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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司法最不光彩的判例-Dred Scott Case 想到

每天一講 (2018-10-07 13:56:46) 評論 (29)

斯科特案(Dred Scott Case),是聯邦最高法院判案曆史上最有名也是最為臭名昭著的判例之一。1857年3月6日,即布坎南就職總統兩天後判決結果公布。

起因
黑人奴隸斯科特(Dred Scott)隨主人到過自由州伊利諾伊和自由準州(Territory)威斯康辛,並居住了兩年,隨後回到蓄奴州密蘇裏。主人死後,斯科特提起訴訟要求獲得自由,案件在密蘇裏州最高法院和聯邦法院被駁回後,斯科特上訴到美國最高法院。
案件審理
 
一個黑人能否成為公民,並因此有權在聯邦法院起訴?
斯科特在自由州的居住是否使他獲得了自由?
國會是否有權禁止奴隸製進入聯邦領土?
經過兩次法庭辯論,最終9位大法官以7:2的票數維持原判,首席大法官羅傑·坦尼撰寫了判決意見,長達55頁,主要論述以下3點:
  1. 即便自由的黑人也不是《美國憲法》中所指的公民,所以斯科特無權在聯邦法院提起訴訟。
  2.  
  3. 斯科特不能因為到過所謂自由準州威斯康星就獲得自由,因為在威斯康星準州取消奴隸製的是《密蘇裏妥協案》(Missouri Compromise),而製定《密蘇裏妥協案》超出了國會的憲法權力。
  4.  
  5. 斯科特不能因為到過自由州伊利諾伊就獲得自由,因為他一旦回到密蘇裏州,他的身份就隻受密蘇裏法律支配。
 
Newspaper notice for a pamphlet on the U.S. Supreme Court's Dred Scott decision.
 

後果

該案判例激化南北方分歧,並從法律層麵上決定黑人處於次等地位,即使奴隸全部解放也不能改變。

美國最高法院1857年3月6日的判例,否認黑人有公民資格,使《密蘇裏妥協案》(Missouri Compromise) 歸於無效,並成為南北戰爭爆發的原因之一。
斯科特案的判決背離“平等”的根本性原則,背離了作為美國立國之本的《獨立宣言》。關於國會在準州地區解除奴隸製的立法權問題,坦尼認為如果法律因為某人把財產帶入某個具體的領地而剝奪他的財產,就違反了第五修正案正當程序條款;要是把“奴隸”二字換成“酒”、“車”或其他任何物品,都將是十分合理的,所以說斯科特案判決的問題在於最高法院拒絕區分奴隸這一特殊財產與普通財產的區別,這是後來的最高法院指出的。也就是說坦尼是以維護奴隸製為出發點,利用可以被利用的法律材料,判決了斯科特案。這樣的判決及其包含的政治意義極大地激化原已尖銳對立的南北爭執。就連那些原本對這場爭端漠不關心的北方人,也加入了廢奴主義者的陣營。
編輯
斯科特案是最高法院史上一個分水嶺案件。在斯科特案判決前,最高法院的威望空前,坦尼首席大法官的高尚的人品,君子風度和智慧,他摒棄狹隘黨派觀念以對公正與和諧的追求,使他備受同事及全國民眾的尊敬。但斯科特案之後,所有的事情都改變了。1865年參議員查爾斯·薩姆宣稱“……坦尼這個名字將會在曆史記錄中被噓聲轟走……,他主持司法長達25年,但他最終是邪惡地司法,讓我國的司法機關蒙羞,讓這個時代蒙受恥辱”。
在一個多世紀裏,斯科特案成為司法專斷的典型,事實上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們都盡量避免這個話題,正如羅伯特·傑克遜大法官所說“這樣的先例有一個就足夠了”。
 
最後的命運
Roger Brooke Taney.
Roger B Taney  (Chief Justice)
坦尼在這個案件中沒有能夠遵循他自己建立司法機構自我克製學說,試圖將美國由來已久的奴隸製問題作為“法律問題”來解決,結果將最高法院的司法權伸到極限,以致被稱為“不明智的法官”。1864年10月,87歲高齡的坦尼大法官在任內去世,晚境頗為淒涼,聯邦政府行政部門的高級官員拒絕出席坦尼的葬禮。
不過盡管有斯科特案的失誤,坦尼還是以其豐富的政治經驗,出色的領導才能,豐富的工作成果贏得了現代人的肯定,在坦尼去世後一個多世紀的1972年,美國60多位法學院院長和精通司法程序的法學、曆史學和政治學教授對曆屆最高法院大法官做出了評價,坦尼被評為12位最好的大法官之一。
二十世紀60年代後,最高法院才敢舊事重提。如今各地遊客參觀美國最高法院時,會先看一部10分鍾的短片,介紹最高法院的曆史,其中特別提到1857年斯科特案判決的重大失誤,警告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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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7年5月26日,斯科特一家被賣給原來的主人布洛家族,布洛家族馬上讓斯科特一家成為自由人。次年,斯科特死於肺結核,安葬在聖路易斯市,墓碑上刻著這樣的話:
德雷德·斯科特
生於1799年,卒於1858年9月17日。

 

最近美國政壇發生的一些事件不由使我又想起了這樁陳年往事,美國政府由行政院,立法院和司法院組成( the executive branch, the legislative branch and the judicial branch)。
簡單說,行政院由總統,副總統和國務院及其他部門組成,他們保障法律得到遵守,是他們的工作。立法院為二院製,他們的工作來製定法律。司法院是對法律做出解釋,以及對違法者進行處理。
美國的開國父親們想通過這個方法來避免一人或者一個團體擁有過多的權力的政府,所以他們希望政府行政部門和立法部門的權力能夠相互製衡,即所謂的製約和平衡係統(the system  of checks and balances)。但是,令人遺憾的是今天的美國這個製約和平衡係統給打破了,而且政客們連最起碼演戲的麵具都不要了,一切以自己政黨的利益為最高標準,這不得不說是今日美國政壇的悲哀!
記得1999年有段時間打開電視新聞,幾乎都在報道中國政府給克林頓總統的1996年連任競選提供資金援助,而且還有克林頓總統因為獲得了一筆大額捐款而與中國軍隊總參的情報部長姬XX見麵握手(他冒充是個商人)的影像記錄,當時好像就有"中國威脅論“提法。 從客觀上“911”恐怖襲擊,間接幫了中國政府,把“中國威脅論”推後了若幹些年。。
至於Mike Pence付總統的幾天前的演講,其實還是過去那些已經老掉牙東西,並沒有什麽新意,我奉勸大家不要大驚失色,更不要過於關注,其實周圍的美國人對此也根本不關心,說個笑話,你問你周圍同事,現在的美國副總統是誰?估計有很大比例的人說不上來。
我們華人目前在美國所處的地位的確有些微妙,上不去,低不就。而且華人向來就喜歡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即使在生活中,在職場上遇到了一些涉及到自身利益的問題,也往往抱有“退一步,海闊天空”的想法來“委曲求全”,但是經驗告訴我們,這可能緩解一時的矛盾,但是無法改變自己的被動處境。華人今後的處境會如何,可能會有些惡化,但是總體還會是那樣半斤八兩,不上不下。
 
但是有一點要強調 !無論何時,我們這些美籍華人都要真心實意的愛這個自由和勇者的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