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以記錄為準。

本帖於 2023-08-28 16:21:03 時間, 由版主 檸檬椰子汁 編輯
回答: 遇到個很少見的麻煩事,挺懵。守月2023-08-28 15:58:29

你也不說這個房子是誰的,我估計是你的,否則你怎麽知道過戶一個月除了一個人的名字?記錄上沒有顯示啊。

所以如果一切以記錄為準,需要記錄上兩個人在deed上簽字。

最後是deed進記錄,房產權就是chain of title,https://www.investopedia.com/terms/c/chain-of-title.asp  每一個deed都是環環緊扣,A/B to C/D; C/D to E/F; E/F to E; E to G/H.   每一個環節都必須是現房主簽字deed。這裏麵哪一環錯了,整個下遊的deed都錯,需要title insurance賠。

合同名字拚錯了不要緊,good faith effort,大家都知道說的是記錄上那兩個人。合同上寫一個人或者兩個人也不要緊,隻要最後deed是記錄上的人簽字就行,確保chain of title 不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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