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你的邏輯,憲法沒有提過女性的任何權利、沒有提過種族平權、沒有提過公民的隱私權…

那黑人大法官、女性大法官都不應該坐在高級法院位置上嗎?

做為起草的draft, 內容己得到確認,不是謠傳。draft要代表討論的總體意見,不是某個人法官的想法,這點你清楚嗎?

請問你,從這些大法官公開表態來看,誰表示過

Roe was egregiously wrong from the start?

你就是如此邏輯和嚴謹的嗎?不應該信任這些大法官公開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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