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舊文答複你:

束縛了中國人兩千年的“孝”原來如此! 2010-08-05 15:37:33


 

 

 

如何看待“孝”一直是一個爭論不休的話題,一方觀點認為“孝”是中國人強加給子女的義務,即對父母的絕對服從,是傳統文化的糟粕; 另一方則認為孝就是子女對父母的敬愛,孝是中國文化有別於西方文化的精髓所在,《二十四孝》是被後人歪曲的變態的孝,儒家原始的孝不是這樣的。

那好,讓我們從《孝經》入手,看看孔子是如何定義“孝”的,孝的本來麵目又是怎樣的。

孔子把孝看成是“仁德之本”,而仁德正是孔子思想的核心,看來如果真正理解了孝,也就理解了孔子,理解了儒家思想。

《孝經》對“孝”的定義非常廣泛,孝也不是僅僅局限於家庭,而是延伸到社會乃至國家治理的普遍原則,難怪孔子說“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

在孔子眼裏,人是分成三六九等的,即天子、諸侯、卿大夫、士和庶人。這些人都要盡孝。

對於天子來說,孝就是用愛和敬來侍奉雙親,並將這種德行加在百姓身上,成為天下之刑法。(愛敬盡於事親,而德孝加於百姓,刑於四海,蓋天子之孝也)

這聽起來的確不錯,但天子是否能做到?天子的職責是不是就是盡孝?讓孝成為法律的依據何在?對於國家而言,是寄希望於天子做一個好榜樣還是把他們都看成惡獸,把他們“關在籠子裏”好?

對於諸侯來說,居高位而不被傾覆,就能夠長久保持自己的尊貴地位;財富充裕又沒有多得用不完,就能夠長久地守住自己的財富。讓自己永遠保持富有和尊貴,就能保住家國的安全,與黎民百姓和睦相處。(高而不包,所以長守貴也。滿而不溢,所以長守富也。富貴不離其身,然後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蓋諸侯之孝也)

諸侯的富貴是天經地義的,他們保持自己的富貴,也就保住了國家,黎民也就和諧了。我好像沒有看到這套理論的內在邏輯聯係。那麽一個省長所作的就是如何保住自己的烏紗,並為老婆兒子孫子各“準備”了一套別墅,銀行裏有幾百萬的存款,拿是不是國家就安全了,人民就和睦了?

卿大夫的孝就是要做到“不是先代君王所製定的合乎禮法的衣服不敢穿戴,不是先代聖明君王所說的合乎禮法的言語,不敢說;不是先代聖明君王實行的道德準則和行為,不敢去做。所以不合乎禮法的話不說,不合乎道德的行為不做;衣飾、語言、行為這三點都能做到遵從先代聖明君王的禮法準則,然後才能守住自己祖宗的香火延續興盛。(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無擇言,身無擇行,言滿天下無口過,行滿天下無怨惡。三者備矣,然後能守其宗廟,此卿大夫子孝也。)

卿大夫身在天子和諸侯之下,所以要老老實實規規矩矩地按“既定方針”——不做錯事,不穿錯衣、不說錯話,讓家族興旺,香火延續便是“孝”了。那麽,一個“處長”他始終和局長穿一樣的衣服,說一樣的話,做一樣的事,他的家族一定會“興旺”,要保住香火也不難,二奶小三反正是不缺的。

對於讀書人來說,孝就是用奉事父親的心去奉事國君,並以同樣崇敬之心對待國君。因此用孝道來奉事國君就是忠誠,用尊敬之道奉事上級就是順從。能做到忠誠順從地奉事國君和上級,然後即能保住自己的俸祿和職位,並能守住自己的家業。(資於事父以事母,而愛同。資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愛,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則忠 以敬事長則順,忠順不失,以事其上,然後能保其祿位,而守其祭祀,蓋士之孝也。)

讀書是不必有自己的思想的,隻要像愛你的父親那樣愛你的君主,這就是忠和順,並以此保住自己的俸祿地位和家業。不知道餘秋雨是不是“士”的典範,“孝”的楷模?

