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不平反,中國民主才有希望

唵啊吽 (2007-06-02 16:56:02) 評論 (49)

中國人以犯法為恥,而且說知恥近乎勇。西方人可不是這樣看,西方人犯法就犯法,犯完法繼續著書立說,競選總統,好像犯法不是什麽罪惡,中國人或許會認為這是無恥,西方人確不知道這有什麽可恥。如果犯法不是可恥的事,就無所謂平反。

對於中西文化對犯法行為所持的不同態度,我是支持學習西方的。西方這種態度,是保護犯人基本人權以及刑滿後的平等公民權的文化基礎。 此前我一篇關於美國移民改革題案的文章,說的就是這個問題。墨西哥人非法移民,是犯法。但是,拉美裔社團在媒體上公開支持這些罪犯,而且上街遊行支持,墨西哥政府也支持本國公民去犯美國的法,根本沒有犯法可恥一說。所以,同樣是非法移民,華裔與西裔有天壤之別。華裔非法移民得不到同胞公開支持,也得不到中國政府支持,被關到監獄後舉目無親,有親朋都恥於與之交往,對比之下,西裔非法移民監獄內得到同胞聲援,出獄後有同胞關懷,回國後政府還抗議美國邊界巡邏。

我的一個白人同事上班時把車泊在一個不許泊車的路邊。我問他這不是違法嗎?他說,違法他認罰就是了。我說這多貴呀?他說,每個月他收到 4 至 5 張罰單,算起來還是比買停車場的月票便宜。他說得很坦然,犯法是計算中的事情。

Al Sharpton 2001 年抗議美軍轟炸波多黎各,入獄 90 天。他出獄後一樣得到眾多拉美裔擁護, 2004 年競選期間成為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入獄就入獄了,出來一樣競選總統,用得著平反嗎?馬丁·路德·金是當今公認的民權運動領袖,他也入過獄,美國今天有節日紀念他,但沒有必要為他入獄平反。甘地現在是西方稱道的非暴力運動創始人,但是英國政府關押他多年,也沒聽說英國司法部門有平反甘地之說,司法部門的尊嚴,得到英國人和甘地及其門徒的共同維護。

民主社會需要寬容、法製、權威。我兒子在北美上小學,每年成績單上一係列考核中,都有尊重權威( respect authority )一項。當民主運動與法製和權威衝突時,是否要維護法律尊嚴,維護權威的尊嚴?平反六四,是不是摧毀了法律和權威的尊嚴?在沒有法律尊嚴、蔑視權威的社會中,人們會遵守建立起來的民主規則嗎?民主規則會有權威性嗎?甘地和馬丁·路德·金在爭取民族和黑人權利時,是不是同時維護了當時的法律和權威的尊嚴,維護法律和權威的尊嚴是不是非暴力原則之一?看看中東的民主,看看東歐的民主,缺少全民選舉嗎?不缺。選出的政府有權威嗎?沒有。今天選舉結束,明天又上街遊行要求重新選舉,甚至拿起武器,抗擊自己有權投票選舉出來的政府。

法庭上,無論發生什麽不合理的事情,法官的權威都要受到尊重。體驗賽場上有時為了維護裁判的權威而堅持誤判。所以,為中國民主社會建設的前途著想,與其為六四平反,還不如改變人們對當事人的態度。廣場上的學生領袖值得尊重,但不必平反。在廣場堅持了一個月就是違法行為,沒什麽可平反的,也不是可恥的事情,即便帶上一個動亂分子的帽子也沒什麽可恥的,甚至以後經商時有名人效應。如果今天每個人都認為自己的行為是正義的而不必維護法律尊嚴,那麽,即便今天共產黨下台,中國也不可能建立一個有法律尊嚴的民主社會。一個沒有法律尊嚴和權威尊嚴的社會,就是一個無政府狀態的社會,一個遵從叢林法則的社會,一個產生獨裁的社會。伊拉克就是一個例子。現在人人可以投票選舉的民主國家伊拉克正在等待著下一位獨裁者去平息內戰。

我希望中國政府對所有六四死難家屬給予撫恤,給所有六四死難者立個碑,紀念死難的學生也紀念死難的軍人,但不必平反,至少不急於平反。沒有平反的人得到尊重,他們的家屬的公民權利得到保障,這比平反後當事人和家屬才有公民基本權利更進步。死難者是為民主犧牲的,就然我們先實踐一下美國支撐民主社會文化、學習一下維護法律尊嚴和權威尊嚴的文化,為未來的中國民主奠定文化基礎。

六四是中國的不幸,但是,十八年過去了,許多人還是沒有吸取六四的教訓。當時政府與學生對話,互不相讓,導致尖銳對立、導致後來的事態失控。今天這種對立還在重複上演。古人雲退一步海闊天空,十八年了,是站在六四事件不同立場的人學會寬容,退一步海闊天空的時候了。有些人堅持要平反六四,堅持要蔑視權威和法律,我不知這對中國民主社會建設有什麽好處。違法就違法了,沒有什麽好可恥的,也不需平反。趙承熙槍殺 32 無辜,幾天後 VT 校園哀悼死者時就包括了哀悼趙承熙,趙承熙是罪犯,但同樣要得到人的尊嚴。這是我看到的美國民主社會,我希望海外民運者先學會美國民主社會的這一點,也希望中國政府學會這一點,學會尊重動亂分子人的基本尊嚴,不要把“動亂分子”看成貶義詞,以人本主義精神尊重他們及其他們的家屬。我希望有一天,某中國政府官員在他的簡曆裏,可以自豪地寫上參與六四,並因六四坐過牢,而且這樣寫無需以平反六四為前提。六四動亂分子和右派一樣,和文革老三屆一樣,都是有才的一族。六四動亂分子抓起來了,沒有什麽好平反的,需要的是維護他們及其家屬應有的人的尊嚴。因為六四坐牢了,沒有什麽好後悔的,出來後也沒有見不得人的地方,坐牢是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出來後繼續做自己認為該做的事,合法或非法。

