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妖妖過生日時我給她買了一條Pandora的手鏈,上星期大妖妖在睡覺時搞斷了她的手鏈。今天想去商店換新的,但收據忘了放在哪裏了。怎麽辦呢?因為職業的原因馬上想到了信用卡的銀行帳單,當時我是用信用卡付的,那麽銀行帳單肯定有顯示我是付了錢給這家珠寶店的,果然拿著銀行帳單作為證據珠寶店換了新的給我,否則我要破費近100刀,這是一個好辦法,存銀行帳單有時可以代替收據的。 這中間還鬧了個笑話,那個換手鏈的售貨員問我當時買了幾個和手鏈相配的珠珠,啥款式每個的價錢,我有些猶豫記不太清了,過了一段時間才搞明白原來珠寶店的售貨員以為珠珠丟了要陪給我,我連忙笑著告訴她我隻要手鏈,珠珠還好沒丟。其實那天大妖妖在學校發現她的Pandora不見了傷心的哭了起來,老師還幫她在學校的各處找,是我在收拾她房間時在床上發現的。那幾個珠珠加起來比手鏈還貴,如果我再多買幾個珠珠真弄丟了,珠寶店要陪S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