對於老百姓而言,“孝”就不用什麽大道理了,隻要上靠天,下靠地,小心謹慎,節省儉約,以此來供養父母就好了。(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謹身節用,以養父母,此庶人之孝也)

所以,孔子的“孝”,就是一級一級的各司其職,做好本份。這個本份對於身居高位的人來說就是不要驕傲張揚,給百姓們一點恩惠,百姓們就不要造反作亂,彼此間也就不爭不吵平平安安。(居上不驕,為下不亂,在醜不爭)。可以看出,孝是維護社會安定的一劑良藥,但是社會安定的目的是什麽? 那就是天子諸侯的地位不被顛覆,卿大夫和士的官祿有所保障,香火得以延續。至於小老百姓,好好聽爸爸的話就行了(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為人父者也)。

沒錯,孝強調的是敬。可孔子的孝是把自己的父親放在第一位,然後才是母親。而如果誰撇開了父母去愛別人,那就是大逆不道了(故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不敬其親,而敬他人者,謂之悖禮)。

看到這裏,我的問題是,支持這個論點的論據和論證在哪兒?一定要強迫一個人愛父母嗎?父母的被愛,是不是天賦的權利?一個人可不可以不愛自己的父母而愛別人呢?

當然,教人去敬是沒錯的,不管敬誰。敬也就是要守“禮”——禮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則子悅。敬其兄,則弟悅。敬其君,則臣悅。敬一人而千萬人悅。我又糊塗了,看不出這裏的邏輯關係:敬了父親兒子為什麽一定會開心?孔融把大梨“敬”給了哥哥,心裏一定就喜悅嗎?不過,成千上萬的紅衛兵在天安門廣場向紅太陽致敬時內心一定是無比的“悅”。

可以假設,小老百姓都是敬愛自己的父母的,那麽要做君子單單愛父母敬兄長是不夠的,還要忠於君王,順從長官(君子之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事兄悌,故順可移於長)——“孝”的本質終於出來了!那就是要在思想上忠,行動上順,國家才能長治久安(長幼順,故上下治)。

那麽孔子不是也說天子要把德行家在百姓身上嗎?這是不是孔子的“仁”?究竟什麽是“仁”? 

關於“仁”,孔子說“克己複禮為仁”,也就是要恢複過去的禮製,也就是按人的高低貴賤製定的一套禮儀規範,尊貴者可以享受榮華富貴,“庶人”隻能安分守己,規規矩矩。比如,天子有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禦妻;諸侯有九女;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禮記•曲禮》)而對於百姓,“萬惡淫為首”,對於“惡”自然要施之以刑,可是“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當然這不能說不平等,人家仕大夫 一妻二妾,怎會“淫”呢?難怪現在有人提出要將二奶合法化,這樣有利社會和諧。

 “仁者人也,親親為大”、“親親之殺,尊賢之等,禮所生也”。由此進一步看出,仁又回到了孝的層麵:“仁”與其說是要當政者施行“仁政”,不如說叫百姓“克己複禮”,親近長輩,尊敬賢人,但是更要注意輩分等級不可違規,這樣就有“禮”了。

可見,“孝”和“仁”是連在一起的:有了孝悌,民眾就親愛,就禮順,禮一順,就有了仁,君主安心,民眾馴服。

也許有人會指出,我故意遺漏了《孝經》中的辯證觀點: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於父,臣不可以不爭於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

這好像說在義麵前兒子也可以和父親爭,但什麽又是義呢?“義者,宜也。尊賢為大”,何謂賢者?自然是有地位的年長者——又回到“孝”的層麵了。在這樣的怪圈裏,什麽是“義”,完全要看長者賢人的定義,而“孝”是不可不遵守的,“仁”也是做人的首要,至高無上的就是遵從父母之命。

還有什麽可爭呢?別說和“義”無關的事(子女婚姻,擇業)要聽父母的,即使父母做了真正的不“義”之事,兒子不也要為父親隱瞞才符合道德嗎?(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

讀儒家經典不禁讓我感到,孔子的思想也許是完整的,但是記錄下來的並貫徹到儒家經典的都是缺乏邏輯推理而顯得支離破碎甚至自相矛盾的。

所以後人不得不挖空心思在那些片言隻語裏找到一些自己認為有用的東西,而我概括下來,“孝”無非有這麽幾層意思:對父母敬,對官長順,對國君忠。這基本上就是作為最高道德的“孝”的全部。表麵看,孝是敬自己的父母(主要是父親),根本上,孝卻是要百姓不犯上作亂,順從守序。孝已超出了家庭的範疇,成了維護封建統治的法寶。

因此,如果認為孝是順從父母是片麵理解孔子,那認為孝就是對父母的愛也同樣是斷章取義。 

當然,“孝”對於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統治者地位是有積極意義的。但是用今天的眼光看,孔子的思想對推動現代社會的發展還有什麽積極意義?

兩千多年前,中國出了一個孔子,應該說是了不起的,今天,如果不是把孔子作為一個民族的驕傲把他當成神明供奉起來,而是希望借助他的思想來恢複秩序,回到漢代的“以孝治天下”,豈非緣木求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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