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將close一個condo。 裏麵已有租客,夫妻倆, 南美人,牧師。據seller講, 兩人按時付房租,很幹淨。 我有幾個問題:
1》 我們仍打算check credit history 和 payment stub。 是不是有點多餘?
2》 在close前我們不是房主, 如何簽合約?
3》first month 房租, 我們打算讓他們付給seller, close時再轉給我。這個可行吧?
總之,我們希望在close時,
1》either合約已簽,deposit和first month 租金已收 (By seller or title company)
2》 Or 租客已搬出。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