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病毒泄漏和陰謀論 (一)

打印 (被閱讀 次)

在此探討一下是否應當研究病毒甚至合成病毒,Covid-19會不會是人工合成的,病毒會不會從武毒所泄漏出去,Covid-19會不會是美國人針對中國的生化攻擊。

應當還是不應當研究病毒

如果人類想要戰勝病毒,那麽就需要研發和生產疫苗,就需要研發和生產治療病毒所引發的疾病的藥物,所有這一切,離不開對該病毒的研究。要對病毒進行研究,就需要提取、培養、儲存病毒,需要對病毒進行各種試驗,包括用病毒進行生物試驗。所有這些活動,在沒有越過法律和道德的界限時,是不應當被人詬非的。

石鄭麗或者武毒所的其它研究人員對病毒的研究,有無過界,我們不知道。如果這次病毒泄漏與石鄭麗或者武毒所的其它研究人員無關,假定(再次強調是假定)Covid-19是他們合成的,而他們合成病毒是出於為了征服薩斯一類的病毒,為了人類徹底擺脫這類病毒對生命的威脅,他們所做的一切都嚴格地遵循了法律法規,那麽請問,人們有什麽理由來譴責他們?他們何罪之有?

世界上許多高等學府、科研機構、製藥公司都有類似的實驗室,進行著類似的生物、病毒研究,如果石鄭麗和武毒所的其它研究人員有罪的話,在這些實驗室工作的科研人員都一並有罪了。不僅他們,設立這些實驗室的機構,負責監管的政府委員會,向這些實驗室投資的基金會都應該有罪了,對於我們這些相信科學,相信疫苗作用的人來說,這一切就太荒唐了。實際上,這些實驗室裏的許多研究都是相當危險的,在這些實驗室裏工作的研究人員,他們整天與病毒打交道,也是麵對著某種程度上的危險。這些人中的絕大多數,勤勤懇懇地進行著科學研究,他們的研究結果發表在世界性的科學雜誌上時,他們的成果為他們帶來了榮譽,但他們的成果也為世界科學界所分享,也是對科學的貢獻,人們不應對他們在世界性的科學雜誌上發表文章也去橫加指責。

實驗室內可否合成Covid-19病毒

我不是學這行的,但依據網上資料合成這個病毒是可能的。

有位經常在本城發表文章和評論的生物大拿,就是前些日子懟普林斯頓大學教授顏寧的那位,在一篇新聞評論如下說:

“目前的基因編輯技術,是能搞出武漢病毒的。這需要合成1000億個組合,裏邊就有一個。隻是需要把這些組合注射到活人人體,比如1億人,每人注射1000個組合的混合。這1億人裏有一個得武漢肺炎。再根據記錄,把注射此人的1000個病毒組合分別注射到1000個人,每人一種病毒,這就找到了那個武漢病毒組合,因為這1000人裏有一人得武漢病毒肺炎。需要測序,確定出來。這試驗就是反人類罪。找1億人當試驗品也辦不到。”

這顯然出現了一個邏輯錯誤。假如:某個研究人員出於某種研究目的,(隨意地)合成了一種冠狀病毒,研究目的可能是良好的,比如說找出治療薩斯和同類的病毒的最佳方法,開發疫苗等;當然,也可能是邪惡的目的。他/她並不知道合成後的冠狀病毒是否對人有傳染性,或何種危害。由於某種疏忽,這個病毒被泄漏了出去,從而演變成今天的災難,此時,WHO命名該病毒為Covid-19病毒。對於其他人來說,在無該研究人員的合成記錄下,想用基因編輯技術來合成這個Covid-19病毒,(按這個大拿的說法)需要在1000億個組合中找到匹配的病毒,但對於這個研究人員來說,則不需要,因為他已經合成過了這個病毒,他可依照他的實驗記錄再合成一次;也無需找一億另一千人作試驗,武漢有足夠的病患身上所帶的病毒可以進行對比。

同樣以六合彩來比較,對於1000億個組合的六合彩,買六合彩的人必須買1000億個組合才能保證一定中獎,盡管有人可能就買一個號碼而中獎,但中獎幾率是1000億之一。但這個研究人員就是那個搖彩人,他已經搖出了號碼,他買的號碼就是他自己已經搖出的號碼,而他搖出的號碼就是中獎號碼,他還需要買1000億個組合嗎?顯然不需要,一組號碼保中。

武毒所或其它病毒(生物)實驗室內有無可能泄漏病毒

武漢病毒所有著最高級別的P4(BSL4)實驗室,可以進行各類危險的病毒試驗。但實際上,像薩斯(SARS)、西尼羅(EBOLA)這樣的病毒,就連BSL3都允許進行。

