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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彈槍,是指無膛線(滑膛)並以發射散彈為主的槍械,一般外型和大小與半自動步槍相似,但明顯分別是有較大口徑和粗大的槍管,部分型號無準星或標尺,口徑一般達到18.2毫米。散彈槍舊稱為獵槍或滑膛槍,現在的有時又被稱為鳥槍。
構造和分類
一般最常見的霰彈槍,可分為狩獵、競技、軍事及維持治安用途。
狩獵用霰彈槍按賽例多半使用單發後裝的構造,一般是采用雙槍管設計,而每支槍管都設有獨立的發射機構,多是拗開機匣和槍管中間的鉸來退殼和重新上彈。為方便射手自行控製火藥分量,部分型號仍然使用散裝彈藥。而軍警用途多是使用泵動式槍機,在槍管下方前後拉推活動式護木包圍的固定管狀彈倉,無需旋轉就可重新完成退殼和上膛的動作。
較新的其他尚有使類似自動步槍、半自動步槍、左輪手槍的運作結構,這些設計多用於軍隊及特警隊用途。亦有些霰彈槍可以選配特製的槍口裝置以控製彈丸的擴散角度和方向,如喇叭型和縮喉型等,或者更換不同長度和口徑的槍管。
曆史
起初槍械是無膛線的鳥銃,雖有膛線的早期前裝散裝彈藥的步槍精度較好,但每次重新裝彈都比滑膛槍慢,所以軍隊仍然是以滑膛槍為主力。但到了十八世紀後膛步槍和十九世紀定裝彈藥的出現,所以不論有無膛線對裝彈也沒有關係。滑膛槍才退出製式武器列裝,而專用來發射散彈的散彈槍才出現,而且隻限於用來射擊快速移動空中目標,如鳥類和定向飛行泥碟靶。
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手動步槍比同期的手槍射速太慢而不太適合塹壕戰,軍隊需要一種可以手持著衝鋒或防禦陣地的槍械,其必需要能夠在極短時間內拋多個彈頭,於是散彈槍成為了一戰的單兵常用武器之一。當中泵動式設計的Winchester M1917便被美軍大派用場,並且因為其勝利使美國一次大戰結束後,推遲了接受湯普森衝鋒槍的計劃,而改為裝備了Winchester M12。至於同期的自動步槍因為過於笨重,多用作支援進攻或陣地防禦並用作輕機槍用途。
在近距離以彈頭計算,散彈槍能一次射出多個彈頭,以一般作戰用的鹿彈每個有9至12個直徑7至8毫米級的彈丸,每個彈丸的能量相當於普通的手槍子彈。即使是發射率計算,當時的泵動式散彈槍因為隻需要前後拉推動作,比使用旋轉後拉式槍機的手動步槍作戰射速仍然高很多。但散彈槍先天不適射擊單個目標,遠距離的精度較差,所以在一次大戰後有較多國家接受衝鋒槍,而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更出現了突擊步槍並被各國廣泛采用,且火力及壓製能力都比散彈槍為高,於是大部分國家也減小了散彈槍的服役數量。
二次大戰後各國警隊需要可壓製武力的武器,於是散彈槍便成為各國警察的製式裝備之一。
散彈槍的大口徑可以用來發射各種非致命性彈藥,包括鳥彈、木棍彈、豆袋彈、催淚彈等,並能產生極大的槍口動能,亦可發射低初速極大的口徑的高能量實心彈頭,可用來破壞整道門、窗、木版或較薄的牆壁,使警員可以快速進入匪徒巢穴或劫持人質場所,因此成為特警隊甚至軍中的特種部隊重要的破門工具。
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因為開發了可容易退殼和重裝的塑料和紙製散彈殼,一些型號亦改為類似半自動步槍及左輪手槍的供彈方式,部分甚至在具有連射能力下仍保持泵動機構以適應不同彈藥,還有些使用無托結構(犢牛式)或有可折疊或伸縮的槍托。到八十年代更推出外型與突擊步槍相似、采用可拆式彈匣的全自動散彈槍,其後亦有新式的彈藥如集束箭形彈和鎢合金彈丸問世,大大提高了散彈槍的精度和貫穿能力。近年的新設計是仿效傳統步槍下掛榴彈發射器方式,使到散彈槍和突擊步槍合一。
參考資料
- “小型武器百科全書 衝鋒槍 霰彈槍 班用支援武器 分冊”ISBN 7533252446
- “國外警用武器手冊”ISBN 7800384276
- “現代槍械百科” ISBN 9579808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