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進展:回複:新地主問可不可以租

回答: 新地主問可不可以租agare2012-03-29 11:36:57

昨天告訴manager說不願意租,除非租客能show financial security。

今天那對夫婦說願意付9個月房租,加上一個月deposit。我準備說8個月房租,加2個月deposit。準備從了。

今天調查清楚了,這對夫婦的情況是這樣的:

2005年,這對夫婦大概是有意還是受了房地產商的忽悠,downpay 40w cash,賣掉前一個房子,買了1.88m的豪宅。然後close 3天後馬上cash out refinance 30w,然後3個月後又refinance cash out 30w,所以3個月後大概住上了豪宅,還倒拿了20w。然後房子2009年就被foreclosure了一回,然後2011年又被foreclosure一回(怎麽被同一個銀行BOA forclosure兩回?看不懂這裏)。然後賴著不走,下個月8號就要被eviction了。所以這是他們要急著找房子的原因。看著樣子那夫婦已經在豪宅上白住3年多了。

然後他們在2009年女的申請破產(唯一貸款人加title上人物),在破產前拚命套現信用卡,大概從3個信用卡總共勾銷了6-7w的卡債(不知道本金多少,反正信用卡利滾利會是一個天帳)。

確定那對夫婦應該有銀行不知道的deposit的。看在願意提前付9個月房租,準備賭一把了。

有一點不明白,我覺得這對夫婦的存款足夠在當地買一個新房子了,當地的房價也就不到20w。俺猜測因為foreclosure了,加上bankruptcy,大概連cash買房子都不行。

俺研究了加州法律,假如eviction了,一般過程不超過3個月,最多4-5個月是嗎?俺想的是,如果他們被eviction了,他們再也不可能租到房子了!所以這就是我願意在這個case上賭一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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