病毒從實驗室裏泄漏出去的事件應該不少,泄漏不外乎以下幾方麵的原因:一是實驗室的設備和環境達不到標準要求;二是實驗室的管理疏漏;三是在實驗室裏的操作人員未能嚴格遵守規範。

2003年9月,新加坡國立大學一名從中國來的27歲博士研究生感染了薩斯病毒,該研究生曾在學校的BSL3實驗室裏做過西尼羅病毒實驗,而在他做實驗之前兩天,該實驗室曾進行過薩斯病毒實驗。該研究生發病後求醫,最初當作普通發燒,但在最後一次就診時,醫院得知該研究生曾在進行過薩斯病毒研究的實驗室呆過,立即將其收醫隔離。經檢測,發現他感染了薩斯病毒,在隨後對比實驗室的薩斯病毒與該研究生身上所提取的薩斯病毒時,發現基因組有91%的相似性,因而確認該研究生是在實驗室中感染了薩斯病毒。

在對實驗室進行審查後,審查委員會認為該實驗室在環境和設備、人員進出管理、病毒儲存等方麵有不足之處 (有興趣的可參見後附的調查報告)。

由於該博士研究生在染病後迅速求醫,未造成對他人的二次感染,此次病毒外泄沒有造成重大後果。

2003年12月,台灣軍方預防醫學研究所44歲的詹姓中校,因在處理實驗室運輸艙外泄廢棄物過程中操作疏忽染上薩斯病毒。台灣科學委員會隨即作出決議指出,詹中校違反了薩斯病毒項目研究計劃的“實驗室安全準則規範”,被給予不得申請研究計劃經費的處分。同樣,這次病毒外泄也被早發現,病人被及時治療得以康複,沒有造成二次感染。

2004年3月,中國疾病預防控製中心病毒預防控製所的實驗室發生薩斯病毒外泄事件。被感染者的宋某是安徽醫科大學在讀研究生,3月7日至23日,她在該所腹瀉實驗室實習。該實驗室是BSL2級別,是不能進行薩斯病毒研究,但另一位在該所BSL3實驗室工作的科研人員,將薩斯病毒從BSL3實驗室拿到該實驗室進行操作,造成病毒外泄。

這次疫情,北京和安徽兩地共出現9例薩斯病毒確診病例,在短短的幾天內有862人被醫學隔離,並有人因病死亡,但中國疾病預防控製中心從未公開過此事。

新加坡國立大學的病毒泄漏和中國疾病預防控製中心病毒預防控製所的病毒泄漏有相近的原因,屬於實驗室的設備和環境,及操作人員未能嚴格遵守規範。BSL4實驗室的環境要求更為嚴格,這毫無疑問較之BSL3實驗室更難以出現病毒泄漏,但是並不是不可能,因為另外兩個因素:管理如果不到位和操作人員未能嚴格遵循規範則一樣會造成泄漏。實際上,這兩個因素是上述的三次泄漏的主要原因。網上所傳的武毒所將用於病毒試驗的動物拿到市場上去賣,這有些匪夷所思,但如真有類似的事情發生,那麽對武毒所的病毒泄漏的懷疑就不是空穴來風了,但網上傳聞未必真實。

西風-西風 發表評論於
石鄭麗或者武毒所的其它研究人員對病毒的研究,有無過界,我們不知道。如果這次病毒泄漏與石鄭麗或者武毒所的其它研究人員無關,假定(再次強調是假定)Covid-19是他們合成的,而他們合成病毒是出於為了征服薩斯一類的病毒,為了人類徹底擺脫這類病毒對生命的威脅,他們所做的一切都嚴格地遵循了法律法規,那麽請問,人們有什麽理由來譴責他們?他們何罪之有?

五毒所建在上千萬人口的大都市,這本身就是找死。 可你不能殃及無辜和全世界人民。
FollowNature 發表評論於
有位經常在本城發表文章和評論的生物大拿,就是前些日子懟普林斯頓大學教授顏寧的那位,在一篇新聞評論如下說:

這個大拿, 要麽知識老化啦, 要麽被和諧啦。 根本不了解這方麵的進展。 人工合成病毒, 甚至更大的基因組, 比如酵母的, 幾年前就可以啦


“目前的基因編輯技術,是能搞出武漢病毒的。這需要合成1000億個組合,裏邊就有一個。隻是需要把這些組合注射到活人人體,比如1億人,每人注射1000個組合的混合。這1億人裏有一個得武漢肺炎。再根據記錄,把注射此人的1000個病毒組合分別注射到1000個人,每人一種病毒,這就找到了那個武漢病毒組合,因為這1000人裏有一人得武漢病毒肺炎。需要測序,確定出來。這試驗就是反人類罪。找1億人當試驗品也辦不到。”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