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夫婦,2個小孩,大的10歲,小的很小。女的在醫院工作11年了,男的工作不穩定,現在在加油站工作。加起來收入4400稅前。房租1425一個月。
他們信用很差500多,因為他們房子被foreclosure了,宣告bankruptcy了。奇怪的是他們的信用從2005開始就變差了。我不知道具體原因。推測應該是房貸付不出來了,亂七八糟的賬單是否也不付了。照理說完全可以short sale啊。從信用報告裏可以看出房貸不付時間有多長嗎?我就想知道,如果就想惡意免費住到foreclosure,那我是不會考慮的。
信用記錄還沒從property manager地方拿到。
還有他們願意提前付3個月房租,有幫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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