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可婚

美麗風景 (2015-06-27 11:49:47) 評論 (18)

昨天一到家, 閨女就高興地問: 媽媽, 你看到了麽? 
看到什麽?
最高法院! 
啊, 看到了, 同性可婚。 怎麽了?
媽媽, 那個大法官寫的公文, 才棒呢!
有嗎? 給媽媽看看。
是不錯! 媽媽頭一次覺得當律師挺棒的!
其實社會本來就是虛擬的, 大家都是生活在這個虛擬結構下。 法律更是人訂的。 憑什麽異性可婚, 同性就不可?
咱們雖然是異性戀, 沒理由不承認同性婚姻。 人家同性婚了, 才能享有伴侶的福利。

閨女還把臉書上三人照片整上七彩旗子。 我玩笑說整這個旗子, 人家不會以為咱們也同性了吧?

相信這個法律通過, 會有很多閨蜜, 男閨蜜跑去結婚。 他們可不是同性戀, 就是喜歡在一起。 跟異性攪合在一起, 困難重重, 幹脆蜜了。 哈哈, 世上幸福的人兒多很多, 高法做了件好事兒。

至於勁兒勁兒的異性們, 想把異性伴侶娶回家, 可得使出渾身解數, 向雄孔雀看齊! 不然人家跟閨蜜一起幸福快樂地, 為啥子要跟傻乎乎硌澀吧啦的你回家?

從這個角度講, 高法又辦了件好事。

至於那些拿生娃說事兒的衛道士, 除了生娃, 也該拿出點真本事。 比如世上95%的異性婚姻, 幸福指數高於XXXX, 而同性婚姻, 幸福指數低於YYYY。 那樣才王道。

哈哈, 世界本來就豐富多彩地, 如今就又加了一層。  俺這裏小角落聊聊, 笑看雲舒雲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