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到日本的遊客,很多時間花在公共交通工具和熱門景點上。他們看到的是巨大的城市、高密度的人口、繁忙而現代化的飛機場和火車站、以及無處不在的購物中心和小商鋪等。日本好像與東亞其他地方,比如香港、台灣、南韓、和中國的大城市,大同小異,隻是更幹淨、更有秩序一些。
圖1 左上:俯瞰東京市中心。右上:京都火車站綜合大樓。下:東京渋穀區的商業街。
隻有當我離開遊客密集的區域,走進本地人占主流的地方,我才開始感到日本的獨特:
圖2 左上:名古屋市的一個居民區。市中心的下午,街邊房屋密集,但是街上的人少得讓我感到不自然。大概我不自覺地把眼見的與記憶中的中國大城市相對比。右上:東京市內一個現代化白領居民小區。它規模很大,完全入住。時間是下午6、7點鍾,天還沒有黑下來,本是人們晚飯後的休閑時間,但是小區內的景觀路上空無一人。中間大圖:東京市的一個老式居民區。晚上、但遠沒有到深夜。街上空蕩和安靜得讓人感到不真實,仿佛走入了一個被閑置的電影布景區。左下圖是大阪著名的道頓堀旅遊景點。人頭攢動,熱鬧非凡,大部分遊客來自中國和韓國。但是沿河走出幾分鍾,過了幾個街區,我就看到右下圖的樣子。路邊的樓房同樣密集,街燈同樣明亮,但是沒有了遊客,四周就變得出奇地安靜、祥和。
流連於日本人的日本,我明顯地感到,這裏的老百姓遠比其他東亞國家的人更遵守規矩。日本人在什麽時候應該做什麽事,社會都有完善的安排。甚至要宣泄情緒,社會都預設了時間、地點、和方式。比如日本白領下班後就要去居酒屋聚會喝酒。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是同輩壓力如此之大,以至於極少有人敢於違抗。居酒屋與外界隔絕得都很好,從屋外完全看不見裏麵的狼狽, 也聽不到裏麵的喧嘩,不像南韓、台灣、和中國大陸那樣,夜晚的街頭鬧市擺滿了餐桌,淩亂不堪。強力、有效的管理,使得日本的馬路上少有閑人,公共場所也很少見到不合規的現象,比如侵占道路的攤販、安裝拙劣或被破壞的公共設施、路麵上的垃圾,等等。居住在日本多年的朋友們對我談到自己的經曆、和自己孩子在日本的成長過程,幾乎每個人都不約而同地講,日本有一股強大的社會力量,要求每個人控製自己,適應社會,即使犧牲自己的個性。日本社會對老百姓的管控和同化,力量之大,似乎天下無雙。
圖3 我在日本的便利店、街頭公告欄等地方,多次看到警察局的通緝告示。被通緝的都是嚴重罪行,比如殺人、搶劫、縱火等。每個告示都列出一長串人。身邊景象那麽祥和、安全,卻看到這麽多通緝令,讓初到的人感到無所適從。這些告示提醒我,日本人和任何國家的人一樣,也有犯罪衝動,也能殺人放火。日本的治安好過其他地方,原因不是人種的特殊,而應該在於製度與文化。照片來自網絡。雖然我多次看到通緝令,卻都忘記了拍照。
圖4:深夜的大阪,一名年輕女子獨行在空曠的馬路上。我到達的那個晚上,懷著好奇心,離開小旅店,在陌生的街巷間散步。四周昏暗,行人稀少。我作為一名壯年男性,因為在中國和美國的生活經驗,本能地提高了警覺。但是照片裏的這位女生,神態輕鬆,看不出有什麽恐懼或不安。她有一副東亞城市年輕女性的常見外表,打扮時髦,柔弱嬌小。如果真有身強力壯的壞人襲擊她,她大概沒有能力保護自己。看到這個畫麵的時候我就想,她可能從未想過要靠自己保護自己,而是寄希望於社會保護她。我在日本的短短幾天,多次看到過女性或老人,夜間獨自走在偏僻的地方,仍然自覺很安全。
美國人靠自己、日本人靠政府
在美國我生活的地區,如果年輕女性需要經常在夜間來往於偏僻的地方,她的親人,比如父母、丈夫等,就可能為她配一支手槍,放在皮包裏或貼身處,用以自衛,以防不測。在我家附近的射擊場裏,經常能看到父親帶女兒、丈夫帶太太、或男朋友帶女朋友,一起練習射擊。一般美國人覺得,人主要靠自己來保護自己的安全。真出事時,警察不可能立刻趕到。社會對犯罪的震懾力量再大,也總會有漏網之魚、鋌而走險之徒。所以好人戰勝壞人的根本辦法是,好人要比壞人更強大。社會應該讓好人強大起來,比如允許公民有槍。擁槍,抵消掉了罪犯可能的身體力量優勢,抑製很多潛在的罪行。在美國,因為有槍的人比較多,所以壞人懂得,女生和老人並非就軟弱可欺,因此犯罪前就可能三思、卻步。
但是東亞人民,包括日本人,普遍地不追求 “我比壞人強大,所以我能戰勝壞人”,而是寄希望於“政府比壞人強大,政府壓製住壞人,我就安全了”。比如絕大多數東亞人強烈反對公民擁槍權。談到老百姓擁槍,他們首先想到的是,犯罪分子就會有槍了,危害就更大了。他們甚至沒有考慮到,社會裏好人是多數,犯罪分子是少數。公民普遍有槍後,好人手裏的槍遠多於壞人手裏的槍。而不允許公民擁槍,守法的好人就都沒有槍了,但是違法的壞人還會以非法手段得到槍,槍於是就變成了壞人的專利。“依靠政府保護自己安全”的思想在東亞根深蒂固,以至於絕大多數老百姓習慣性地接受了“我比壞人軟弱”的狀況,從來沒有理性、認真地思考過要靠自己保護自己。
