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錯,按照今天的眼光看,一個人為了滿足母親的要求就大冬天赤膊躺在冰麵上抓鯉魚、七老八十了還裝瘋賣傻搖鈴打滾哄父母開心,這些都那麽荒唐。但是,如果曆史倒退幾百年,我們又如何判斷這些行為不是當時的社會常態呢?正好比1937年郭沫若拜見蔣介石,又有什麽大驚小怪的?”
“但是,孝也應該是有底線的。這個底線就是,尊重生命,遵守法律。 當然,中國古代無所謂法律,但是生命是平等的,我們不能因為要養活老娘就把兒子活埋了,即使在特殊情況下不得不這麽做,也不應該將這種行為當成“美德”來宣揚。當然,在現代社會這種行為絕對觸犯了法律,是要受到法律製裁的。 這就回到郭沫若的話題上了。假設郭真心信仰共產黨,把毛澤東奉為天神,寫幾句肉麻的詩歌就真的不是什麽問題了。但是我們不能說一個人真的信仰了毛澤東的鬥爭哲學就去打砸搶,信仰了希特勒就去屠殺猶太人,這無論是在倫理道德或法律上都是不允許的。幸好郭沫若沒有迫害過別人。 所以,孝不應該是百善之首,任何人都不能為了滿足長輩的需求去做違法的事,比如母親要一枚鑽戒沒有錢買就去偷。法庭上不會因為你是出於孝而給你免刑的。” 都是將孝與忠於領袖相聯係的。固有此問。 也許我理解錯了。忠孝的共同點是都有道德元素在裏麵,但性質並不相同。並不因為都表現了道德層麵,就是一回事。這就是我想說的。