一個維護法律和權威尊嚴的文化是民主社會的前提,一個寬容的文化是民主社會的土壤。為了中國的民主事業,我們不需要平反六四事件,也沒有必要將當事各方對立起來、散布仇恨。對六四事件持不同立場的各方,應該相互尊重寬容、探究以後如何避免類似事件發生,而不是相互仇恨。散布仇恨隻能為以後再次發生類似事件埋下仇恨的種子。要平反,也等到各方有的是寬容而不是仇恨的時候。

民主是好東西,但是民主也可以讓多數人侵犯少數人的權益。所以,民主實施之前,弱勢群體的一些基本權益不容民主商討,而且應該先建立保障。這些基本權益的保障包括人權和公民權。不平反而給予六四參與者應有的尊重比平反後才恢複六四參與者的基本權益對中國民主建設更有好處。至少在次序上,我們不急於平反,而是先建立這樣的文化,讓政府和個人都尊重囚犯的人權和他們出獄後的公民權。沒有保障弱勢氣體基本權益的法理文化,民主就會變成多數人的暴民政治。平反六四或許是必要的。但在次序上,應該優先建立支撐民主的文化和社會基礎,以後在不波及國家安全的情況下,再平反六四不遲。不急於馬上平反六四,而是先行建立尊重公民權和尊重犯人人權的文化、建立一種寬容而不是仇恨的文化,可以更好地推動中國民主。反之,會阻礙中國民主進程,欲速不達。

當此六四之際,讓我們紀念六四死難者,就像美國哀悼 VT33 位死難者一樣而不是 32 位死難者一樣,就像美國同時紀念內戰南北雙方的死難者一樣。紀念北方的死者,不必讓南方死者遺臭萬年,反之亦然。紀念南北戰爭南方死難者,也不必為南方奴隸製和分裂行為翻案。我希望六四當事人各方及其被六四波及的各方達成某種寬容,一起紀念六四死難者,無論他們是學生、軍人、工人還是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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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搞平反六四,"天安門母親"早有此主張.

天安門母親提出解決六四問題兩大原則,一是政治問題法律解決,二是六四問題漸進解決。前者是指既不要搞官方平反昭雪,也不要搞民間清算復仇,六四問題要走出個人恩怨,在和平推動中國社會整體轉型下進行。後者是指當局首先解除對死者家屬的打壓和跟蹤,允許受害人公開祭奠,在六四死者家人生活就業等方麵平等對待,並適當給予經濟補償。(見劉曉波接受香港明報訪問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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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

天安門母親主要成員祭兒 18年來首次重返現場 中國時報

中國時報彭誌平報導/「天安門母親」主要成員丁子霖、徐玨,六月三日深夜十一點,在當時她們兒子遇害地點北京天安門廣場以西約四公裏處的木樨地祭奠她們的兒子。這是一九八九年「六四天安門事件」發生之後,她們第一次有機會在她們兒子遇難地點、遇難時間現場祭奠。「天安門母親」祭奠之後痛哭失聲,不能自持。現場雖然有便衣公安人員監視,但他們並沒有阻止祭拜。

丁子霖的兒子蔣捷連是在一九八九年六月三日深夜趕赴天安門廣場,但才到木樨地地鐵站出口處就遭到槍擊身亡。據丁子霖調查,在木樨地能確認身分的遇難者就有三十五人。

遇難地憶當年泣不成聲

忍受肚子疼,丁子霖在三日晚間九點半離開家門前往木樨地,大約十點鍾左右抵達,一直等到十點半才開始祭奠。這個時間,就是十八年前蔣捷連等人遇難的時間。她們準備了鮮花、香燭、祭酒和親人的遺像,以及孩子生前喜歡的飲料和水果,進行簡單的祭奠儀式。徐玨的兒子吳向東當時也在木樨地橋頭遇難。

十一點左右,祭奠儀式行將結束,默哀、?酒、致祭之後,丁子霖、徐玨想起十八年前兒子血淋淋遺體,想起十八年來所遭受的種種不公正對待,這兩位「天安門母親」抱頭痛哭,泣不成聲,不能自持。

參加祭奠儀式的還有馬雪芹,她的女兒張瑾,遇難時才十九歲。雖然張瑾並不是在木樨地遇難,但馬雪芹聽說丁子霖等人要前往木樨地祭奠,也抱病趕到現場參加。她說,她希望借這個機會來悼念死去的女兒。但是,由於過度悲哀,馬雪芹到現場不久就突感心髒不適,無法支撐下去,不得不由其親屬提前護送回家。

成功拜祭受監視未阻止

丁子霖夫婦和徐玨都是「天安門母親」的骨幹成員,在過去的十八年當中,每到清明和「六四」,丁子霖夫婦和徐玨或被軟禁在家,或出門時被嚴密跟蹤,根本不可能到親人們倒下的地方表達哀思。

丁子霖表示,十八年來她一直想到兒子倒下的地方拜祭,可是每年六四都被嚴密監視而無法成行。這次成功祭奠原本已做好被公安阻止的心理準備,想不到竟能祭奠成功,現場的公安並沒有阻止。

丁子霖還表示,事先沒有一個朋友知道她要前往木樨地祭奠蔣捷連,隻有少數難友知道,「我隻想悄悄的去」。雖然她前天深夜已完成的祭奠,但事隔一天,到昨晚她的心情都還相當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