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ent 是dual agent.他是一個朋友推薦的。說手頭有房會聯係我。前一陣子他有一個30萬的short sale 在南灣。有點動心。就和他一起給了個offer.銀行approve了。就開始申請貸款。貸款也快好了。之前那個agent告訴我說Seller想rent back 3 個月。現在貸款也快好了。過兩天要讓我們去簽字。但是房子還沒騰空。我該怎麽辦呢?我和agent說,Seller要麽必須在我簽字前搬走,要麽給我一個租房申請,這樣我可以查他們的信用記錄。但是agent說他聯係不到seller.Agent 給seller留了言叫她給我回電,但是seller沒有給我打過任何電話。我的貸款的利率也就鎖10天,到30號就要花錢延期。不知要花多少錢去延。Loan agent催我要過兩天就去簽字。但是沒看到她騰出房子,我實在是不想去簽。我該怎麽辦?我有幾個問題請幫忙:
1。象這種情況,我們的要求合理嗎?我在房子過戶前一天總要保證房子是空的吧。
2。如果往後拖會有什麽後果?我的10%給Title company的錢會作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