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買房時是兩個人名字,過戶一個月內請過戶律師把一人名字移除,收費500。
現在賣房。收到的offer上,買家代理查county記錄,顯示是兩個人的名字,offer上就寫了兩個賣家名字(還有一個人的名字拚錯了,記錄上就是這樣拚寫的)。
打電話給以前的過戶律師,去度假了。
想請教:這種情況是否一個人簽字能生效?或要買家發隻有一個賣家的offer? 打算讓當初的律師再當賣方律師,等他度假回來收拾攤子。到過戶時應該不會有任何問題,就是不知道眼下如何操作。
遠程房。一時沒主意該如何辦,realtor說不是大事,具體怎麽做她也不肯定,讓我問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