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老子的“自然”
老幾
2016.1.9
老子講“道法自然”,字麵上看即“自然”是道效法的對象,可以說是“道中之道”。因此對“自然”的理解,是關乎悟道的重大原則問題。
一些人認為老子說的“自然”作名詞解,指“自然界”,相當於今天所說的“大自然”。這種說法的根據是,老子的自然觀都是以天地萬物來比喻的。
然而明顯的問題是:“自然界”這個詞是近代西方思想影響下的產物,先秦時期是沒有這種概念的,因此上述觀點遭到了普遍的質疑。
仔細分析,其實這兩種看似對立的意見並非不可調和。
老子有五次提到“自然”:
“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17章)
“希言自然”(23章)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5章)
“夫莫之命而常自然”(51章)
“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64章)
讓我們逐條來看:
“然”=“如此”。古人說,“然也”意思是“正是如此”。17章講君主無為而治的結果是,“百姓皆謂我自然”=“百姓都說我們本來就是這樣”。說的的是萬物依道而生,各自按照自身的內在邏輯自我實現的法則。簡而言之,這裏 “自然”=“自己如此” “本就如此”。
“希”王弼解釋為:“聽之不聞名曰希”。 其實“希”就是“少”,“這裏“希言自然”明顯是接著總結22章“少則得,多則惑。是以聖人抱一為天下式。” 其中的“一”為“道一”,是“最少”。聖人抱一與38章“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類同。“少則得”,抱一則近道,得一則得道,一以貫之。有人解釋“希言”=道義,我以為這個說法很貼切原意。 “希言自然”,就是說“道之言,自己就是如此的少”。聖人抱一,希言自然,引申到社會中,意思是領導者一要盡量少發號施令,二要政令如一,不要朝令夕改,不要令出多門。
“莫之命而常自然”的意思是,如果當權者不橫加幹涉,萬事萬物物就能夠按照道的法則自然而然的化生。那麽聖人做什麽?老子“以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則更進一步說明,聖人對萬物的化生需要做的有兩種:一,不敢為:即“為不為”,杜絕妄為;二,輔之自然:用今天的話說,就是提供必要的服務,形成使民眾能夠按照自己的本願依靠自身的力量來實現各自價值的環境。可見這裏的仍舊是“自然”=“自己如此”。
“道法自然”的解釋很多。僅舉一例,河上公注:“道性自然,無所法也。”意思是,道自己如此,不存在效法的對象,這是一種比較流行的看法。問題是“道法自然” 與“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並列,其中的“法”為動詞,為“效法”“跟隨”之意。這樣以來,“道法自然” 就成了“道效法自己”,成了一句廢話。老子“希言自然”,是不大可能說廢話的。
要真正懂得這一點,就必須要明白老子的宇宙生成觀。老子講到的“生”,不是生滅的生。所謂的“道生萬物” “有無相生”,其“生”是指“化生”,是從一種形式轉換成另外一種形式,太極圖表示的就是這種思想。用斯賓諾莎的話說,是“produce”不是“create”。這一點與基督教上帝創世說是有根本不同的。
“道”是自生,不是它生,是“化生”,不是“創生”。如7章“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這裏指的不是天地能長久的原因,是因為自己不生;事實上恰恰相反,天地生萬物,無時不生。“以其不自生,故能長生”,說的是 天地所以能長且久者,是因為他們不“化生”轉化其狀態。相當於說冰之所以在冰窟裏能夠長久為冰,是因為不會化為水的緣故。天地不化,就是無為,所以萬物能夠自化;天地要是“化生”,天不成其為天,地不成其為地,萬物如何能夠生化?放到人類社會,就是君主無為,民眾才能有為;君主妄為,民眾就無法有為。
從老子以上的思想,不難看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在描述道的秩序和法則,即萬物自化的條件。道最高,依次是天地人。孔子說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成是對這種秩序的拓展;而其更具體的係統表述,則是在對《周易》的解說裏麵來體現的。(不是“君臣父子”,前者是雙向對等關係,後者是單向專製,天差地遠。)
因此“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就是 “道法自然”,後一句是對前麵的總結。全句意思就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就是如此”。以上這是從語言分析的角度從子麵上看老子的“自然”即“自己如此”,展開一點更通俗地說,“自然”就是“自然而然”。
那麽,為什麽說道法自然這個概念中的“自然”也可以當大自然解?很簡單,因為大自然遵循的就是道的法則,從大自然觀察到的法則,無一不是道的法則。大自然的本來麵目,就是道自然而然所成就的結果。所以老子才可以用大自然中的天地萬物的變化,來說明道的法則。
由此可見今天的“自然”概念,也是老子自然的自然而然。據維基,英文Nature來自拉丁文Natura,意即天地萬物之道(the course of things, natural character),而希臘文physis(φ?σις)的拉丁文翻譯,原意為植物、動物及其他世界麵貌自身發展出來的內在特色。早期中西先人對世界本原描述的相似性,由此可見一斑。
因此,隻要把“自然”看作是指大自然的本來麵目,而不是來自欲念妄生的假象,那麽道法大自然也是完全符合道理的。
看看老子說的是否符合“大自然”?
“希言自然。故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孰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故從事於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失者,同於失。同於德者,道亦德之;同於失者,道亦失之。”
(此文因侃侃在華人時空網的提問有感而發,特此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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