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馬在寫作中不說假話,他對美國社會的揭露與抨擊,差不多是49年後出生的中國人對美國的第一印象。
老馬的風格幽默機智,記得還是上小學時,第一次接觸他的作品,看《競選州長》,笑個半死。從此我成為他的忠實粉絲。
老馬是公認的美國現代文學的開拓者和奠基者。他留給世界的遺產,除了數量驚人的著作外,我以為是作家應有的正義感。海倫·凱勒評價道:“他的一生是為公平正義而戰,無論在何處,當他看到人與人之間,或在政治上或在戰爭上,發生不公平的現象時,他會挺身而出。”
在百年屈辱中飽受窩囊氣的中國人,往往對“以平等待我之民族”感激涕零,自不待言。而對那些同情中國人的不幸遭遇,憤慨歐美對中國欺負掠奪的人們,抱有崇高的敬意,也是沒二話的。
馬克·吐溫就是這樣的作家。1900年,中國人難忘的庚子年,老馬寫了一篇簡短的新年賀詞,謄錄如下:
1900年8月20日,當八國聯軍橫行京津地區時,他在給友人的信中寫道:“現在中國人全都起來了。我同情中國人,他們一直受到那些高高在上的歐洲強盜的欺淩。我希望中國人能把所有的洋人都趕出去,永遠把外國人拒之門外。”也許有人看到這些會嘲笑吐溫狹隘衝動,但是我能理解一個文學家的義憤,盡管他也是洋人中的一員。正義感不可能是冷冰冰的、幹巴巴的、毫無表情的背書。
老馬對中國人的苦難感同身受,對中國人的反抗能夠理解,並且支持,乃至把自己也稱為BOXER(義和拳)。大師兄,你聽到沒有?正是因為有老馬這樣的正義之士在我們身旁,世界才不至過於醜陋。
學術界對老馬在中國人和中國問題上表達的立場很是困惑,那是由於老馬於八國聯軍攻占北京一年後,1901年11月23日,在紐約“公共教育協會”上發表的一篇演講中出現了令人費解的邏輯悖論。這篇演講的題目振聾發聵:《我也是義和拳》。老馬說,“為什麽不讓中國擺脫那些外國人,他們盡在她的土地上搗亂。如果他們都能回到老家去,中國這個國家將會是多麽美好的地方啊!既然我們並不準許中國人到我們這兒來,我願鄭重聲明:讓中國自己決定哪些人可以到他們那裏去,那便謝天謝地了。外國人不需要中國人,中國人也不需要外國人。在這一點上,我任何時候都是和義和拳站在一起的。義和拳是愛國者,他們愛自己的國家勝過愛別民族的國家,我祝願他們成功。義和拳主張要把我們趕出他們的國家,我也是義和拳,因為我也主張把他們趕出我們的國家。”當時美國正在推行1882年製定的《排華法案》,拒絕華人移民,殘酷迫害華人華僑。有人據此說馬克·吐溫作為一個白人也不能去除隨大流排華的汙點。然而我比較認同另一種看法,如《馬克·吐溫百科全書》“義和團起義”詞條說“馬克·吐溫試圖展示美國人和義和團一樣具有‘愛國主義’情懷,進而利用這一顛撲不破的邏輯宣揚對義和團運動的同情。”有的美國學者認為這是吐溫“策略性明智之舉”,因為吐溫不這樣說,就會被戴上“叛國”罪帽子,就會遭到當時普遍有排華情緒的美國人的抵製與反對。中國學者於雷認為馬克·吐溫是在隱性表達立場,他的“邏輯重心顯然不在於說明‘我們’趕走美國華人的合法性,而是在於凸顯前一句‘義和團主張把我們趕出他們的國家’之必要性。”(《馬克·吐溫要把中國人趕出美國嗎?----關於〈我也是義和團〉中的一處懸案》《外國文學》2011年第1期 )在吐溫看來,義和拳排外是有前提的,即列強對中國的欺淩掠奪,因此是合理的。這在前麵列舉的給友人的信中已經表達得十分清楚了。而華人到美國來,並沒有侵略欺壓的行徑,排華是完全站不住腳的,沒有正當理由的。按老馬的邏輯,如果排華正確,則義和拳排外合理。但是義和拳排外合理,卻不能說明美國排華正確,因為缺少相同的前提條件。吐溫多次強調義和拳排外的原因是列強的侵略劫奪,邏輯清晰明確,根本不應引起誤解。他把自己比作義和拳,“主張”把華人趕出美國,在通篇演講中是一個反諷。這樣理解,不是為尊者諱,曲為之說,而是作家的本意如此。文學家的修辭謀篇布局手法造成謎團,不是老馬一人的問題。
我覺得如果說老馬熱愛中國和中國人,那恐怕有點套近乎的嫌疑。吐溫與中國和中國人素無淵源,憑什麽對中國情有獨鍾?事實上他對華人的弱點了如指掌,曾在其小說中生動再現過華人吸食鴉片、麻木不仁的猥瑣形象。但是這一點也不影響他對中國和中國人在當時的悲慘處境表示深切同情,對歐美恃強淩弱深惡痛絕,對起而反抗者,哪怕偏激,也予以堅決支持。在他的作品中,對美國華人在《排華法案》和白人的瘋狂迫害下可憐的低下地位多有揭發,為中國人打抱不平:“任何白人都可以在法院裏宣誓作證,送掉中國人的性命。但沒有哪個中國人可以控告一個白人。”(《苦行記》)在另一篇文章中說,“、、、、、、華人沒有權利必定能得到什麽人的尊重,也沒有什麽悲傷必定能得到誰的同情。當白人需要替罪羊時,無論是他的生命,還是他的自由,都不值分文。誰都不喜歡華人,誰都不同他們為友,隻要能讓他們受罪,就絕不會輕易放過他們。”如果吐溫真的順從排華風潮的壓力,要把華人趕出美國,怎麽可能聽到清政府決定撤回全部留學生的消息,會心急如焚,立刻給格蘭特總統寫信希望設法挽留呢?
在自傳中,老馬記載了一件事,當他早年任舊金山一家小報記者的時候,一個周日下午,看見一群愛爾蘭流氓在街頭氣焰囂張地追打一個身背一袋衣物的華工(那時不少華人經營著家庭洗衣店),而一名白人警察卻在一旁袖手旁觀,不管不問。老馬據實寫成新聞,曝光了流氓的凶暴,警察的失職,對挨打的華人寄予深切同情。然而,報社老板不敢得罪最大的客戶,因為報紙的主要讀者和廣告提供者是當地的愛爾蘭人。他們仇視華人,與報社何幹。老板不但槍斃了老馬的稿件,還怕今後再惹出麻煩,找借口解雇了這位優秀的記者。
老馬為了給華人伸張正義,丟了飯碗。據說這是他一生中唯一一次被開除,而這唯一的一次給了華人!這足以證明老馬初涉文壇就具有強烈的正義感。打抱不平、伸張正義是他做人做事堅守一生的基本原則,而不是一時感情衝動。統觀馬克·吐溫的著作,平等、自由、民主是他的追求,也是他的底線,任何人觸犯這一底線,都會招致他的強烈譴責。由此出發,他才能真實報道,客觀反映,當然,也融入了作家對不公和強權的反感。老馬是那個時代不多的幾位替華人呼籲呐喊的朋友,對此,華人應該永遠珍惜、銘記,應該向這位偉大的作家獻上我們衷心的感謝與敬意!
我整衣、脫帽、立正、肅容,向薩繆爾·蘭亨·克萊門(Samuel Langhorne Clemens)(馬克·吐溫是其常用的一個筆名)鞠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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