人民軟弱、依賴政府,無助於民主製度。像圖4裏的女生那樣的普通日本老百姓,希望政府給與自己安全。日本政府於是隨其所願,利用各種看得見和看不見的管製手段壓製犯罪,並且做得非常成功。但政府的那些抑製罪犯的措施,也限製了好人的自由和個性發展。比如政府通過學校和雇主管控學生與員工的言行,減少了社會犯罪率,也削弱了職工和學生的自由,壓抑了他們的天然個性。歸根到底,所有這些管控手段,都使得社會權力從個人流向政府。政府因此變得更強勢,成為社會主角;而個人就變得次要,成了政府的附庸。民主,意思就是公民是主人、政府是仆人。在民主製度裏,公民應該是主角,保護自己、決定社會大事、支配政府,而不應該把主導地位讓給政府。公民缺乏主人意識,民主的基礎就削弱了。
日本的民主依賴美國
日本人民自甘弱勢,為什麽日本還是很成功的民主國家呢?為什麽日本政府沒有借機侵蝕公民基本權力,變成獨裁政府呢?其中的最關鍵原因是美國。與歐美各民族不同,日本人民獲得民主權力,不是通過自己的努力,而是美國給與的。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日本是獨立的國家,就施行標準的獨裁製度。二戰結束後,美軍五星上將麥克阿瑟領導的“駐日盟軍總司令部”,掌管日本最高權力,起草、設立了日本新憲法,賦予日本人民完備的民主權力。駐日盟軍總司令部還打破了財閥和大地主的壟斷,增加了一般工商業者和農民的權力;設立工會法和勞工法等,擴大了被雇傭者的政治權力;釋放了政治犯、鼓勵婦女組織和女性權力、改革教育製度,把自由、平等、民主的新風氣注入日本社會。可以說,麥克阿瑟從日本政府手裏為日本老百姓奪回了本應該屬於他們的權力。1952年,麥克阿瑟把國家主權還給日本政府。之後的曆屆日本政府總體繼續了麥克阿瑟開創的民主傳統,並且在具體事物中繼續尊重美國的意見,直到今天。美國參與日本政治,製衡了日本政府,彌補了日本人民的弱勢,保護了日本的民主製度。
美國不但保駕日本的民主,也維護著東亞的另外兩個成功的民主製度,南韓和台灣。那裏的人民和日本人類似,也懷有強烈的弱民心態,嚴重依賴政府。在美國介入之前,這兩地都施行獨裁製度 。二戰結束後,美國開始深入參與它們的內部事物,數十年一貫支持民權、遏製獨裁,使得兩國完成了艱辛的民主化過程。可以說,如果沒有美國的介入,像樸正熙和蔣經國那樣的獨裁“明君”會永遠占據這兩地的最高權力,輕而易舉地消滅掉境內的民主萌芽。直到現在,這兩個地方的民主製度,仍然依賴美國的指導和幫助。東亞的民主國家依靠美國,造成它們失去了部分民族獨立性。絕大多數當地的老百姓從自己的生活中感到,美國是個善意的強權,利用美國的力量製衡本國政府,對自己是個“合算的買賣”。但是,還是有一些人因此感到羞恥,甚至憤怒。他們的感受也很容易讓人理解。東亞人民最終既要民主、也要民族自主。實現這樣的目標,關鍵在東亞人自己身上。他們要革除自己的弱民心態,做社會的主人,勇於捍衛自己的民主權力。
結束語
我和讀大學的兒子一起在日本旅行。我們都喜歡日本生活的方便和安全。兒子即興地說,“畢業後到日本工作也很好”。我就想,如果可以重新選擇,我會不會讓自己的孩子生長在日本,而不是美國?日本有民主製度,經濟發達,社會治安也比美國好。日本人和中國人同屬一個種族。從飲食和生活習慣角度講,日本比美國更方便。但是我最後的答案還是否定的。日本的經濟發達和犯罪率低等優點,都根基於“弱民”社會,就是老百姓順服於政府,容忍政府限製個人的自由與個性。我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是這樣的東亞式“弱民”,而希望他們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公民,有完善的人格,有創造的自由;不但擁有自由和權力,還要勇於保衛自己的自由和權力。至於社會治安,當公民獲得更多的自由時,罪犯確實也隨之獲得更大的破壞力。比如美國憲法保護公民的擁槍權,因此美國的犯罪分子比東亞的同類更可能獲得槍支。但是為了孩子們將來擁有完備的公民自由、為了民主製度的長存,我覺得稍高一些的犯罪率是可以接受的代價。
二零一九年七月中 於美國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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