心問題是雇主是否有權要求雇員接種疫苗。根據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 (EEOC) 的指導方針,答案是肯定的,雇主有權為各種疾病(包括流感、麻疹、腮腺炎)設定疫苗接種要求,EEOC 在 5 月表示,雇主還可以要求員工接種 COVID-19 疫苗。 但是,工作場所必須為因健康狀況或宗教信仰而拒絕接種疫苗的員工提供便利。

chichimao 發表評論於
得病後 醫費自負 就夠他們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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