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棄嬰在今天的社會是應該受到反對和製止的。但是,我認為也要反對簡單的道德批判。同時,不能因為中國有較多棄嬰事件的報道就認為這是中國人的素質低,或社會黑暗。總的來說,棄嬰是一個社會問題,也是經濟問題。在古代世界各地都有較為普遍的棄嬰行為,西方可能也是一樣的。而今天我感覺棄嬰主要發生在社會底層。享有較高社會地位和良好收入的人群不太可能發生棄嬰。那麽,隨著社會的發展棄嬰必定會逐步減少直到消失。這裏就不討論中國的棄嬰問題了。
這裏我隻想從倫理角度分析一下。
首先我們應該意識到生產具有嚴重缺陷的嬰兒時會給夫妻帶來極大的影響。尤其對於經濟貧困生活負擔沉重的夫婦將是巨大的甚至難以承受的。即便對於經濟條件優越的家庭,也會意味著之後夫妻的人生將發生改變,對其生活和精神都有極大影響。因此,在批評棄嬰時應該避免道德極端化,也要體會這些家庭的痛苦。
這裏就涉及應該如果對待具有嚴重缺陷的嬰兒的問題。
我認為對有嚴重疾患的嬰兒可以考慮實施安樂死。
說到這裏肯定許多讀者會尖叫起來,對立進行批判。而反對的理由其實就是嬰兒是生命,是一個人,之類的倫理道德。
這種多數人認為天經地義的觀點值得推敲。認為新生兒具有意識是一種比較極端的觀念。類似的倫理爭論在墮胎中也存在,但現在墮胎已經被普遍接受。新生兒並沒有明確的意識思想,而且嬰兒的選擇由父母決定是合理的。
如果從人的尊嚴與自由意誌來說,生孩子本身就是不人道、不道德的。因為,生育都是父母情欲的要求,沒有任何人是在征求孩子的同意後才生孩子的。當孩子已經擁有了嚴重的殘疾時,讓他在世界上繼續存活本身也有不人道的成分,這從某種角度來說,更多的是父母自身的道德滿足。記得很多年前歐洲某國轉播第一例安樂死,就是一個年輕的高位截癱的患者,他的意識清晰,但全身高位截癱,隻能臥床,靠別人照顧,所以他選擇了尊嚴的結束生命。所以,對於有嚴重身體殘疾,或智力障礙,影響未來生活的新生兒,這樣的孩子活著既是痛苦,父母未來還有擔憂離開人世後孩子如何生存的問題,安樂死是有合理性的。
當然,無論對待孩子還是成年親人,安樂死都是非常痛苦的抉擇。這是人生的矛盾。所以,不宜簡單的對待。這個問題隻有依靠醫學科學的發展才是更好的解決。但是,今天與人簡單批判棄嬰,社會係統的幫助這些家庭更為重要。當然,有些隻有輕度殘疾的嬰兒或者女嬰被遺棄,這就是對於生命的觀念還沒有轉變到現代的階段的結果。
另外,去年發水就有反革命質問我為什麽不關心。我那時非常和藹的告訴他們,我對今天的水災的確不關心。每年水災都有死傷,這當然是悲傷的。但是,今天中國的水災和過去已經不可同日而語了。而水災在中國就是每年都有的常規天災,嚴重時通常會伴隨人為處置不當,但已經不會像過去那麽悲慘了。人們的生活和生命基本可以被保障。有問題就處理解決,還是未來隨著科技發展才能最終解決。而且,我們離那一天已經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