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傳統文化把孝放在了一個至高無上的地位,孝為百善之首。當然,我同意為人父網友說的,過去中國人基本有一個共同的價值觀,所以容易判斷什麽是道德或不道德,沒有那麽多道德困境。也就是說,行孝的人是有道德的,不孝子孫是要被千夫所指的。
我曾經激烈地批判過孝,現在反思決得自己有些片麵而且是用現代人的眼光把自己放在道德製高點上來批判。其實孝也包含了愛的成分,隻不過由於曆史的局限性和我們文化中缺少了平等的觀念才導致了孝的單向性和強製性。
不錯,按照今天的眼光看,一個人為了滿足母親的要求就大冬天赤膊躺在冰麵上抓鯉魚、七老八十了還裝瘋賣傻搖鈴打滾哄父母開心,這些都那麽荒唐。但是,如果曆史倒退幾百年,我們又如何判斷這些行為不是當時的社會常態呢?正好比1937年郭沫若拜見蔣介石,又有什麽大驚小怪的?
所以為人父網友又給我除了一個難題:“如果那些認為孝就是德的人,認為孝比養兒子重要的人,隻要是真信,你也沒法指責人家不道德。人家就是那樣的道德觀。這和你解釋的郭沫若的情況一樣。 ”
是的,就個人和家庭而言,我們的確沒有任何理由來指責行孝的人,尤其是我們自己也置身於當時的曆史背景下。但是,我們今天談“孝”,是將這個文化遺產放在社會的大視野裏,放在所謂繼承弘揚的大背景下的。
今天的社會,還在不斷的提倡孝的美德,還在評選“十大孝子”,還在到處豎立“二十四孝雕塑”,我們就不得不反思一下:對於21世紀的價值觀來說,孝還有多大的意義?
在愛的層次上,尊敬長輩,關心長輩是人類共有的美德,也是人性中“善”的本能表現,但我不知道為什麽我們的傳統要用一個“孝”來表達這種人類包括某些動物與生俱來的品質,以至於我們把孝推到了極致,將孝的行為演變成違反常理的極端行為。當然,經過千百年的實踐,人們已經習已為常了,如果你真心讓父親睡個好覺自己心甘情願赤身露體先把蚊子喂飽,甚至為了了解父親病情親口嚐糞便,旁人似乎也無話可說。
但是,孝也應該是有底線的。這個底線就是,尊重生命,遵守法律。
當然,中國古代無所謂法律,但是生命是平等的,我們不能因為要養活老娘就把兒子活埋了,即使在特殊情況下不得不這麽做,也不應該將這種行為當成“美德”來宣揚。當然,在現代社會這種行為絕對觸犯了法律,是要受到法律製裁的。
這就回到郭沫若的話題上了。假設郭真心信仰共產黨,把毛澤東奉為天神,寫幾句肉麻的詩歌就真的不是什麽問題了。但是我們不能說一個人真的信仰了毛澤東的鬥爭哲學就去打砸搶,信仰了希特勒就去屠殺猶太人,這無論是在倫理道德或法律上都是不允許的。幸好郭沫若沒有迫害過別人。
所以,孝不應該是百善之首,任何人都不能為了滿足長輩的需求去做違法的事,比如母親要一枚鑽戒沒有錢買就去偷。法庭上不會因為你是出於孝而給你免刑的。
真誠的信仰如果隻停留在精神層麵是無可指責的,如果落實到行動上,就要受到法律的製約。道德上的困境促使人們思考,將抽象的道德具體化,法律化。道德的困境總比被集權用專製手段來禁錮思想要好。中國人過去沒有道德的困境,但道德水準並不比人家好,別人沒有整天把道德掛在嘴上,一步步完善法律,社會反而能走向文明。
另外,孝的弊病還在於這個美德是單向的,隻強調子女的義務,從來不提父母應該如何,難道父母麵對孩子的孝,就理所應當的接受嗎?所謂的養育之恩就大到讓子女犧牲自己的一切包括生命嗎?這種孝的灌輸和後世的“天大地大不如黨的恩情大”一樣的加深了我們文化中的奴性思維。
孝的灌輸和專製及奴性的關係是一個大話題,以後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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